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一定要找律師!
我當時臉都綠了,立即向老媽問清楚情況,結果不出所料,就在昨天下午,岳母上我家去了,不為其他,就是借錢!我爸媽平時極少跟老婆娘家聯繫,而我為了不讓爸媽擔心,也沒把最近發生的事情告訴他們,所以他們壓根兒不知道岳母到底是個怎麼樣的人,當時聽岳母說借錢是為了給我在市裡再買一塊地皮,據說那地方很好,可以升值,在未來幾年價格能翻好幾倍,一切都是為了我,所以爸媽想都沒想就把所有錢借出去了,總計25萬,是他們養老的錢!
電話里老媽的語氣很憧憬,半點沒有意識到被騙了,我卻哭了起來,不是怪爸媽傻,而是恨自己沒有早一些跟他們說清楚丈母娘一家的面目,以至於被鑽了空子。
老爸早年是做紡織生意的,當時的合伙人把公司的資金外轉之後跑了個無影無蹤,害老爸欠了一屁股債,所以他這些年為了還清債生活很拮据,而老媽則是一所中學的語文老師,快五十歲的她也接近退休了,二老在市郊有一棟兩層的小樓,值不了幾個錢,那筆100萬的拆遷款他們想都沒想就全給了我,自己沒留下半分。她們那麼疼我這個兒子,25萬應該已經是他們所有的財產,否則他們絕不會來找我要錢的。
我跟他們說,我也沒錢了,房子跟車都讓小舅子騙走了,並且把這些日子發生的事情全都告訴了他們,老爸心臟一直不太好,聽到錢被騙之後,受不了刺激,當即就昏了過去,我讓老媽先把老爸送去醫院,然後帶著老婆連夜趕了回來。
在醫院裡見到了老媽,那麼短的時間不見,她頭髮全白了,看上去像是老了十幾歲,老爸則很快醒了過來,身體沒什麼事,但是醫生叮囑不能再讓他受任何刺激了。
一說到錢被騙的事情,老媽實在氣不過,就打電話去質問丈母娘,結果不出所料,丈母娘已經不承認借過我們家的錢了,掛電話后老媽就哭了起來,說她跟老爸太蠢,見丈母娘那麼親,炒地皮也是為了我,想也不想就把錢借出去了,連欠條字據啥的都沒有立,全是口頭應允,現在人家死不認賬了,這可怎麼辦?我當然也是一點辦法都沒有,但也只能讓老媽不要自責,這事不怪他們,只能怪小舅子跟丈母娘一家心太黑,不僅把我的財產全部騙光,還把主意打到了老爸老媽的養老金上,真的是畜生都不如。
當時老婆也在旁邊,雖然事情與她無關,但她娘家人畢竟做得太過分,所以她也顯得很自責,甚至都不敢跟我爸媽多說話了。
之後全家人商量了好久,我的房子、車、30萬現金,外加上爸媽的養老金,已經遠超一百萬,這對於我們這個勉強算小康的家庭來說,無疑是筆巨款,要不回來的話,那就已經等於家破人亡了,再掙個幾十年也未必能掙回來,事情絕不能輕易算了!正好老媽有個遠房親戚認識一個律師,就在本市工作,於是老媽就問那親戚要了地址,讓我去找這律師幫忙,哪怕花大價錢打官司,也決不能便宜了小舅子家的人!
