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1章 番外 宋明破案篇
第361章番外宋明破案篇
「章先生,你跟沈巧兒僅僅是客戶的關係嗎?」宋明的明知故問讓章其陽很是無奈,他抿了抿嘴唇說:「警官先生,其實你們什麼都知道,又何必要有如此一問呢?」
「我們知道些什麼,那是我們的事兒,從你自己嘴裡說出來就是另外一回事兒了。所以,這個問題我必須要問。」宋明的目光中透著不容拒絕。
章其陽自嘲地牽了牽嘴角道:「我承認,我和沈巧兒是那種關係。但事實上我對她並沒有什麼感情。我認識她的時候正好我太太懷著孕,跟她在一起,無非是想要解決一下生理需求而已。我知道這種事情很不光彩,而且我很愛我的太太,我也後悔自己的一時糊塗,就跟她斷了。」
「可沈巧兒卻不想跟你斷了,她繼續糾纏了你,是吧?」宋明問道。
「是,」章其陽點了點頭,「她說她是真心喜歡我,讓我繼續跟她保持那種關係,並承諾不會影響我的家庭。這怎麼可能?我有一個幸福的家庭,我愛我太太,我們還有一個可愛的女兒,我怎麼可能繼續跟她保持那種關係,她簡直就是痴人說夢。」
「我不同意,上個月底我給了她三萬塊錢,讓她以後別再找我。她當時收了錢,我以為事情就這樣過去了。可誰知道她又打電話給我,威脅我說,如果我把她甩了,她就把我們的事情告訴我太太。」
「所以你就殺了她?」宋明不急不緩地說。
「我沒有!」章其陽的眉毛都擰成了一團,「如果是我殺了她,我怎麼可能跟你們說這些,我完全可以不說她威脅我的事兒。」
「你以為你不說,我們就不知道嗎?」宋明冷冷地牽起一側的嘴角,「十五日那天接到沈巧兒的電話之後,你去了哪裡?」
「我哪兒都沒去,一直在家。」章其陽垂頭喪氣地說,「那幾天工作室不忙,我就沒去。」
「有誰能證明你一直在家?」一旁的方建業沒好氣地問,對於這個一邊口口聲聲說深愛著自己的太太,一邊去外面鬼混的男人,他實在是不能心平氣和地同他說話。
「我們家的保姆一直在。」章其陽說,「樓上的鄰居和物業的人也可以證明,樓上前段時間爆水管,把我們家廚房給沖了,那天我們約好去他家裡交涉賠償事宜,還請了物業派人過來做見證人。」
「這件事我們會去核實的。」宋明說,「今天打擾你工作了,你先去忙吧,回頭有什麼問題我們再找你。」
章其陽欲言又止,宋明看了看他問:「章先生還有什麼想說的?」
「警官先生,我真的沒有殺沈巧兒,雖然我對她的所做所為很反感,但還不至於要害了她的命。」章其陽說道,「但你們能不能別把這件事兒告訴我太太?我女兒現在剛兩個月,她還在給孩子餵奶,我不想讓她受刺激。」
宋明的嘴角抽了抽:「這個時候你倒是想起來要扮演一個好丈夫、好父親的角色了,早知今日何必當初呢!」
章其陽垂著頭說:「我知道我錯了,可世上又沒有賣後悔葯的。我只能用我的後半生去呵護我的太太和女兒來彌補我的過失。我太太為我付出了很多,我實在是不想讓她受到傷害。求你們別把這些齷齪事告訴她。」
「你能這麼想,說明你還有點兒良知。」宋明無奈地嘆了口氣,「如果不是案情需要的話,我們會盡量不去打擾你太太。」
一天的奔波之後,宋明組織特案隊的人在翌日上午召開了案情分析會。
宋明先把他和方建業對周季同、章其陽的調查情況陳述了一遍,然後問另外三個人:「你們那邊情況怎麼樣?那三個人都見到了嗎?」
時明亮和張維同時把目光投向了陳鋒,意思是讓他說。
陳鋒鄙視地掃了二人一眼,開口道:「見到了兩個。李祺偉被調到了外省的分公司,已經去了快一個月了,那邊正在籌備,他一直沒回D市,不具備作案時間。另外兩個分別是趙俊華和何家偉,這兩個人我們都見到了。」
「趙俊華,三十六歲,離異,孩子和房子都歸了女方,他現在自己開了一家電腦維修部,就住在店裡。這個人有點弔兒郎當的,對於他和沈巧兒的關係並不避諱,他說他們就是男、女關係,他現在沒有老婆,找個女人也是正當需求。」
「十五日那天他接了一個大活,去一家公司做電腦維護,為了不影響公司的正常工作,他是下午去的,等人家下班了開始幹活,一直忙到第二天早上。我們到那家公司問過,保安可以證明他從進了那家公司就沒出去過,直到第二天上午才走。」
「何家偉,三十三歲,是一家廣告公司的業務員。結婚了,有一個三歲的孩子。但他老婆生孩子的時候落下了點兒病根,身體不太好,又把精力都放在孩子身上,致使夫妻感情日漸冷淡。但兩人又不想離婚,所以他才會找上沈巧兒。不過他說他與沈巧兒接觸並不頻繁,一個月也就見一、兩次面,但平時他無聊了,也會打電話跟沈巧兒聊聊天。」
「這個月十四日他出差去了P市,十七日才回來的。因為費用要到月底統一拿到公司報銷,所以火車票和賓館的發票還都在他手裡,我們都看過,也跟售票處和賓館核實過,這段時間他確實是在P市。」
陳鋒沖時明亮和張維揚了揚下巴:「你們還有什麼要補充的嗎?」
二人搖了搖頭,張維笑了笑說:「你說的已經夠詳細了,還有什麼可補充的。我們調查的這三個人跟沈巧兒都沒有什麼衝突,而且還都有充分的不在場證明。」
宋明點了點頭:「目前來看,洗頭房的老闆娘,還有這五個跟沈巧兒有過密切關係的男人當中,只有老闆娘和章其陽有作案動機,但這幾個人卻都能證明案發時自己不在現場。」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