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第十三章
吃完餛飩,兄弟倆不光去買了針線包,還買了一個塑料鬧鐘。
賣鬧鐘的小老闆操著一口帶著安城口味的普通話,說:「你們放心,我們店裡童叟無欺!我家的鬧鐘都是好貨啊!它的聲音可大可大了,睡成死豬樣兒了都能在第一時間被吵醒!」
這話聽著怎麼就這麼不對味呢?
「對了……老師說,我們上學的時候要帶一塊手帕,帶一塊抹布,學校會檢查的。」沈靈說。
「手帕、抹布?幹嘛用?」沈真問。
沈靈搖了搖頭:「我也不知道……老師說一定要帶的,不帶會扣分。除了這個,老師還說了好多,要剪手指甲啦,要用書皮把新書包上啦,五年級以下不準騎自行車啦……反正我照做就是了。」
學校里的有些規定很正常,剪指甲是為了乾淨,五年級以下不準騎自行車上學是為了安全。但除此之外,學校里還會有一些奇奇怪怪的規定。比如說,紙簍中的垃圾不能超過三分之一,一旦超過了就會扣班級的德育衛生分數。可問題是,好好的紙簍不用來裝垃圾,那麼它存在的意義到底是什麼?
……算了,還是不要計較這麼多了。老師說什麼就是什麼吧。
沈真便又給沈靈買了一塊手帕。至於抹布,家裡隨便剪塊破布就是了。
學慣用品是早就備齊的,但用來包新書的書皮卻還沒有買。這種書皮大體上分兩種,一種是塑料透明的,已經做出了書皮的樣子,直接套在新書上就可以了。一種是紙質的,買上一大張,需要自行裁剪,然後疊吧疊吧就能把書包好了。前一種或許更漂亮一些,而後一種呢則在價格上更優惠一些。
餛飩店在農貿市場旁邊,這裡距離學校有段距離,附近已經沒有賣書皮的了。沈真便遞給沈靈十塊錢,讓他第二天上學時,自己在學校旁邊的小賣部里買。書皮不貴,十塊錢是絕對花不完的。
「李浩說,他手裡從來沒有拿過五塊錢以上的錢。」沈靈謹慎地把十塊錢裝進了書包里,說。
沈真覺得有些不可思議:「不會吧?他都上四年級了!」
「他其實是有錢的……據他說,他過年時收到的紅包都是歸他自己的,只不過那些錢都被他媽媽存進銀行了。可能是怕他丟錢吧……反正他媽媽從來不給他大錢。零花錢是一天一塊錢。」沈靈說。
「要是學校里要交費呢?」
沈靈笑著說:「如果學校里要交錢,那他爺爺奶奶會在那天陪著他去學校。到了學校門口,那錢才會到他手裡;等他進了教室,錢就主動交給老師了。總之,大錢在他手裡停不過一個小時。」
嗯,十塊錢以上就是「大」錢了。
嗯,某天早上李爸爸沒有零錢,就給了李浩五塊錢,言明李浩放學回家時必須還四塊。
「聽上去有些可憐。」沈真摸了摸自己的鼻子。
沈靈搖了搖頭:「其實也還好吧……我聽村裡念書的同學說,李浩的零花錢已經很多了,大部分同學的零花錢才一天五毛錢。哦,還有那種兩三天才能花五毛錢的。如果李浩要買筆什麼的,家裡還會給他報銷。」也就是說,李浩那每天一塊的零花錢都是用來買零食吃的。這已經非常奢侈了啊!
