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逼供(一)

第八章 逼供(一)

看守所關押的人,大多是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由於每個人案子進度的不同,有的處於警察局偵查階段,有的處於律政司審查起訴或者起訴階段,有的處於法院審判階段,還有的處於已經判決完畢,等待送往監獄執行判決的階段。

一般的案件,基本上都要經過這幾個階段。

當然,也有不經過警察局偵查,而是由律政司直接偵查、起訴,然後交法院判決的案件。

警察局如果認為一個人構成犯罪,就將案子移交律政司審查起訴。如果經過偵查,發現證據不足,或者是抓錯了,就要放人。

律政司接到警察移交的案件后,如果認為構成犯罪,就要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判決嫌疑人是否有罪。

如果不認為構成犯罪,可以放人。如果認為雖然構成犯罪,但情節顯著輕微,不構成社會危害性,也可以做出不予起訴的決定,把人放了。

如果認為構成犯罪,但是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也可以將案子發回警察局補充偵查,警察補充偵查后,再將案子移交到律政司審查起訴。

法院接到律政司的起訴后,就要開庭審理。如果認為構成犯罪,就做出有罪判決。否則,就做出無罪判決,放人。被法院做出有罪判決后,如果服判,就要交付監獄執行判決。此時,一個案件的全部訴訟程序就結束了。

如果被告人對判決不服,可以提起上訴,由初審法院的上一級法院進行二審。

二審法院認為初審法院判得正確,就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如果認為初審法院判錯了,不構成犯罪,它可以作出無罪判決,放人。判重了,它可以糾正,往輕了判。

若是認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也可以發回初審法院重審。

二審判決的結果,一般叫做生效判決。其意思是,無論被告人對判決是服還是不服,都要交由監獄執行判決。

此時,訴訟程序結束,執行程序啟動。

如果對生效判決還不服,此時可以申訴,不過,這就不是訴訟程序,而是屬於審判監督程序的事了。

理論上,這套程序、制度設計得很完善,警察局,律政司,法院幾家既各司其事,又互相監督、制約。一個人有罪,很難逃掉懲罰,一個人無罪,也不會被冤枉。

所謂的不放過一個壞人,也不冤枉一個好人,就是這種體系追求的理想結果。但實際情況,並非總是如此。

聖林雖然對自己命中有此一劫的預測結果深信不疑,但也相信清者自清,濁者自濁,有理走遍天下這類古樸的哲理。

他不相信,警察局,律政司和法院這三家,全都糊塗得不可救藥,以至於會將自己這樣一個無辜者定為殺人兇手。

就算進了看守所,他也沒有改變這種看法。

不費一槍一彈,成功抓捕前海軍陸戰隊特戰隊精英聖林,加上又是上司督辦的大案,這讓肖軍感到很有成就感。同事們也紛紛向他表示祝賀。

心情一好,他就發煙,每人一包「大楚「。

一發煙,來祝賀的人就更多。除了刑警隊的人,就連經偵、治安、戶政、公關部等也有人來蹭煙。

發了4條之後,肖軍醒過腔來,原來這幫混蛋都是來忽悠煙的。於是改為每人發一隻,祝賀的人才漸漸沒了了。

雖然幾條煙讓他有些心疼,但那也不是自己掏腰包買的。最主要的是,抓捕聖林的成就感,讓他高興。

他的高興沒有持續多久,很快就變成了沮喪。

因為聖林採取了一個完全出乎意外,又非常簡單的戰術來對付他。那就是:一言不發。

當劉管教把聖林鎖在鐵籠子里的鐵椅子上出去后,第一次審訊開始了。交代了政策,肖軍開始發問。

作為專案組組長,這樣的大案,主審自然要由他來承擔。

「姓名?」

無語。

「性別?」

還是無語。

無論問什麼,聖林就是一言不發。弄得那個記錄的警察茫然四顧,無從下筆。

「聖林,別以為你什麼都不說,就可以逃脫法律的制裁。沒有嫌疑人的供述,照樣可以定罪。只有積極配合,才有機會爭取寬大處理。好好反省一下,爭取一個好的態度。對抗只能是死路一條。」

聖林仍然是一言不發。肖軍精心準備的審訊方案,今天一點也沒有用上。

不過,他並不著急。這種事,他經歷的多了。

許多嫌犯開始的時候,嘴都硬,經過政策攻勢,親情、愛情、友情攻勢,同案犯之間挑撥離間攻勢,誘之以利,檢舉揭發,從寬處理攻勢,實在不行,一頓暴力攻勢等方法以後,幾乎沒有不招供的。

有的交代的問題甚至遠遠超出預期,恨不得把祖宗八代的事兒都交代出來。

以至於許多時候,因為時間,人力,經費等原因,不得不捨棄追究一些案犯交代的問題,白白便宜了他們。

聖林就是一言不發,肖軍也不為己甚,招來管教,把聖林送回號里。

第一次提審就這樣結束了,肖軍表現的很克制。

之所以如此,一是他認為還有別的辦法撬開聖林的嘴,二是他不想給別人留下自己只會用刑訊逼供辦案的印象。

第二次提審,肖軍先採取親情攻勢。

「聖林啊,你真是讓我敬佩。軍校高材生,特戰教官,陸戰隊精英,新聞記者,家中獨子。爺爺是易學泰斗,奶奶是佛門大德。父親、舅舅都是官員,母親是大老闆。女朋友是主持人,還有一幫生死弟兄。」

