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7.第一百六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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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野貓是從宮外翻牆進來的,有些野貓是宮裡貴主們養得心肝兒溜出去偷生的,總之它們並沒有合法的身份。若是被人發現了它們的存在,那麼唯恐野貓傷到宮裡的貴人,它們只有死路一條了。
所以,這些野貓都十分機警。
它們總是能輕易地避開那些消極怠工的掃灑太監們,也總是能輕易捕捉到老鼠、蟑螂等獵物。有一次,謝瑾華甚至還瞧見了一隻三花的野貓在啃魚頭,估計是從御膳房裡偷來的。這該多有本事啊!
這些野貓也看不到謝瑾華,謝瑾華卻能夠看到它們。
它們總是囂張地過著自己的生活,有時候從窗戶中跳進來,有時候只趴在窗台上,有時候自在地舔毛,有時候一睡就是一整天……有了它們,謝瑾華原本靜如死水的日子中才多了一抹鮮活的氣息。
謝瑾華從中得到了慰藉。
在那之前,謝瑾華從未養過貓。
在那之後,謝瑾華卻覺得自己與它們相見恨晚。
正因為有了那些日子的陪伴,所以哪怕流浪貓兒有時候髒兮兮的,看上去很狼狽,有時候捕殺玩弄著獵物,看上去很殘忍,有時候莫名興奮又莫名炸毛,看上去很神經……可謝瑾華還是喜歡它們。
阿黃不算是流浪貓,它是問草園中的常駐貓,但它並不是寵物貓,而是一隻有正當職業的貓。
問草園很大,日常住在這裡的人卻不多,就算僕人們勤加打掃,也免不了會有耗子出沒。於是大家就在園子里放養了一隻貓。平時不怎麼管它,但等到主子們來住時,它就被禁止靠近正屋大院了。
作為一隻需要自己養家糊口的正經貓,阿黃身上帶著顯而易見的野性。
剛發現阿黃時,謝瑾華就迫不及待地想要和它交流感情了。然而厲桑作為隨侍,肯定不能讓主子接近凶物。只是見謝瑾華實在喜歡,厲桑只好小心翼翼地走上前進行試探,結果阿黃迅如閃電地對他揮了爪子。哪怕厲桑反應快,迅速把手撤了回來,手背上並沒有被撓破皮,但還是留下了一道紅痕。
阿黃轉身就跑。
謝瑾華情急之下學了貓叫。他不是簡單地「咪咪」或「喵喵」叫喚兩聲,而是學得惟妙惟肖。阿黃跑到一棵樹下,又轉身看向謝瑾華,開始默默地觀察起來。厲桑都驚呆了,想不到主子還有這樣的技能。
謝瑾華蹲下-身,慢慢地接近阿黃。阿黃並沒有特別怕人。每到寒冬臘月,它都會溜到廚房裡去取暖。下人們有時候還會給它準備一點點吃食。謝瑾華表明了自己的無害,阿黃也就允許了他的接近。
當柯祺找過來時,謝瑾華剛把阿黃抱在懷裡沒有多久。
阿黃表示已經可以了,這就是給你的恩賜了。好了,你們這幫愚蠢的無毛兩腳獸可以退下了。它在謝瑾華的懷裡掙扎了兩下。厲桑一直提著心,見狀便說:「少爺,快把它放下吧。莫要被它撓到。」
「它……它撓人?」柯祺看著阿黃的眼神已經帶上了警惕。
厲桑把自己左手上的紅痕亮出來給柯祺看,道:「比不得馴養好的寵物聽話。」厲桑是個左撇子。
柯祺再次往後退了一步。有關大貓會撓嘰嘰什麼的童年陰影,即便他早已經知道那是奶奶哄孩子時的玩笑話。可是他曾經因為這個玩笑話多次做過噩夢,於是此刻的柯祺還是忍不住覺得……蛋疼。
謝瑾華鬆開了手,阿黃在他的膝蓋上借了下力,動作輕盈地跳到了樹上。
柯祺看著阿黃,想著另一隻阿黃。
謝瑾華想著阿黃,看著這一隻阿黃。
在此時此刻,兩個人的腦電波十分完美地重合了。
他們不約而同地想到,儘管都叫阿黃,果然還是阿黃更可愛啊。
謝瑾華一步三回頭地離開了桃園。不得玩物喪志,要給柯祺做好榜樣,謝瑾華心裡有著身為大人的責任感。因此當柯祺練字時,謝瑾華就在一旁默書。墨是好墨,紙是好紙,筆是好筆,字是好字。
謝瑾華前世在藏珍閣中看到的很多書其實都是孤本,除了皇宮中有收藏,世間再難得一見了。儘管謝瑾華對於自己的記憶力很有信心,但他還是想要把孤本默寫出來用於收藏。這讓他很有成就感。
不過,默寫孤本的事需要瞞著謝家人。
倒不是謝瑾華想要藏私,只是若大哥問起他是從哪裡看到這些孤本的,謝瑾華要怎麼說?他只能在日後找準時機再一樣樣拿出來。所以此時就柯祺一個人知道謝瑾華在默書。在謝瑾華看來,柯祺對於謝家的事情知之甚少,只要他表現得坦然,柯祺就會理所當然地以為他默出來的都是謝家的藏書。
因為這些原因,謝瑾華和柯祺一樣,也覺得住到問草園后輕鬆不少,行事時不用再束手束腳了。
更何況這裡還有貓兒呢!