沈真仔細一想,知道沈靈說得沒錯。嘉城郊邊村的經濟條件比他們老家要好很多。在上一世,當沈真是個真正的十歲的孩子時,他和李浩同齡,卻是一分零花錢都沒有的。這固然和宋家人的漠然有關係,但沈真的那個後母生的弟弟比他受寵多了,也是沒什麼零花錢的。他沒有資格同情李浩啊。
作為一個寵溺孩子的好「家長」,沈真決定按照李浩的待遇給沈靈發零花錢。雖說他們現在的家庭條件和李家不能比,但沈真相信,他一定會賺到錢的!做不到大富大貴,他也絕對不會委屈沈靈。
總覺得哥哥忽然又高大了幾分呢……
沈靈眨了眨眼睛,說:「哥,我們快回家吧。你今天陪我來報到,一上午都沒畫畫呢。」
「書包給我,我來背吧。」沈真這回很堅持,終於從沈靈那裡接過了書包。
九月一日。
早上五點半,小鬧鐘瘋狂地響了起來。
「那小老闆果然沒有做虛假廣告……這聲音真刺耳。」沈真掙扎著從床上爬起來。
沈靈也有些清醒了。
按照規定,學校里是七點五十開始早自習的。有些班主任嚴格一些,規定班上學生七點半前就要到達學校了。莫老師因為帶的是一年級新生,只要求班上學生在早自習開始前到達學校。但即使是這樣,沈靈也需要早早起來。因為,他洗漱、吃飯都是需要時間的,更別說還要在路上花去不少時間。
五點半起床,這是李浩和李源總結出來的經驗。
沈靈坐在床頭迷糊了一分鐘,才終於徹底清醒了。他飛快穿好衣服,跑去了衛生間。
沈真只穿著一條三角內褲,正對著鏡子刷牙呢。
(根據沈真上一世在寄宿學校念書時總結出來的經驗,當只有一個衛生間而大家都在趕時間時,就必須有人不穿衣服先把衛生間佔據了,這樣錯開使用衛生間能節約時間,使得大家都很方便。)
沈靈一邊往自己的牙刷上擠牙膏,一邊問:「哥,你怎麼不多睡一會兒?」
「送你去學校啊。」沈真吐了一口牙膏沫,含糊地說。
沈靈聽了心裡非常高興,不過他還是拒絕說:「哥,你不用送我的。我們不是都和李浩他們說好了嗎?我和他們一起走著去就行了。哥你不如再多睡一會兒,這麼早早起來實在是太辛苦了。」
「你第一天上學嘛……而且,我也不光是陪你去學校,其實我去鎮上有事。」沈真說。
沈真打算把《遇妖》寄給雜誌社,所以要去趟鎮上的郵局。
這年頭還不流行快遞,一般雜誌社收發稿件時都用挂號信。沈真打算把《遇妖》的稿子投給了《都城卡通》。這是一份月刊雜誌,九五年才創刊,雖說在二零零六年就停刊了,但目前勢頭很好。
按照沈真的打算,在稿子寄出去后,他雖然還繼續畫著《遇妖》,但接下來的速度會放慢一些,因為他要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新漫畫上。當白天沈靈去學校時,沈真就可以偷偷摸摸畫他的新漫畫了。
新漫畫名為《桃/色/女/神》,一聽名字就知道不是什麼正經漫畫。→_→
為了不讓沈靈看到什麼不該看的,沈真還打算去鎮上買一個帶鎖的小箱子。每天估摸著沈靈快放學了,或者周末學校放假的時候,他就把已經畫好的部分全部鎖進小箱子里去,鑰匙隨身攜帶著!
沈真洗漱完畢,回到房間里把衣服穿上。他挑的褲子就是那條開線了卻被沈靈縫好了的運動褲。沈真抖了抖褲子,仔細看了看,只覺得沈靈果然心靈手巧。運動褲看上去就像是沒有開過線一樣。
「真賢惠啊……日後也不知道會便宜了哪位好姑娘。」沈真自語道。
吃過簡單的早飯,李浩就跑來他們門口喊沈靈了。
沈真之前把沈靈託付給了李浩,李浩拍著胸脯表示,每天都會帶著沈靈上下學,就算他把自己弄丟了,也絕對不會把沈靈弄丟了。這天去學校的隊伍不算浩蕩,只有李浩、李源、沈靈和沈真四個。
「其他人呢?」沈真好奇地問。他記得村子念書的孩子不少啊!