我一時也想不到其他的辦法,於是就一個人回了市裡,按照那親戚給的地址,找到了離東城區不遠的一家律師事務所,這律師所規模不大,但位置還算好找,在一間服裝店的二樓。事務所的門開著,但裡面空蕩蕩的,我從中午一點等到下午四點,才有一個短頭髮的姑娘從樓下上來。
這姑娘看上去大概23、24出頭,比我要小那麼一兩歲,怎麼說呢,她挽著一個丸子頭,申字臉,帶著一副大框眼鏡,看上去像個未畢業的大學生。皮膚很白,白得跟雞蛋白差不多,彷彿能掐出水來,長得也很漂亮,如果滿分100的話,她能打上個75分,屬於那種走在街上也能引得男人頻繁回頭的美女。
我已經結過婚,所以也算不上是毛頭小子了,頂多就是驚艷一下,看她穿著運動裝,額上還滲著汗,估計是剛跑步回來,就問她:「請問李歡歡律師在嗎?」
這姑娘愣了一下,下意識問:「找她什麼事?」
我回答說我有重要的事要找李律師幫忙,是關於官司上的,如果姑娘你知道她在哪的話,麻煩告知一聲。
然後那姑娘就打量了我幾眼,託了托鏡框說:「我就是李歡歡。」
我一時有些不知所措,一來不敢相信這麼年輕的一個女孩子會是個律師,二來正因為她太年輕了,估計還沒開始步入社會,不懂得人心的險惡,我怕她沒有經驗,幫不上我們家什麼忙。
這李律師看我一臉懷疑的樣子,似乎猜出了我的想法,就顯得有些不高興,說你要是不相信我的能力的話,那就請便吧,轉身進了屋子,連看都不再多看我一眼。
我意識到自己有些不尊重人家了,連忙追上去道歉,跟她說明來意,並且告訴她自己是某某親戚介紹來的,讓她高抬貴手幫幫忙,總之就是好話都基本上說了個遍吧。對方聽見了那親戚的名字,臉色才好了些,就讓我在事務所里坐下,耐心的聽我把這些日子發生的事都說了個大概。
聽完之後,李律師想了一會兒,很快就給出了她的看法:首先我那三十萬現金估計是要不回來了,因為當時我把錢送出去的時候,沒有立字據欠條這些,更沒有目擊證人,所以小舅子一口抵賴的話,我們基本上是沒招的;其次是房子跟車,這個倒是可以打打官司,因為房產證還在自己手上,到時候收集證據的時候,可以表明那一份財產轉讓書並不是以自己意願簽名的就行;最後是我爸媽那25萬,這個倒比較好辦(岳母來借錢的時候,是把我爸媽約到外面一家酒店去談的),我們可以去那家酒店進行取證,問問酒店的服務員有沒有目睹事情經過之類的,這些東西對整個官司都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李律師雖然年紀輕,但卻相當敬業,當下換了身便衣就跟我回了我爸媽的家,問清楚那家酒店在什麼地方之後,就又馬不停蹄的趕了過去。本來老婆也要鬧著要一起去的,估計她是覺得這李律師太漂亮,擔心我們會發生點啥,不放心我,結果被我沒好氣的罵了一頓。我說這都什麼時候了,還滿腦子想那些不搭邊的事情,女人的猜忌心咋就這麼重呢?
之後我們就去了那家酒店,由於李歡歡的身份,律師是屬於法律執業人員,履行職務是受法律保護的,因此在取證時,酒店的員工都比較配合,但讓人想不到的是,這家酒店人流量非常多,之前爸媽跟丈母娘來這裡的時候,並沒有引起服務員們的注意,所以我們並沒有問出太多有用的東西,結果很不理想。
離開酒店之後,李律師看我一臉沮喪的樣子,就勸我不要太泄氣,提議繼續沿著來路轉一轉,看街邊有沒有攝像頭啥的,興許能拍下當時丈母娘跟我爸媽結伴走過的景象。只要有證據證明丈母娘跟我爸媽有過接觸,借錢這事兒就算不上是空穴來風,那25萬就還有希望要得回來。
我聽著終於有了些精神,就開著車跟李律師往來路走,結果你們猜怎麼著?才走不到幾分鐘,我們就被人跟蹤了!當時我開車的速度不快,有七八個人尾隨在我們身後,慢慢的就把我的車給包圍了,我怕碾到人,不敢加速,就看到車窗旁邊一個人伸手進懷裡,摸出了一把明晃晃的刀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