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十方神器
睜開眼拿起手機一看,已經八點了!
起床洗漱了一下,打開房門,就看到昨天那個道童守在門前!
「您醒了?這是您的齋飯,掌門師叔讓你先用飯,然後再去見他。」小道童把手裡的飯菜遞給了我沖我拱了拱手。
「好的,謝謝小師傅,」我本來也想拱手還禮的,但一看手裡的飯菜無奈一笑。
「話已經帶到,小道就不叨擾了,說完轉身向茅山正殿走去。」
拿著小道童送來的飯菜,我就想某些島國的男子看見**一樣。當然,並不是因為飯菜豐盛,而是因為我他么昨晚就沒吃飯!
吃完飯菜,我出門向張瑾的閣樓走去,我門都沒敲直接走了進去!
張瑾穿著一身皮卡丘的卡通裝,身上蓋著紫金道袍,正呼呼大睡呢,我走過去推了推他:「張掌門,太陽都曬屁股了,還睡?」
張瑾迷迷糊糊的回了一句「知道了」,五秒鐘后,張瑾猛地坐起來,看著我:「你什麼時候進來的?」門都不敲一下,我這樣要是被其他弟子看到,我的高大形象就得瞬間倒塌,說完,走向裡屋換了一身黃色的道袍!
「我說張大掌門,咱們什麼時候出發去找干戚。」我拿起桌上的一杯茶就灌了下去。我本就是個自來熟,而且這張瑾也是個逗比,所以我也就懶得跟他客氣。
「你知道干戚的來歷么?知道干戚有什麼用途么?你又知道這干戚的主人刑天的來歷嗎?」張瑾嚴肅的看著我。
「我還真不知道,我只知道這東西是刑天的,其他的一概不知。」我搖了搖頭。
「這干戚跟我茅山的流火葫蘆一樣,都是十方神器之一。」張瑾略帶得意的看著我。
「十方神器?」
「沒錯,這十方神器分別為:金剛杵、辟邪劍、魔斧干戚、邪刀火隕、妖刀龍牙、流火葫蘆、赤虹劍、青虹劍、赤霄劍、縛龍索;」
「相傳,赤虹跟青虹就是幹將莫邪所鑄!」
「這十方神器如今只剩下我茅山的流火葫蘆跟龍虎山的辟邪劍、佛門的金剛杵、嶗山因為一直隱世不出,所以我也不太清楚他們的底蘊。」張瑾慢條斯理的為我解釋道。
「這邪刀火隕?」不知道為什麼,在聽到邪刀火隕的時候我腦海里突然閃出一柄赤紅色的唐刀。
「邪刀火隕,妖刀龍牙,魔斧干戚並稱三大邪兵。而流火葫蘆、辟邪劍、金剛杵則被稱為三大聖兵;相傳這三大邪兵曾經被夏朝的一位君王建廟供奉,但商湯攻下夏朝之後,三大魔兵便不知去向,其中這火隕是用天外隕鐵所造,無堅不摧,是十方神器里相對來說最厲害的一件兵器。」
「你說了這麼多是想告訴我什麼?」我看這張瑾!
「這不是你要問的嗎?」張瑾同樣看著我!
我們這樣看著對方愣了足足有十秒。那你不會路上在跟我解釋嗎?我沖他豎起了中指!
「草,這還是我的錯了,要不是為了維護我這高大的形象我弄死你。」張瑾沖我說。
別廢話了收拾東西,即刻啟程,我對這干戚越來越感興趣了。。。。
「大哥你確定我們這是去找東西而不是去盜墓嗎?」我看著張瑾手裡的兩個大旅行包,包里裝著洛陽鏟,十字鎬,還有攀岩索等等一切東西,哦對,還有一個德國開山刀,老他么嚇人了。
「你真以為這干戚這麼好找,這干戚是在龍馳谷的一座古墓里,而這古墓早就被發現卻無一人敢進,你知道的為什麼嗎?」
「為毛?」我問。
「因為半年前有一夥兒盜墓賊下去,這伙兒人共有十六人,出來的時候只剩一個人,這人出來以後就被嚇傻了,嘴裡老是念道「有鬼,有殭屍,好可怕。」
為此國家專門排了一個考古隊下古墓考研,結果無一人生還,為此,國家下令封了這墓。
「好吧,這樣的話你這十字鎬洛陽鏟我理解,但你告訴我那德國開山刀是幾個意思?」我很單純的望著他。
「你傻啊,你以為干戚出世這是只有你我白無常知道?扯犢子呢!到時候,龍虎山、還有一些二流魔教肯定也要來人,東北胡三太爺放不下面子,但也會派一些妖怪前來,說不定那些隱世不出的嶗山道士也會出現。」張瑾白了我一眼。
「你的意思是你打妖怪用開山刀?」我看著他
「毛,砍魔教的龜孫子。」張瑾嘿嘿一笑
我:「好吧,你牛。什麼時候出發?」
張瑾:「車子就在山下等著。」
我:「那你不早說?」
張瑾:「草,又特么怪我,走。」
等我跟張瑾走到山腳下,果然有一輛奧迪車在山腳下等著,我跟張瑾把旅行包扔到後備箱,上了車,向句容機場趕去。
在車上實在是閑的無聊,我扭頭問張瑾:「誒,我說,這干戚到底有什麼好的,引得那麼多人搶?」
張瑾異常裝逼的沖我說:「這干戚,是刑天的兵器,當初刑天只是一個魔教的小頭目,卻因為得到干戚后被這干戚所控制,魔性大發,滅了自己所在的魔教之後,到處殺人,要知道當初刑天雖然只是小頭目,但也跟現在一些二流魔教的教主實力相當了,竟然被一件兵器所控制,可見這干戚是多恐怖,千年前的干戚就如此恐怖,千年後,干戚又將給人什麼樣的噩夢!」說完便不再理我。
當然,我理解,他是掌門,當著茅山弟子的面不能表現的太過近人,那樣會有失威信,反正張瑾是這麼說的。
到了機場后,我拿出自己除靈小組的證件買了兩張飛往湖北的機票,不得不說國家的人就是有范兒,本來機票已經賣完了,結果航空公司愣是又給我整出兩張票,還是頭等艙。
下午三點,我跟張瑾登上了飛往湖北的飛機,我坐在頭等艙看著飛機外面的雲,心裡卻激動地難以言喻:「干戚,老子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