「他們有些的是因為老師規定的到校時間早,所以提前先走了;有些的是因為愛睡懶覺,等會兒會由他們的父母騎車送他們去……不用管他們。不過,我們放學回家時都是一起的。」李浩說。
沈真明白了。那些由父母騎車帶去學校的,估計這會兒才剛剛起床吧?
「我推薦的莫老師不錯吧?」李浩問。
沈真給了李浩一個讚賞的眼神:「嗯,挺好的。」就是太文藝了。
大概是語文老師的緣故,莫老師平時說話時都透著一股子文藝腔。
一路上聊著天就不覺得路遠,他們很快到了小塘鎮上。
郵局大概還沒有開門,沈真先把沈靈送到學校。
學校旁邊有一排店面。說是店面,其實就是居民房改建的。這些房正好在學校附近,所以就把一樓做了店面,只為了賺學生們的錢。除了固定店面,學校門口還有不少小吃車。很多沒來得及在家吃早飯的學生都選擇在小吃車上買早點吃。甚至還有不少送學生來學校的家長都在小吃攤上買了吃的。
這些店面和小吃車的生意看上去都特別好。雖然大部分學生的零花錢有限,但架不住學生的人數多啊!小塘實驗學校中不光有小學部,還有一個初中部。初中部更大,彙集了幾個小學的畢業生。
李浩和李源各有一塊錢的零花錢。在沈真帶著沈靈去買書皮時,李浩讓李源候在原地,自己擠進一個火爆的攤位中買了一包辣條。他也不小氣,利索拆開了,一邊和大家分著吃,一邊朝學校走去。
沈真的腦袋上立刻亮起了一個電燈泡。學生的錢總是好賺錢的,他似乎又發現一條賺錢之道了!
「我打算去買一輛二手的三輪車……以後就可以騎車送你們上學了!」沈真興緻勃勃地說。
「哥……我們自己走路就行了,不用你這麼辛苦的!真的不用!」沈靈趕緊拒絕。
沈真嘆了一口氣說:「我要把《遇妖》的稿子寄出去了……可是又沒有什麼信心。所以,我又想到了一個賺錢的新方法!我打算去你們學校門口擺攤子。」漫畫先畫著,但他還可以抽時間賣辣條。
這雖然是一個臨時想出來的點子,但沈真心中卻很快就有計劃了。他打算早上送沈靈去學校,順便擺一會兒攤;傍晚去接沈靈放學,順便再擺一會兒攤。這其實耽誤不了他多少時間。攤子上不賣那些貴的玩意兒,只賣像辣條這樣的小零食。當然,其實他還可以賣茶葉蛋,那個也沒什麼技術含量。
說到茶葉蛋,沈真清楚地記得。在他念小學的時候,茶葉蛋是五毛錢一個,等他念高中那會兒,已經漲到七毛錢一個了,然後又漲到了八毛錢,迅速又漲到一塊錢。而等到沈真重生那會兒,茶葉蛋都已經是一塊五毛錢一個了。要是不多賺點錢,別說買房子了,很快就要連茶葉蛋都吃不起了啊!
「這……」沈靈的小臉都皺起來了。
沈真忽然意識到了什麼,說:「啊,這其實是我臨時冒出的主意啦。話說,如果哥哥真去你們學校門口擺地攤的話,小靈你會不會覺得丟人啊?要是你心裡有負擔呢,那我們可以裝作不認識的。」
沈靈趕緊搖了搖頭,語速急切地解釋:「哥哥!我只是覺得,要擺攤的話,你太辛苦了!」
「這有什麼!我每天就擺兩小時,早上、傍晚各一小時,肯定累不到的。」沈真笑著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