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4.第154章 戈壁野狼
等鍾劍回過神的時候,那個小男孩已經和家長離開了。
他的周圍聚集了不少人,鍾劍停下彈奏,看到他身前散落著不少零錢,鍾劍將這些錢都拾起,一言不發起身離開。
經過附近的路邊攤,鍾劍停了下來,用別人施捨的二十五塊七毛錢,買了一副墨鏡,一個耳麥和一本攤主用來墊桌角的《中國地圖冊》。
就這樣他又看是重新上路了。
一路上走走停停,露宿風餐,累了,就隨便找個地方,躺下就睡,路邊、橋洞、野外都是他宿眠的場所;餓了,就在鬧市區,彈奏賣藝,也許是他吉他彈奏真的吸引人,也許是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每次總能討到不少錢。
現在的他,成了一個十足的流浪漢。
蓬頭垢面,衣裳襤褸,留起了一臉柔密的絡腮短須,眼神黯淡無光,表情麻木,只有在彈奏吉他時,偶爾會流露出惦懷的神情。
身後的背包莫名其妙的越來越滿,瓶瓶罐罐,破棉絮,帆布,塑料薄膜……
每次他收拾東西的時候,就會一臉茫然,難道自己隱性天賦是丐幫幫主嗎?!
有時也會遇到好心的人搭上一段順風車;有時碰到一些不平事,他也會出手相助;有時走了幾天,才發現自己偏離了預定的路程,走了相反的方向……
遇到過很多人,很多事,有好,有壞,有苦,也有甜,這個世界沒有想象的那樣壞,也沒有理想中那麼好。
這段旅程孤獨而又漫長,目的地對他而言已經不重要了,雖然過得渾渾噩噩,但也已經逐漸擺脫了穿越后的影響。
越往西走,越加荒涼,常常幾天才遇到人煙,這裡的人不懂鍾劍的音樂,卻十分好客。
扯開嗓子就一口悲涼秦腔,鍾劍也漸漸喜歡上這種民粹的藝術,常常應聲相和,在黃土地上放聲高歌,在空曠的天地間回蕩,像極了西北的漢子。
當鍾劍踏足西藏高原的土地上,一眼望去,天空那樣蔚藍,好像觸手可摸,廣袤的盡頭是大地的蒼茫,徒步行走於此間,就融入了那永恆的寧靜中……
戈壁,陽光烘烤著大地,光禿禿的山沒有任何植物,一輛吉普穿行而過,揚起漫天塵土,朱天坐在車內不斷咒罵著。
他原本是一名國內三流小演員——當然,他自己不會這麼認為,他覺得自己只是時運不濟罷了,沒有遇到好的經紀公司幫忙操作,沒有遇到好的劇本和導演,沒有一張京城影視學院的畢業證……
除此之外,他自身的顏值還是演技,比現在那些當紅的小鮮肉不知道強多少倍。
是怨天尤人么?絕對不是!就算是,他也絕對不會承認,他就是這麼自戀的人。
幾個星期前,居然有個大導演請他參演一個主角,他可樂壞了,不管三七二十一連忙答應下來,連後面的話都沒有聽進去,這一次是只是小製作,拍攝地點是在西藏。
西藏,多美好多神聖的地方啊!
有好多人想去都去不得,就當是一次免費旅遊了。
只是他沒有想到這裡的環境會是這樣艱苦,剛到目的地,就得了高原反應,連吐帶拉,大病了一場,好不容易等他身體稍稍康復,劇組的人因為無法忍受惡劣的環境跑了大半。
為了成名,朱天也算是豁出去,他看過劇本還是挺有內涵的,說不定自己還能混個國際影帝噹噹,於是硬咬著牙堅持了一個星期,到後來情況越來越艱難,最後他也終於忍受不住,半夜駕駛著車偷跑了出來。
路越走越荒涼,GPS和手機都無法使用,回頭再找來時的路,已經被風沙掩埋了。
現在他是欲哭無淚啊!
更倒霉催的,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一群野狼盯上了自己,跟了一路。
「嗤!」
怕什麼偏偏就來什麼,只看到車頭冒起一陣白煙,徹底熄火了。
朱天慌亂的啟動車子,半天沒有反應,他呆坐在駕駛室里,不如何是好,自己不會死在這個該死的地方吧?!老天爺!自己除了愛臭美,愛泡妞外,沒做過什麼傷天害理的事情啊!
「嗷嗚嗚!!!!」
一聲凄厲的狼吼在戈壁回蕩。
「我靠!!不會吧?這個時候,你們也來找我麻煩?!死定了,死定了!!」
朱天不斷嘗試著去撥打手機,回應他的都是陣陣盲音,這個該死的鬼地方,連個手機信號也沒有!
越來越多的狼朝他的車子聚集而來……
在不遠處一座風化的山崗,鍾劍結束了冥想,彷彿感知到遠處的危險,拍打了下破布斗篷,拿起身旁的硬木手杖,從山崗上一躍而下。
正在朱天絕望之際,就看到遠處一個人悠閑的踱步朝他走了過來,朱天猶如溺水之人抓住了最後一根稻草,大聲求救著:「救命!救命!」
一旁早已經蠢蠢欲動的狼群,正對車子鐵皮無可奈何,見到有新的獵物上門,紛紛轉移了視線,一隻野狼首先發起攻擊,鍾劍手中的木棍在空中劃過一道,穿過狼爪,準確的命中狼的咽喉。
「嗷!」那隻狼撲騰倒地,發出一聲慘叫。
另一隻狼從身後撲了上來,鍾劍身體後撤,「嘭」的一聲,重重地撞到那隻狼身上,一下抓住它的長毛,猛地一個過肩摔,將將另一同伴撞在一起,兩隻狼滾成一團。
其餘的狼蜂擁而來,只見鍾劍腳下一劃而過,將地上的沙土朝狼群噴洒而去,在沙塵中不斷傳來狼群的嚎叫聲。
等沙塵散去,就看到一群狼嗷嗷的狂奔逃命去了。
「我靠!!……這還是人嗎?」車裡的朱天看傻眼了。
一看危險過去,他連忙從車裡出來,笑嘻嘻道:「大俠,多謝救命之恩!你老牛逼了,沒想到在這裡還能遇到世外高人。」
說話的時候,他趁機瞄了眼鍾劍,此刻鐘劍一臉風塵,一頭蓬鬆乾燥的長發,滿臉細密鬍鬚,看不清年齡長相,唯獨一雙眼睛溫潤如墨玉,讓人忍不住心生親近,他身上套著一張早看不清什麼顏色的破布斗篷,如果不是他脖子上還帶著一副黑色耳麥,朱天都以為他是從古代穿越過來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