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第十章
夏天,尤其是沒有空調的夏天,實在不是一個適合工作的季節。
電風扇會把稿紙吹得起起伏伏,雖然沈真已經用沈靈的新鉛筆盒壓著了——這是雙層的印著獅子王圖樣的漂亮藍色鉛筆盒——但各種細節上的不方便還是很容易就讓他陷入到了一種狂躁的心情中。
沈真把稿紙收了,放進抽屜里,然後取出他用來記賬的小本子。
重生至今,除了繼父張明給他寄的錢,他可以算是一分錢收入都沒有,卻把沈淑來遺留下來的存款花去不少。雖說他打算畫漫畫賺錢,但漫畫畫成需要時間,他總不能在這些時間裡只進不出吧?
而且,雖說李奶奶他們都很看好沈真,但其實沈真自己卻沒有十足的把握……萬一他投稿以後被退稿呢?這不就意味著在很長一段時間內,他都不會有收入了嗎?難道他真的要一直坐吃山空下去?
或者,他的漫畫可以換一個渠道?不走雜誌連載,直接走出版?
要說出版的話,其實色/情/漫畫是來錢很快的。當然,礙於相關政策,色/情/漫畫在大陸肯定沒法出版,但在港城、台島就沒有類似的限制了。據沈真所知,靠色/情/漫畫養家糊口絕對不成問題。
為了錢,沈真覺得自己完全可以出賣一下靈魂嘛!反正靈魂什麼的又不值錢!
再說這個色/情/漫畫,雖然沈真沒什麼實戰的經驗,但他畢竟是博覽過無數A那個V的人。他覺得自己真動筆的話,一定上手非常快。而且,他可以把漫畫的整體基調定位成「風流而不下流」嘛。
請黨和人民見證,他的節操其實還能搶救下。_(:з」∠)_
沈真的腦子轉得很快,他很快又意識到,如果他真的打算畫色/情/漫畫的話,那麼一定要注意做好保密工作。沈靈還只是一個孩子,要是被沈靈看到了什麼不該看的……那畫面太美,沈真已經不敢想象了。可是,他們現在住同一間房子,睡同一張床,想要徹底保密什麼的,這根本是無法實現的。
沈真嘆了一口氣,暫時把畫色/情/漫畫的想法擱置了。
村裡的小賣部距離他們住的地方不遠,沈靈跑著去,跑著回的,很快就把碎碎冰帶回來了。他把碎碎冰掰成兩段,然後將其中的一半遞給沈真。兄弟倆動作一致地嘬了一口,頓時都心滿意足了。
沈真看著滿頭大汗的沈靈,說:「你去衛生間洗把臉。碎碎冰給我,我幫你拿著,等你洗完了再吃。」
沈靈自己其實並不覺得難受,但聽沈真這麼說,他還是聽話地把碎碎冰遞給沈真,然後鑽進衛生間,洗了下臉,把臉上和脖子里的汗擦掉了。等他出衛生間的時候,就看到沈真一臉嚴肅地想事情。
「哥,你想什麼呢?」沈靈問。
沈真當然不能說他在想該怎麼賺錢,他不想讓沈靈心中有負擔,於是說:「在想晚上吃什麼。」
天氣熱了,炒菜的過程也變得難捱,畢竟煤爐周圍的溫度是很高的。沈靈不想讓沈真受累,就故意說:「拌個冷盤好了!拌個葉兒菜,再拌個豆腐……天氣熱沒什麼胃口,炒得熱菜都吃不下。」
拌葉菜是很容易做的一道菜,只要把葉菜在沸水中燙熟了,然後拌入各種調料和花生米就可以了。拌豆腐則更簡單了,豆腐是菜市場里買來的盒裝嫩豆腐,加點香油、鹽和切碎的大蒜攪拌即可。
「行啊……就按你說的做吧。」沈真說。他平時很注意給沈靈加強營養的,因此飯菜吃得簡單些也沒什麼。不過,沈真還是決定,下次去鎮上時買一小罈子鹹鴨蛋備著,懶得做菜時就磕個鹹鴨蛋。
沈靈拿著碎碎冰,等冰化了一些,他就吸一口,等冰再化一些,他再吸一口。雖說吃這東西確實容易沒有形象,但他已經儘可能地表現不錯了。而沈真的吃相就要猥瑣得多,他一刻都不停地嘬著。
「對了,」沈真想起了什麼,又說,「你最近長個子了,感覺衣服都有些顯小了,明天帶你去買新的。鎮上有百貨市場。」雖說他至今沒賺到一分錢,但是沈真依然覺得該花錢的地方還是得花。
嚴格說起來,靠著沈淑來的存款,其實沈真暫時還沒有生活壓力。如果他真的只是一個十歲的小孩子,那麼他完全不需要考慮經濟問題——前提得是這錢沒有被如宋根榮這樣的人順走。不過,沈真畢竟是重生的,男人的自尊心使得他不願意坐吃山空。而且,他打算在房價飛上天之前買下房子來。
