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漫畫來襲
第27章漫畫來襲
陽光兒童出版社。
劉仁仔細的審查著新一期的稿件。
為了能夠在下一期將趣味兒童徹底擊垮,他對下一期的稿件質量要求非常高。
「老魏,大概就是這些了。你再看看,有不合適的咱們在商量。」
「好的,社長。」
主編魏澤東接過稿件並沒有仔細去看。
因為他已經看過多遍了,可以說下期的作品質量,是近幾年最高的一期。
「社長,我看沒有問題了。這些稿件我審查過多次了。篇篇都很精彩,尤其是陽潔的這五篇,可以說是他的巔峰之作。比之趣味那個李凡的作品,亦是不遑多讓。而趣味只有李凡一人。我們除了陽潔外,其他作者也非常優秀。這一點是趣味比不了的。所以,下一期我們不必再擔心什麼了。」
「嗯。」劉仁點點頭,重新拿起稿件,說道:「可惜的是,其他人的作品和陽潔比起來,還是有比較大的差距。如果能多有幾篇陽潔的作品就好了。老魏,你說這陽潔為啥不肯多拿幾篇過來呢?」
魏澤東聽社長這樣問,哭笑著說道:「社長,陽潔說上一期李凡只有五篇作品,他這一期也只用五篇。」
劉仁哼了一聲,說道:「真是個怪人!」
「是啊,的確是個怪人。」魏澤東感嘆一聲,「不過,如果不是因為他是個怪人,我們陽光也挖他不過來啊。」
「那到也是。算了,五篇就五篇吧,加上其它作品。整體質量上肯定是要遠遠超過趣味了。只要能把趣味壓制在上一期的11萬冊,就能夠接受。」
既然上一期的趣味,已經有了龍抬頭的趨勢,想要一次性擊垮已經不現實了。
只能先把它按在原地不動,再徐徐圖之。
「咚,咚,咚!」
門外傳來敲門聲。
「請進!」
助理推門走了進來。
「社長,這是趣味兒童那邊剛剛發布的宣傳廣告,你看看。」
說著,助理將手中拿著A4紙,放在社長的辦公桌上。
廣告內容是趣味兒童通過官方微博發布的,已經被助理列印在了A4紙上。
「廣告?」
劉仁疑惑的拿起剛剛助理放下的A4紙,想要仔細看看。
「故弄玄虛!」
看完后,他冷哼一聲,便把紙遞給旁邊的魏澤東。
「老魏,你也看看。」
魏澤東看完卻是皺了皺眉頭,沒有說話。
他有一種不太好的預感。
……
與此同時,許多網友,路人也通過趣味兒童的官方微博,街邊報亭的宣傳海拔,看到了趣味兒童下一期的宣傳廣告。
「哎,你看到了嗎?趣味兒童說什麼下一期會有重大驚喜和讀者見面,真的假的?」
「誰知道呢。我剛剛也在報亭那裡看到了。廣告這東西,有時候根本就不靠譜。」
「哇,老公快看。下期趣味兒童有大驚喜耶!」
「能有什麼驚喜啊,如果能有上一期的作品質量,那就是驚喜了。」
「爆料,爆料!下一期趣味兒童將有重大驚喜!」
「樓主,我們都看到啦。」
「哈哈,上一期就已經讓我感到驚喜了。現在,我更加期待下一期了。」
「我也是啊,希望這一期還有李凡先生的作品。」
「哦?那幾篇經典童話的作者叫李凡嗎?我都沒注意呢。」
「……」
從大家的議論來看,部分讀者對趣味兒童的所說的驚喜非常期待。
但也有部分讀者並不太感冒,認為這只是一種宣傳手段而已。能有什麼好值得期待的。
想想也能夠理解,一本兒童類雜誌,除了優秀的作品之外,大家實在是想不到還能有什麼樣的驚喜。
不過,不管讀者們期待或是不期待。
至少趣味兒童的廣告目的達到了。已經有越來越多的人,知道了這件事情。
有些外地的讀者,甚至已經在托朋友幫忙買一邊《趣味兒童》了。
《趣味兒童》的發刊日期也越來越近。
……
4月25日,終於又到了《趣味兒童》《陽光兒童》的發行日子。
清晨,某報亭前。
「哈哈,終於等到了,不知道趣味所說的驚喜會是什麼?我和我兒子已經期待很久了。」
「是啊,我也一樣。這報亭老闆怎麼還不來開門,還做不做生意了。」
「你們都買《趣味兒童》嗎?廣告這玩意兒你們也信?我覺得還是買《陽光兒童》吧,銷量可比趣味高多了。」
「嗯,陽光當然也要買。陽潔現在都到陽光了,說起來我也算是他的粉絲呢。」
「同陽潔粉絲,不過作為他的粉絲,你不關注他的微博嗎?」
「微博?聽說這東西最近很流行,我還沒有用。怎麼?他微博怎麼了?」
「陽潔在微博上透露,他在新一期《陽光兒童》上發表的作品,將是他的巔峰之作,足有五篇之多呢。」
「真的嗎?那必須得買一本了。」
……
很快。
「老闆,來一本陽光。」
「老闆,來兩本陽光,一本趣味。」
「老闆,趣味陽光各一本。」
「老闆,來本陽光,聽說有陽潔的巔峰之作,等了好久了。」
「老闆,給我拿本趣味。我要看看到底是什麼驚喜。」
……
大部分人買到書後,都是先拿回家,然後再慢慢閱讀。
也有少部分人直接在報亭附近選個地方坐下,就翻閱起來。
「哎呀,不愧是『小童話大王』,陽潔的這篇《迷失的小孩》,真讓人感動。」
「這位大哥,你也看陽潔的童話嗎。我也喜歡看,不過,我覺得這篇《森林城堡》更精彩。」
「哎呦,兩位大哥,別討論陽潔了,他的童話我也承認精彩。不過,你們還是趕緊看看趣味吧。哎呦,這是什麼畫啊,太有意思了。」
「畫?畫有什麼意思?兄弟,我沒買趣味,給我看一眼唄。」
一個30歲左右,戴著眼鏡的男人說道。
剛才說話的那人,本著好東西要與他人分享的原則。
將雜誌遞給他,說道:「行,給你看看。」
「謝謝!」
眼鏡男人隨手接了過來,撫了撫眼鏡,好奇的往雜誌上看去。
「咦,這畫從來沒見過啊。這是烏龜,好可愛喲。這是風?哎呦,風還可以有眼睛,嘴巴,太有意思了。不行不行,我得拿回家和我兒子一起看,保管那小子喜歡。」
說著,眼鏡男人將書收起,起身就要離開。
「哎,我說大哥,這書是我的。」
剛剛借書那人,一把將書搶過來,憤憤的說道。
「呃,這位朋友,不好意思,忘了忘了,呵呵。」
眼鏡男人看了看借書的那人,有些尷尬的說道。
「沒事沒事,你喜歡的話,快去買一本吧。」
「對,對,對。」眼鏡男人急忙跑向報亭。
「老闆,給我來本趣味,哦,不,來兩本。」
……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