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1.第341章 剖眼狂魔(一)
死者被綁在椅子上,面朝天,大張著嘴,原本眼睛的位置只剩下兩個血淋淋的空洞,眼球不見了,眼部周圍滿是撕裂的血跡。
瞪著兩個沒有眼球的空洞,看上去就像是死者無聲的控訴,分外慘烈。
受害者特徵無疑是案件中一個非常重要的線索,然而,原諒寧月香第一次來的時候太黑了,根本沒有去看死者的臉,第一眼早就被現場大片的血跡給吸引了注意。
她跟蔡萱的反應差不多,都是不忍直視的撇過頭。
確實是慘不忍睹。
她不知道死者是死的時候就被挖掉了眼睛,還是說在死後才被挖的,她很心煩自己剛才來的時候為什麼沒有看一眼死者的臉,如果看了就能確定了啊……
不,不對,假如說自己剛才來的時候死者還有眼睛,那麼就這麼點時間,死者就成了這樣,難不成是柏十三乾的?
她被自己突然冒出的念頭嚇了一跳。
不知為何,她覺得柏十三那傢伙確實有時候不按常理出牌,但是,他應該不會做這麼殘忍的事,不像他的風格。
她低著頭,正好看到死者腳下那灘血泊,完好無損,沒有一個足印的現場。
啊,她還記得柏十三到這裡之後就告誡她,不要靠近屍體,以免留下麻煩。他既然是這樣不想麻煩的態度,就更加不可能去破壞屍體了吧。
果然,死者的眼睛是真兇挖的。
想到這裡她突然覺得自己好好笑,無論什麼好事壞事都是第一個按在那傢伙頭上,然而下一秒,自己又會找理由為他開脫。還有比這個更好笑的事嗎。
英俊警察吳潔也聽到蔡萱的低呼聲了,這才看到她們兩個女孩子都跑進了現場,不禁皺著眉頭走過來說:「你們怎麼進來了?蔡萱,不是叫你陪她在外面嗎。」
蔡萱在小警察面前還很大姐大,可是到了吳潔面前就是個小女人,低著頭心虛道:「對不起,吳哥。」
小警察賀彥俊急忙幫襯,手裡還拿著受害者資料的文件夾亂舞:「吳哥吳哥,蔡姐是聽說這個姑娘認識被害人,才帶她進來看看情況的。」
「原來是這樣。」吳潔點點頭,算是認可了小警察的理由,視線轉移到寧月香身上。
然而寧月香卻鬱悶了。
有沒有搞錯,她什麼時候承認過認識死者了?
光看被破壞的屍體,她連死者長什麼樣都不知道好不好!
她分明只是承認自己來過小店,知道店裡有店員和老闆存在這麼一回事,為什麼你們就默認為她跟被害者是老朋友啊!
污衊也沒這麼污衊的啊喂!
沒辦法,她悶不做聲,儘可能降低自己渺小的存在感。心想如果這些警察一定要問她高難度問題,她就一問三不知,直接裝作不知道!
反正她本來也就不知道,這不能怪她。
於是看了受害者資料的吳潔就問了:「死者有個叫『胡晁』的親戚與他同住,平日幫忙看店,你見過這個人嗎?」
「額,見過。」她摸了摸鼻子,本來想要撇乾淨的,可是卻正好被問到了唯一知道的問題。
吳潔繼續問:「你可以提供這個人的畫像嗎。」
這是問她記得記不清,警方會有專門的肖像畫師配合她組織記憶,描繪出嫌疑人的面部特徵。
「嗯,應該可以。」她繼續摸鼻子,因為剛見過不久,記憶還很清晰呢,給出肖像應該沒問題的。
「那待會兒麻煩你配合一下。」吳潔如此說道,合上了文件夾,竟然沒有問她其他多餘的問題。
這種高效的問詢讓寧月香鬱悶之餘,又不禁生出一抹驚艷。
想好的「不知道」「不知道」回答派不上用場,這個警察彷彿在問話之前就知道從她這裡能挖出什麼有用情報,什麼問題是她能夠回答的,什麼問題又是她無法回答的,所以他輕描淡寫兩句話,都是讓她沒有辦法回絕的。
真厲害。
怪不得能把人家漂亮的蔡萱姐迷得神魂顛倒,果然有兩下子,靠的不僅僅是顏值啊。
寧月香眨眨眼,忽然很好奇如果銘瑾也來了,跟這個警察比比,會是誰比較厲害呢?
當然這個也就是想想,銘瑾現在……恐怕還在B市的醫院養傷吧,也不知道他好點沒有。記得醫生好像說,他至少需要靜養半個月,而現在,剛過去四天,就算他知道了她離家出走想來找她,恐怕牛爺他們也不會同意的吧。
她想了想,感覺越想越有道理,卻根本不知道在她眼中還卧病在床的某人早就甩掉了醫院,這幾天完全沒閑著,甚至此時,某人已經來到了她所在的S市內範圍,距離她所在不過幾千米。
然而,S市的人口密度也是數一數二的,想要在這麼大的城市裡面尋找一個人,難度比她現在眨眨眼就破了眼前的疑案還要大。
「姑娘,麻煩讓一讓。」現場調查人員客氣的對她說。
她一陣尷尬,趕忙讓人家過去。
這個倉庫空間雖然不小,但是堆滿了貨物,可供行走的不過就是一條窄道,她堵在路口,別人自然不好通過了。
她現在的身份著實有些尷尬,因為不算現場調查人員,就沒人給她安排工作,站在這兒乾瞪眼,確實有些礙人家的事。
可是她畢竟算是這個案子的第一發現者,要她就這樣撒手不管她也不甘心,見吳潔在跟蔡萱和小警察說話,心裡痒痒的的便湊過去聽。
「吳哥,這個死者跟之前幾個死者一樣,都是被挖了雙眼,應該可以認定是同一人作案吧。」蔡萱問。
「個人特徵這麼明顯,肯定是啊!」賀彥俊說,這還真是再明顯不過的犯罪標記。
「先別急,之前的記者發布會泄露了部分受害者的情況,還不能排除模仿者作案的可能性。」吳潔說。
寧月香聽著暗暗點頭,吳潔說的很有道理,畢竟這案子的頻率有點高了,這種鮮明的犯罪標記又不像是兩人共犯,那麼還有一個可能,就是有兩個同樣瘋狂的殺人犯,正在攀比作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