汾水鎮上有房子,但是沈真不打算回去了。他日後都會在城市裡漂泊,因此他打算在城裡買套房子。趁著房價還沒有誇張到讓窮人們哭天喊地的程度,他打算先把自己的小窩弄好了。這樣一來,等日後他身上的壓力會小很多。上一世,他可是一直都在租房子住啊!而租著房子總覺得有些不得勁。
只要房子搞定,那麼等他前世的職業規模化、產鏈化了,工資完全夠他確保良好的生活品質。
沈真所追求的無非就是這些了。
他這個人其實並沒有多大野心的,重生也沒有帶給他太多的金手指。
他只是想要把日子過好而已。
沈靈對於家裡的經濟情況不是特別了解,但他知道沈真每天都在努力地畫畫賺錢,再加上汾水鎮上的一切給已經給沈靈塑造了一個竭力省錢不亂花錢的金錢觀,於是在聽了沈真的話以後,他立刻搖著頭表示:「哥,你暫時不用給我買新衣服了。李浩和李源說,他們有些衣服穿著小了,但衣服本身都還是不錯的,他們問我要不要……我想了下,覺得這個主意不錯。哥,我可以穿他們的舊衣服。」
說這話的時候,沈靈的表情特別坦然。他不覺得這是一件讓他為難的事情。
沈真其實也不覺得為難。他上一世就穿過李浩的舊衣服。那時,他都讀大學了。藝術類大學的花銷很高,即使有了繼父張明提供的存款,但他的日子依然過得緊巴巴的,很是拮据。在他跟著李浩來李家過年時,李媽媽見他穿得實在是太單薄了,就取了李浩的毛衣和羊絨衫給他穿。但因為沈真和李浩的腳碼不一樣,而且鞋這種東西確實不好混穿,李媽媽還給沈真買過一雙裡面加絨的矮皮靴子。
沈真不覺得這是一件傷自尊的事情。因為,李家人只是單純地想要讓他穿好點,他們並沒有用一種高高在上的姿態在施捨什麼,他們也沒有用一種自以為是的同情在憐憫什麼。李家人都是好人。
在沈真能賺錢了以後,他會給繼父張明買東西,會給繼姐姐買東西,也會給李家人買東西。
愛是一種傳遞。它因此而永恆。
「其實這沒什麼的,對不對?」沈靈眨了眨眼睛說,「李家條件不錯,但李源也會穿李浩的舊衣服,只是不想浪費而已。剛好他們不想浪費,而我們呢也可以省錢。所以,我已經答應他們了。」
「嗯,這沒什麼的。不過,我們還是要謝謝他們。」沈真笑著說。
沈靈又吸了一口冷飲,才說:「我已經謝過他們啦!那我們明天還去鎮上嗎?」他用手捂著碎碎冰,想要讓它化得更快一些。不過,他之所以喜歡吃碎碎冰,也是因為這種冷飲可以吃上很長時間。
「去!明天去書攤上給你買幾本故事書。」沈真說。沈靈的拼音已經全部學完了,而且他已經會用漢語字典了。雖說他現在不認識太多的字,但帶拼音的故事書,他還是能一個字一個字看下去的。
沈真打算給沈靈買幾本趣味智慧故事什麼的……見得多才能識得廣,沈真打算讓沈靈養成隨時閱讀的好習慣。也是小塘鎮上還沒有圖書館,而沈靈到底年紀還小,否則沈真都想給他辦張讀書卡了。
養「兒」不易啊。沈真知道沈靈是個聰明的孩子,所以不想浪費他的天賦。
沈靈臉上卻露出了為難的表情。
沈真問:「怎麼,你不想要故事書嗎?」
沈靈點了點頭,又搖了搖頭,說:「那就先買一本。」他其實還是怕花錢。
「等你看完了,可以給你的那些小夥伴們講故事。他們肯定就更喜歡你了。」沈真說。
沈靈不服氣地說:「他們現在就很喜歡我!李輝讓我幫他寫暑假作業,說是寫完就給我十塊錢。」李輝也是村子里的人,年紀比沈靈小,幼兒園大班剛畢業。為什麼幼兒園大班都會留作業?
「那你幫他寫了嗎?」沈真問。
沈靈嘆了口氣說:「當然沒有!雖然我也挺想要那十塊錢的,但這種事情被他家長知道了,他家長肯定會不高興。我們是外來的,要是村子里的大人不喜歡我們,我們以後在這裡待著就艱難了。」
沈真詫異地看著沈靈。這娃情商挺高的啊!
沈靈趕緊又說:「對了,哥你別把這事兒說出去啊!這事兒不能由我們捅給李輝的家長知道,一旦被人知道是我告的密,那我在小夥伴中的地位就不保了。所以,我們還是裝作什麼都不知道吧。」
「你想得挺周全的啊。」沈真忍不住點了點沈靈的小鼻子。他這是養了個人精吧?
又被哥哥表揚了……沈靈驕傲地挺起了小胸膛。他做這個動作的熟練度早已經滿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