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第六十七章
沈家的清晨從沈真讀英語課文開始。
沈真先在陽台上面對著晨光讀二十分鐘英語。等他讀完了,沈靈的早飯也就做好了。為了讓沈真每天都能多擠點時間出來念書,沈靈現在把一些原本由沈真做的家務活都包攬了,比如說做早飯。
咦,考生和家長的位置彷彿顛倒了一下呢!
時間久了,沈真倒也習慣了。他在學習和畫畫之間找到了一種平衡,兩三個小時的學習時間加上六七個小時的畫畫時間正好把每天的安排都排得穩穩噹噹的。沈真不得不承認,不是說一旦好好學習就沒有時間畫畫了,其實人都是有惰性的,沈真也有,現在他不過是把偷懶的時間全部利用起來了。
身為家長真的是不容易啊……如果沒有沈靈,沈真肯定不會做到這地步!
周末時,沈真帶著沈靈去秋遊。京城的秋天是一年中最美的一個季節,天空十分高遠。沈真覺得趁著近年霧霾還不明顯,能享受一下這樣的秋天就趕緊多享受一下吧。他們去了一些名勝古迹,在故宮裡閑逛的時候,還偶遇了好幾隻懶懶散散曬著太陽的貓。這些貓就住在故宮裡,算是另類的保安。
沈真和每一隻貓都打了招呼,就好像認識一樣。他覺得這些毛球們是天生的萌物。
「你要真喜歡,我們可以養一隻。要養的話,土貓就可以了,不需要追求名貴品種。」沈靈說。
沈真一臉鬱悶地說:「你忘了三兒了嗎?」
現在他們對待三兒仙人掌的態度都是戰戰兢兢的,恨不得能早起晚睡三炷香供著,唯恐一不小心,三兒不高興就與世長辭了死不瞑目了。連養株易活的仙人掌都如此不易,沈真哪裡還敢養貓啊!
三兒這名字吧,其實不怎麼好聽。沈真曾經想過要給三兒換一個名字。只是他轉念一想,賤名好養活啊!三兒這名字應該夠賤了,再換難道要換成狗蛋、屎蛋、屁蛋之類的嗎,那還是叫三兒算了。
入了深秋以後,氣溫就降了下來。不過,家裡開著暖氣,很暖和。沈真就不怎麼愛出門了。
眼看著沈真就這樣陷入了老年人養老模式,沈靈哭笑不得,問:「咱們周末不出去玩了?」
要說沈真不出門,這話其實也不對。至少他每天都會出門買個菜。沈真窩在沙發里,說:「等天氣再冷一點吧。再冷一點,我就帶你去泡溫泉。咱們周六晚上去,可以在那邊住一晚上再回來。」
京郊有很多泡溫泉的地方。有些的條件不錯價格還不貴。
沈靈想了想,說:「那也行吧。」他忽然覺得有些可惜。從前一世的記憶中,沈靈知道自己曾坐擁無數財產,就是溫泉山莊都有好幾個。要是前世的他就遇見過哥哥就好了,他可以把溫泉莊子送給哥哥!那時的他完全可以把哥哥保護得很好,不像現在,他比哥哥小,更多時候都受著哥哥的照顧。
不過,一個被人關懷著照顧的人其實是幸福的。
如果拿前世的權勢地位來換現在的一切,沈靈肯定不換。
等到入了冬,學校里的流行又變了。現在已經沒什麼人編手鏈了。女生們又迷上了織圍巾。織圍巾的難度不比編手鏈大,但是手鏈是一下子就能編好的,織圍巾卻需要堅持,成功的只有寥寥幾個。不過大家依然樂此不疲,青春期的孩子總會執著於一下小小的浪漫,一想到自己織的圍巾可以讓自己喜歡的人在冬天多了一份溫暖……大家就幹勁十足,心中的激情永不消散。
不過,織圍巾時的動作太大了,再加上初三管得嚴,陸陸續續被抓了幾個后,再也沒什麼人敢在學校里頂風作案了。於是,大家只好把毛線偷渡回家偷偷地織,第二天再回學校里互相交流下進度。
沈靈因為編手鏈和女生們結下了深厚的情誼,到了織圍巾的時候,她們也沒落下了他。
沈靈確實對織圍巾這項手上運動挺感興趣的,他特意買了一本專門講毛線針法的書。這種書吧,很多識字的人反而看不懂,那些不識字的媽媽、奶奶們卻能看得津津有味,反正沈真是看不懂書上在寫什麼的。而當沈真看著沈靈對著書本搭配毛線花色時,他的內心再一次住進了無數只雪橇三傻。
沈靈的手指很靈活,他織圍巾的速度很快,手指一動起來就只能看見殘影了。
沈靈甚至可以盲織,也就是說他可以手上織著圍巾,眼睛卻看向其他的地方。
……感覺天底下無數號稱會織毛衣的女孩們都已經輸了呢。
頂著沈真複雜的眼光,沈靈抬起頭來問:「哥,你在看什麼?」
「啊,沒什麼,就是覺得你的手挺巧的啊。」沈真訕笑了一下。為什麼沈靈會點亮這麼多與眾不同的技能?他甚至還會繡花!沈真想不明白。講真,要不是沈靈的性格一點都不顯得女氣,而且他們以前還總是一起洗澡,關鍵部位都已經赤誠相見過了,沈真真的會懷疑自己其實是養了一個妹妹啊!
