我發現在真實歷史中,有關彈藥基數的問題
根據我個人收集的資料,我一直沒有發現國民政府,在抗戰期間制定過有關彈藥基數或者日彈藥消耗量的正式文件。我想這可能跟當時中國的國情有關。
但是我曾看過一份文件,上面說的是,在抗戰爆發后,某位大員(我忘了是誰)說,按一挺馬克沁重機槍日耗彈量1000發計算,云云。所以我自己猜測,當時的國民政府由於自身軍工系統的混亂和無序,以及實力不濟,並沒有出台關彈藥基數或者日彈藥消耗量的正式文件,而是約定俗成沿用一些老的計量方法。
所以說,當時**在和國民黨在大革命後分家,也沒有繼承這方面的經驗。結果導致,我看到的如何有關記錄彈藥方面的資料,都是按發、按個數、按重量計算。如引述丁福成著《德商禮和洋行在華經營軍火活動情況》「甲、由財政部宋子文訂購的:
(1)卜福斯七生五口徑山炮三百八十門,每門美金一萬六千元;七生五山炮彈三萬六千發,每發美金二十元。
(2)卜福期七生五高射炮三十六門,每門美金三萬元;七生五高射炮彈一萬八千發,每發美金三十五元。
(3)移動式十生五的要塞炮十二門,每門美金三萬五千元;十生五的要塞炮彈門千發,每發美金三十五元。
…………
丙、由軍政部軍械司訂購的:
(1)七米厘九口徑步槍二萬枝,每枝三十元;七米厘九步彈,有幾批,細數我記不清了,每百發美金五元。
(2)毛瑟木殼槍,數量也記不清了,每枝美金二十五元。
(3)毛瑟白郎林手槍,數量記不清了。」
直到最近我收到的一份記錄抗美援朝戰爭志願軍武器彈藥供應與消耗的文章后,我才意識到在這之前,國共雙方在抗戰時,都應該沒有彈藥基數這個概念。
下面引述一些我找到的資料。
「整個大隊的武器裝備真棒極了:每個戰士都有一桿漂亮的三八大蓋,50發子彈;一個區隊有一個機槍班,一挺閃著烤藍光亮的歪把子機槍,槍身上刻著「昭和11年產」字樣;一挺機槍配有1200發子彈、兩個槍管,以備在戰鬥中槍管打熱了更換;機槍班三個彈藥手三個背彈手三個射手,機槍班長自配一把手槍;有個機槍班長很牛氣,見我敬了個禮就再沒有說話。」引述《與歷史同行——趙貴徵自傳》
看過這段文字后,我當時不明白,一支槍50發子彈,有什麼可高興的?即使八路軍有「三槍八路」的綽號,50發子彈也不算多。
後來我看過薩蘇寫的有關東北抗聯和日軍作戰的彈藥消耗量,和在志願軍入朝前,s中s央s軍s委s制定的彈藥基數標準后,才意識到這50發子彈的含義。當時s中s央s軍s委s根據以往的戰爭經驗和國內的工業能力以及國民經濟情況,制定的彈藥基數標準很能說明當時中國的國力是如何的弱小。其中第一條,馬步槍彈40發一個基數。整整和二戰時,日軍規定的一個戰鬥兵120發一個基數的標準差出3倍。
由於其餘其他的基數沒有找到合適的參照,有興趣的軍迷可以和同期的德軍、日軍進行比較,但我沒有這些資料,就不做對比了。不過我還是羅列一部分,看看志願軍入朝前的彈藥基數。
「馬步槍彈40發;輕機槍彈500發;重機槍彈1000發;擲彈筒彈25發;手榴彈每個戰鬥員4枚;」
以上是五月殘雪原創,引用請標明出處,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