「家庭幸福,本人前途無量。一時衝動,犯了罪,有什麼了不起的,男子漢大丈夫,敢作敢當。」

「事情交代清楚了,就爭取從寬處理。要是能夠檢舉揭發他人的犯罪行為,還能立功,得到刑事獎勵。就算判個十年八年的,到了監獄,好好表現,爭取減刑,有個四五年,出來又是一條好漢。」

「憑你的家世,你的個人能力,出來才30來歲的人,正是人生的黃金時期,仍然可以大展宏圖。到時把戴青寧一娶,結婚生子,一家人共享天倫之樂。爺爺奶奶天年之後,你還能為他們送終盡孝,你可是個大孝子,這個你可得考慮清楚。」

「如果你一味地頑抗到底,結果就是從嚴從重處理。且不說判你個死刑,就算是判個死緩、無期,按現在的法律,你在監獄表現的再好,也得30來年才能出來。」

「就算30年吧,到時你50多了,人也老了,人生最好的時光都扔在監獄里了。最主要的,你不僅害了自己,還害了親人。」

「他們得忍受一個罪犯家屬的恥辱,天天以淚洗面,苦苦盼著你在哪一天歸來。他們得年復一年地奔波在探監的路上,每到過年吃團圓飯時,他們還得想著你在監獄里吃什麼。那樣的場景,該是多麼殘酷!」

「再說戴青寧,主持人,貌美如花,又有名氣,體面,上檔次,最難得的是,人品還好,定是個賢妻良母。如果你在監獄呆上個30來年,你叫她怎麼辦?」

「等你,她整日以淚洗面,一天天翻著日曆數日子,就算是30年後等到你出獄,她會變成什麼樣?50來歲的女人,獨守空房,人老珠黃,她的痴情,她的美好年華,都葬送在令人窒息,絕望的等待中。」

「不等你,她又會背上絕情的罵名和包袱,她會活在自責中,一輩子不能原諒她自己。若是嫁個好男人還算了,若是嫁個壞男人,你想想,她會是個什麼結局?這樣的如花美眷,被一個男人家暴,或者是為生活所迫,給別人當情婦,小三兒,怎麼想都是天大的悲劇。」

「再說陳餘一家。陳余死後,家裡的頂樑柱沒了,老婆扔下孩子自己回娘家了。他的父母快80了,還得每天撿破爛兒,賣幾個錢養活孫子。陳余雖然有錯,但是罪不至死,他的家人更是無辜的……。」

「你爺爺是易學泰斗,咱們大楚民族的傳統美德,講究忠孝節義、仁義禮智信。奶奶是佛門大德,樂善好施,慈悲為懷,悲天憫人。」

「你也不是一個窮凶極惡,無情無義之人。你當兵,為了保家衛國,當記者,揭露時弊,弘揚真善美。我本人也不認為,你就是個壞人。」

「但好人有時也會犯糊塗,做錯事,錯了沒什麼,改了就好。做了,也沒什麼,擔當了就好。人活一世,無非就是兩件事,一是個情字,親情友情愛情。二是時光。你自己想一想,算一算,咱今天不談案子,就算嘮嘮家常……。」

肖軍自己都有些吃驚,今天竟然講了這麼多。

雖然今天計劃打感情牌,事先也有所準備,但絕對沒有準備的這麼充分,也沒想到會發揮的這麼好。

如果我是聖林,也會按我的勸說那樣,選擇配合。因為這是利益最大化的選擇。

就連與肖軍同來的兩個警察也大吃一驚。

誰說肖支隊只會打人破案,今天這功夫,就算是鐵石心腸之人也會動心。這水平,只怕是那些談判專家、情感專家,也未必能達到呢。

聖林也不得不承認,肖軍這番話,確實做到了動之以理,曉之以情。

如果自己真的殺了陳余,按照肖軍的話去配合他,也確實是最好的選擇。

不按照他的話去做,那後果也確實可怕,甚至可能比肖軍說的更可怕。

可問題的荒謬之處在於,要是選擇有利的結果,他就得承認殺了人。

要是不承認殺人,就得承擔更加不利的後果。

事實的真相是:他既沒有殺人,也不應當承擔任何後果。

可是肖軍就是不給他這種選擇。

聖林只能繼續保持沉默。

肖軍沒有取得任何口供,他強忍著憤怒,叫來獄警把聖林送回號里。

連著10天,一點動靜沒有。

沒有提審,也沒有任何一個警察來搭理聖林。好像把它當成一個貨物,往倉庫里一扔,就沒人管了。

聖林知道,這是肖軍的手段:冷處理。故意假裝冷淡,讓嫌疑人心理沒底。

許多人熬不住,往往在警察不搭理他的時候,以為警察肯定正在查自己更多的事兒,所以,亟不可待地交代一些自認為已經掩蓋不住的犯罪事實。

還有的時候,一同提審的警察會事先串謀好,到時一個來狠的、凶的,唱黑臉。另一個來軟的,唱白臉,連哄帶嚇。

許多人,尤其是第一次犯罪的人,很難過得了這一關。

還有的辦案人員,假裝在隨便交談中,無意中透露嫌疑人家屬、朋友的某些情況,讓嫌疑人以為:家裡人和辦案人拉上了關係,或者警察接受用了家裡的賄賂,於是對辦案人產生信任。