「嗯,天生的。」沈靈說。圍巾已經有了雛形,只那麼一點就顯出了它的精美。
沈真曾經見過沈淑來織毛衣。在他的記憶中,媽媽在織毛衣的時候,臉上的笑容是溫暖的,這種溫暖就和沈真穿上毛衣時感受到的那種溫暖一模一樣。而當沈靈織毛衣時,他是面無表情的,他彷彿不是在織毛衣,而是像一位科學家在解一個世界難題一樣。沈真看著看著,內心忽然就平靜下來了。
其實,沈靈是如何點亮這些技能的,這已經沒什麼好追究的了。
看習慣了后,沈真甚至覺得有點反差萌呢。
反正不管弟弟做什麼都是最棒的……沈真覺得自己可能在寵孩子這件事情上已經沒有下限了。
憑著沈靈的天賦,他完成一條圍巾並不需要多少時間。他給沈真織的是格子條紋的圍巾,顏色搭配偏穩重,細節處卻稍顯俏皮。沈靈甚至把沈真的名字設計成了一個LOGO,然後織進了圍巾的一角。
沈真從地上撿回了自己的下巴,摸著LOGO,說:「你竟然還會織出漢字來?」
「其實掌握了要訣以後,這很容易做到的。」沈靈淡定地說,「來,我幫你圍上吧。」
「不行不行,這簡直就是工藝品啊!我想要把這圍巾好好保存起來。」沈真不舍地說。
沈靈很滿意沈真對自己送出的禮物的重視,笑得眼睛都彎了起來,說:「圍巾織出來就是給你戴的啊!你要是真的這麼喜歡,我以後還給你織,保證每一條都和這條一樣精緻,甚至是更精緻的。」
沈靈取過沈真手裡的圍巾,將它繞在了沈真的脖子里,然後試了好幾個花式系圍巾的方法,最後從中選了一個。他幫沈真系好后,就拍拍沈真示意他去照鏡子,問:「怎麼樣?喜歡這種圍法嗎?」
沈真依言走到鏡子前,打量著鏡子中的自己。圍巾當然是很好看的,也很適合他。
沈真猶豫了一下,問:「你很喜歡這些嗎?」
「嗯?」沈靈給了沈真一個「有什麼就趕緊直說吧」的眼神。
「就是織圍巾啊、編手鏈啊什麼的,你很喜歡這些嗎?」沈真問。
沈靈搖了搖頭,老老實實地說:「談不上喜歡吧。」他怎麼可能會喜歡做這些事情呢?
「那你為什麼要給我做這些呢?其實……其實我當然很喜歡你親手做的禮物,但是如果你不喜歡做這些事情,那沒有必要強迫自己去做。」沈真趕緊說,「只要你的心意是好的,其實你買一條圍巾送給我,我也會喜歡的!雖然我之前並沒有系圍巾的習慣,不過我一樣會因為你的心意而改變的。」
沈靈笑著說:「雖然我不喜歡,但其實我也不討厭。你是不是覺得這些活本該是女孩子做的?」
「也不能這麼說吧……但在女孩子喜歡洋娃娃的年紀,大部分男孩子確實更喜歡沖/鋒/槍。」
沈靈想了想,說:「哥,其實是你想得太多了。在我看來,我會織毛衣就像是我會英語一樣,這是相同的概念。如果我現在要招待外賓,那麼我的英語就有了用處;同樣的,如果你需要一條圍巾,那麼我織圍巾的本事就有了用處。我把這些技能都當成了工具,談不上喜好,只看重它有沒有用。」
咦,還有這種說法嗎?
沈靈又說:「古時候不還說君子遠庖廚的嗎?可在我們家裡,做飯基本上都是哥哥你的事情。你也沒有因此覺得彆扭吧?所以我們就不要把這些事情複雜化了。嗯,你戴著這條圍巾果然很好看。」
沈真還是覺得有哪裡不對,但他好像又被沈靈說服了。
家裡開著暖氣,沈真試完了圍巾,就把圍巾摘了。畢竟,系著圍巾實在是太熱了。
室外的溫度很低。沈真雖然在出門這件事情上越來越憊懶,但既然有了弟弟「愛の圍巾」,他覺得很有必要出去多晃蕩一下。這種感覺怎麼說呢?走在小區內的小路上都像是走在T台上一樣,沈真恨不得能拿上一個喇叭對著大家喊著:「大家快注意我的圍巾啊啊啊啊啊啊!都給我看過來啊啊啊!」
弟控什麼的,好像不知不覺就重度晚期,確實是沒救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