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養精蓄銳(1)

第十三章:養精蓄銳(1)

第十三章:養精蓄銳(1)

隨著朝鮮戰事的結束,中國的大地上迎來了久違的和平,讓人不忍去打破,但作為國家的決策者,考慮的是國家的長治久安與現實複雜的周邊態勢,至於前一段時間查獲的「童謠」事件,經過五行組最細甄別,其本身並沒有什麼背景,只是一群人覺得既然日本人既然離開了中國,為何窮追不捨?他們早就忘記了昔日的榮耀,希望能以犧牲鄰國來換取表面的和平。這就很能說明問題,決策層一致認為這些人代表的絕不是少數人的想法,唇亡齒寒、如鯁在喉的道理已經沒有多少人記得;相反,宋的繁華與奢靡深入人心,全然沒有人記得其背後是半壁江山淪喪的血淚。凱旋之師還未班師,就已經有人請願:裁減軍隊、削減軍費。說起好戰必亡來頭頭是道,卻又有多少人記得忘戰必危?

針對這一不良勢頭,**在中央日報上把表署名文章,強烈抨擊這一錯誤觀點,「六國亡斃,率賂秦也。」「金遼坐大,宋幣養也。」「東洋崛起,馬關澤也。」,沒有原則的妥協,就是敵人步步進逼的動力。並同時暗示:德國之所以能橫掃歐洲,完全是英法的綏靖政策所致。至於某些人把進軍朝鮮說成是窮兵黷武,毛指出,朝鮮是中國東北大門的門閂,如果有人把家裡把門閂交由別人控制,試問這家人能安心嗎?之後幾天,中央日報連續發表國家高級領導人的文章(當然主要是找點筆杆子好的或者德高望重的),營造出一個中國現在仍在危險之中危險的輿論導向。

應付完了這些「不同的聲音」,周恩來開始與朝鮮臨時政府商討駐軍事宜,其實在主要領導人這裡朴衡准這邊大韓民國流亡政府派道士意見不大,金成柱為代表的東北派分成兩個意見,所以說駐軍難度不是太大,關鍵是多少人合適。經過一番討價還價,最終商定留5個整編師常駐朝鮮,協助保證其安全。分別駐守在釜山、大邱、漢城、寧越、咸興,駐軍受到朝鮮法律、中**紀雙重約束,期限十年,到時若雙方沒有異議,條約自動延長十年。入朝其他部隊從8月開始在次年2月之前撤回國內。

歐戰已開,五行組密切注意著局勢變化,在5月21日,由戴笠向統帥部彙報了局勢分析,認為:雖然德軍在歐洲大陸節節勝利,所向披靡。但是蘇聯強大的軍事機器是德國人如芒刺背,隨著其4個5年計劃的完成,工業實力特別是重工業水平已經上**一個新的高度,雖然大清洗可能嚴重削弱蘇軍的戰鬥力,但是其忍耐力不可低估。假以時日,一旦蘇聯準備充分,抓住時機主動西進,德軍前途難料。據最新情報顯示,蘇聯正在加緊遠程轟炸機、戰鬥機建造,從航程判斷目標直指倫敦,斯大林可能極想在對付英國的事情上與希特勒合作,甚至想像瓜分波蘭一樣瓜分英國。而關於頓刻爾克可能的撤退,我們認為無論英法是否成功,並不能左右今後戰局,若能成功,僅僅是心理上的勝利,欲重回大陸至少需要等待蘇、美至少一個國家同德國全面宣戰,同時鼎立相助英法。而德軍在佔領地的政策,似乎並不得人心,中、東歐傾向與種族歧視政策,相對來說對法國更懷柔一些,但結果都是一樣的,對猶太人的滅絕政策早已經得罪了美國的猶太財團,建議我國在政治上保持中立。若我國想有所作為,蘇德開戰是唯一的機會,同時最好用與德國不同的理由,否則會跟著德國背黑鍋。若戰爭進行得順利的話,德軍有望在40年末-41年初控制歐陸大部,根據德軍整合實力增強的速度於蘇聯提升實力的速度做比較,我們認為41-42年間為德軍東進的最佳時機……

隨後,下發了關於歐洲各主要國家工業實力與我國工業實力對比的概要,並要求總參謀部制定關於收復外蒙、及外興安嶺地區切實可行的計劃,並要求各軍事主官指揮部隊作針對性訓練,特別是針對嚴寒、泥濘、與兩線作戰。

兵者,國之大事,為了在戰時保證後方的安定,我在36~37年就責成有關部門召集法律專家,優先修訂《緊急狀態法》、《戰爭動員法》、《戰時民法》三部適合當前形勢的相關法律,而且在討論中,大多數法學專家普遍認為特殊時期應嚴刑峻法,當然嚴刑不是酷刑、竣法有別於苛法,更值得注意的是,已經有法律研究者提出:羅馬法系無論是大陸派還是海洋派不適於在我國實行,建議參照先秦法家體系為藍本,通過現代化修正,制定新法,后經過討論,在律法修訂委員會中9名委員3名同意,4名反對,2人棄權,后再加上相關人士反覆權衡討論,最終決定脫離西方憲法體系修訂中國新法,並在積累了一定經驗后,再決定新憲法走哪一條路。現在,戰爭相關三法制定完畢,將於秦元2160年7月1日(西元1940年8月4日)試行,一年以後若無重大異議,正式實行!西方各國對此普遍關注。為了方便訪問,請牢記bxwx小說網,bxwx.net,您的支持是我們最大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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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寫二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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