此時,辦案人常常會故作輕鬆地引誘嫌疑人:你這點兒事兒算什麼?趕緊交代了,家裡人活動一下,就放你回家了。

這樣,辦案人就很容易套取到有價值的線索。

那些做夢想著逃避懲罰的嫌疑人,到最後才明白上當了,可是悔之晚矣。

類似這樣的手段,在警察手裡是用之不盡的。

不僅如此,警察手裡掌握的資源,如信息,武力,拘留,逮捕等剝奪自由的權力,全國乃至全球的協助機制,裝備,技術等都是嫌疑人不具備的。

在絕對劣勢的情況下,嫌疑人要跟警察斗,其勝負結果早已是註定的。

十天之後,還是肖軍沉不住氣了,他放棄了幻想,不再指望聖林配合他。

他決定採取最有效的方法:暴力。

在他接近20年的從警生涯中,這個方法的效果從來沒有讓他失望過。他相信,聖林也不會例外。

這是第三次提審,一開始陣勢就很大。

除了記錄,還有兩個體格健壯,個子高大的協警。兩人各自拿了一捆電棍,一捆十根。

聖林知道,那是12萬伏的高壓電棍。

聖林依舊被鎖在鐵椅上,這樣,可以方便對他用刑。

「聖林,再給你最後一次機會,說了,咱們就不動傢伙,不說,立馬就招呼你。怎麼樣?還是不說?哥倆動手吧。」

肖軍話音剛落,兩個大漢就迫不及待地動手了。

兩個大漢一人手裡2根電棍,一個抵在鐵椅上,一個直接抵在聖林後背,同時按動開關。

聖林的身體立刻在鐵椅上扭動起來,四肢僵直,心臟似乎被力大無窮的手使勁拉扯著,豆大的汗珠從頭上不斷地冒出。

聖林起初咬牙堅持,不出聲,後來實在忍不住,高聲嚎叫起來。

很快,第一輪4根電棍沒電了。

「說不說?」

肖軍問道,聖林沉默。

「不見棺材不落淚,看你能停多久,再電!」

第二輪4根電棍又沒電了。

一連5輪,20根電棍全沒電了。

兩個大漢幾乎呆了。

他們電得人多了,像今天這位挺過20根電棍的人,還是第一次看見。

當聖林被一桶涼水澆醒時,發現肖軍正氣急敗壞地轉來轉去。

「草泥馬的,聖林,別以為嘴硬就能逃過去。落在我手裡的人,從來就沒有好下場。我就不信,撬不開你的嘴。來,小白龍伺候!」

所謂小白龍,是用白色的塑料自來水管,裡面裝上沙子或者鐵屑,兩頭封口。

因為有一定的柔軟度,可以彎曲,打起人來,力道渾厚。不象用木棒、鐵棍那樣直硬。

打下去,力道不反彈,打人者不受反作用力之傷,被打者也不易被擊斷骨頭。

聖林的後背由紅變紫,由紫變黑。衣服早已被抽碎,鮮血開始滲出,之後肌肉迸裂,肉末橫飛,後背早就血肉模糊,血水順著腳脖子留下來,在地面上積下兩灘。

兩個協警打不動了,肖軍和記錄接過2根小白龍繼續打,前後持續足有半個小時。

聖林的慘叫聲,幾乎整個看守所都能聽到。

看守所王所長開始還裝傻,現在實在裝不下去了,又怕真的出了人命,不好交代,這才趕來干預。

聖林已經昏死過去,是三個警察把他抬進號里的。

看守所醫生老王也被王所長派來,為聖林醫治。

老王邊清洗傷口,邊罵道:什麼警察,簡直是畜生!王所長也在一邊道:多用點好葯,千萬別出問題。

陸煙客非常氣憤,對王所長說道:「三令五申不讓刑訊逼供,這是幹什麼,我要向律政司控告!你給我找紙找筆來,我要寫控告信。」

「好好,老陸,先消消氣,那事兒一會再說,現在先救人要緊,先救你孫子,好吧?」

王所長罕見的客氣。

陸煙客的控告信交給了王所長,王所長說轉交給了律政司,可是,半個月過去了,也沒見律政司有什麼動靜。

就連近在咫尺,常駐看守所的律政司代表處,也沒什麼動靜。

不過,聖林的傷卻大致恢復了,讓醫生老王都直稱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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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兵王會算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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