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第168章 大結局(2)
我和建成的愛情轟轟烈烈驚天動地,也有流水一樣綿延不斷的感覺,我和他同樣也有著海誓山盟花前月下、相對無言眼波如流的默契……這該是一種執子之手,與子偕老的感覺吧,在陌生的人群中,在迷失和彷徨間,我和他終於做回了自己,紅塵中最幸福,快樂的二個人!
在山裡過了一年多快樂的日子,628年我便生下了一兒子,建成摟著我大笑道:「看老婆是兒子,想想娶個什麼名?」
「這種事都是做爹的想,什麼時候輪到我了,你自己想啦,別來煩我。」我躺在床上輕捶著他道。
「看吧,都敢打為夫了,真是苦命啊,什麼時候找了個這樣的夫人,竟然連皇位也拋棄了,我真的後悔了!」他佯裝生氣的盯著我。
我沒好氣道:「那你再回去弄個重生好了,去吧,以後別來見我。」
「夫人別生氣,說說孩子取名的事,我看啊,就叫李治吧,」李治??心裡打著個大大的問號,怎麼能叫這個!萬萬不能!記得歷史有這樣一個記載,李治(628~683)唐朝第三代皇帝。唐太宗李世民第九子,字為善。貞觀五年(631)封晉王。七年,遙授并州都督。太宗晚年,太子李承乾和魏王李泰間發生了爭奪皇位繼承權的鬥爭。十七年,承乾謀殺泰未遂。事發,太宗廢太子承乾,黜魏王泰,改立晉王李治為太子。二十三年五月,太宗去世,李治即位,是為唐高宗,時年二十二歲。次年(650)改元永徽。
「換個,不能叫李治,怎麼可以和唐高宗同名呢,換個大大的不行。」我抗議的看著他,不僅是同名,而且還是同年生,天啊,太巧合了。
他疑惑不解道:「唐高宗是誰?小狐狸你有什麼事瞞著我,快快從實招來。」
「不要啊,真的不要叫這個,換個吧!」我撒嬌的看著他,我知道的還多著呢,從實招來,那得說多久呀,不行!
「不行,取了的就不能改,我兒以後就叫李治!」他一臉正經的看著我。
沈劍推開門慌神道:「那個秦王來了,不是。。是皇上來了,他。。」話未完,李世民轉身進了屋子,朝建成笑臉道:「大哥可安好,這地方難找呀,還好沈兄帶路。」
「二弟治理國家忙碌怎麼有時間前來。」建成淺笑道。
「大兒又喜添貴子了,為弟怎能不前來,好可愛的孩子,取名了嗎?」李世民看著我懷裡的李治道。
「李治,」
「好名,大哥小弟有個想法,大哥可否將侄子過給小弟,小弟欠大哥的將會還在侄兒身上。」李世民沉思道。
我瞠目結舌的看著他,那個還。。不就是要讓我兒子當皇帝?
見建成一臉不同意的表情,世民便接著說道:「因為魏徵,小弟才知道,大哥幾次都未殺小弟,而且大哥當真願意讓侄兒一輩子呆在山裡,只怕長大了也會想出去看看,如果大哥不同意為弟將會內疚一輩子。」
他內疚是他的事,為何要搶我兒子,皇上就了不起嗎?如果不是建成讓給他,他早已是刀下亡魂了,再說了,我肯定捨不得我兒子,唐高宗是我兒子耶,想想也挺樂的,命運真是難以猜測。
「為了治兒的前途,那為兄便把治兒交於賢弟,盼能好好教導他。」建成說完便伸手奪走我懷中的孩子,雖然歷史上註定我兒子要當皇帝沒錯啦,但是歷史上也註定建成會死,結果還不是活得好好的!
「謝謝大哥,我會對外稱是無垢生下他,而且我會想辦法將皇位傳與他,就當是報答大哥,今生為弟做錯太多,指望來世能再做大哥的弟弟,」世民說完便抱著治兒走了出去!
我只能獃滯的凝視著我最愛的男人,我發誓很想宰了他!他怎麼可以將我的兒子送人,絲毫不顧忌我的感受。看出我的怒氣,他勾魂般的輕笑摟著我柔情道:「夫人別生氣,氣壞了身子不好,我們還可以再生,如果不給世民,他定是相當自責,」
我沒好氣道:「你當我是母豬啊,再生!生你個頭,我就要我兒子,你還我兒子,還我!」
「夫人是狐狸我就知道,何時成母豬了,真是罪過!」他調侃我道。「既然夫人這麼能生,那為夫就想辦法讓夫人成母豬吧!」
「李建成!我討厭你啦!」我哭笑不得的看著這個依舊喜歡輕浮、調戲我的男人,忽然有種後悔的衝動,真奇怪好好的幹嘛要嫁他,我肯定當時腦袋壞了,肯定是!一定是!絕對是!
十里平湖霜滿天,寸寸青絲愁華年,對月形單望相互,只羨鴛鴦不羨仙。
(全書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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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語:結局終是上傳來了,這期間帶給大家的不便希望諒解。畢竟不是作者不故意更新,而是因為出版有規定的。
這部書是我的第一部作品,確切來說,《穿越時空之錯愛唐朝》與《生死戀》都是我的第一部吧。二部是一齊寫的,時間相差也不遠。第一次寫書,無法駕權文字,甚至有些話,不知要如何表達,那時的苦惱、難受、惴惴,現今回想起來,都已是前塵往事。但是記憶卻充溢在腦海。不管別人對此書的評價如何,第一部作品能這樣,我自己心下歡喜,亦是興奮與無法言明的情緒。不管喜歡的人多與少,它都是我第一次踏上寫作之路的一個台階。或許也是一個起點~`
壞評我亦是接受,好評我也很珍惜,其實現今對文字的駕權好了許多,想更改,卻是無力回天,因書都已上市二個多月了。所以這結局的文字較原文較有修改,希望大家會喜歡這個結局。也希望能喜歡這本書。
悲苦的過程,歡喜的結果,這樣的愛情,在我心中可能才是最真的,最感人的。可能每個人對此書有不同的評價,但是在我心中也只是覺得這本書一般般,原因就是沒文采,而《錯愛唐朝》也屬一般。《情迷五胡亂華》是第二次寫作,所以文采應該是棒的,至少我是如此覺得,但是現今回頭再看看,還是有不如意的地方。
所以總結了一句話:每部作品回頭看時,都能發現自己的缺點,所以我只能不斷的進步,時刻記住哪裡寫得不好,爭取下一本寫得更好。
其實寫這個結局時我在想,是不是真的可以讓他活著,或許你們覺得這樣的結局是幸福的,可是缺少些什麼,但是我想說的是,李世民終究是我們歷史的一個偉大的皇帝,我不能將他寫得太壞,是不能寫壞。所以便有了這個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