至於柯祺說的要置辦私產的事,謝瑾華仔細考慮了下,覺得此事大有可為。他骨子裡帶著謝家人的驕傲,所以並沒有什麼危機感,只是想到以後當他要買字畫時,那千八百兩銀子難道真的要去公中支取嗎?身為庶子,如此就太過僭狂了。但若都指著他那一點月例銀子,他一共只夠買幾幅字畫的?
如此,置辦私產就迫在眉睫了。
只是謝瑾華到底不擅長這些事,因此就都託付給了底下的管事。
柯祺練完了大字,跑去廚房裡弄了一支做工粗糙的炭筆。他用這炭筆在木板上起稿著指甲鉗的設計圖。他並沒有受過這方面的專業訓練,因此設計圖畫得不算專業,但他記得其中簡單的物理原理。
「這是什麼?」謝瑾華問。
柯祺倒也不瞞著,實話實說道:「這是一個用來剪指甲的小器械。喏,你在這裡輕輕一按,這裡會往下壓……」古人其實是很有智慧的,見過魯班鎖的設計圖,柯祺便覺得自己畫個指甲鉗真的沒什麼。
沒有用過指甲鉗的謝瑾華想象不出來指甲鉗帶來的便利。他只覺得柯祺的設計圖看上去很稀奇。
國畫中雖然有時也涉及了透視和光照陰暗面等內容,但比起西畫在文藝復興時期對透視、光線的研究重視,國畫中的透視是非常粗糙的。柯祺作為一個繪畫界的門外漢,如果讓他來總結傳統國畫和西畫的區別,他始終覺得國畫需寫意,西畫要求真。而他所畫的立體設計圖當然不同於此時的畫風。
柯祺見謝瑾華似乎對他的畫風很感興趣,便隨手在木板上畫了個立方體的透視圖。
謝瑾華盯著那立方體看了好一會兒,喃喃地說:「我似乎有些懂了……」如果他只是畫些靜物,當然不需要研究這種新奇的畫法,畢竟此時的人不重技巧而重意境。但如果他想畫夜宴圖呢,要把諸多的人物、擺設融入到同一張畫裡面,又讓他們看上去無比和諧,似乎就可以把這種畫法運用進去呢。
柯祺要給謝瑾華跪了!如果讓柯祺來仔細講講透視,其實他講不好,畢竟這些不是他專業內的東西。結果,現在謝瑾華卻說他有些懂了,儘管懂了不同於能運用了,但這悟性也實在太過驚人了吧?
謝瑾華就像是一個天生的文人。
若是給了謝瑾華充足的機會,柯祺覺得後世人在謝瑾華這名字後面肯定要加上「大文學家」、「大書法家」、「大畫家」等詞語。不過,站在這樣的謝瑾華面前,柯祺倒也不會覺得自卑,因為柯祺擅長的東西,謝瑾華就不擅長了。考慮到謝瑾華的性格,即使他日後能考上狀元,他也完全不適合去做官吶。
「我想要做這個生意。」柯祺對著謝瑾華直言道,「等我把數據再計算完善一下,就讓匠人按照圖紙先做一個試驗品。如果真的好用,到時候可以和剪子、銼刀、眉夾、挖耳勺合在一起組成一個套裝。」
謝瑾華從未關注過生意上的事,但他知道孩子是需要多鼓勵的,於是笑著說:「這想法不錯。」
「小生意罷了……好在多少會有些進項。」柯祺很有自知之明。如果他不曾進入過上等交際圈,那麼他的指甲鉗根本賣不動。不過,既然他已經一腳踩進來了,那就趁機拉著謝瑾華多賺點錢吧。後世用於吃喝玩樂的小東西那麼多,要是他能把各種小東西一樣樣琢磨出來,應該夠他開個「奇珍閣」了。
但如果真要弄什麼奇珍閣,那麼還需要把謝三拉下水。
作為京城中很出風頭的紈絝,沒有人比謝三更適合當推廣代言人了。
想著謝瑾華那麼喜歡貓,柯祺考慮著要不要給他做個逗貓棒和貓爬架出來。嗯,有了逗貓棒這種貓眼中的聖物,貓是絕對不會撓嘰嘰的了。從現在開始偷偷地討好貓主子,應該還來得及的……吧?
果然還是狗狗最好了,柯祺決定要去信讓舅舅給阿黃加兩根肉骨頭!
柯祺用指尖撫摸著毽子上的公雞毛。這毛是純的!是從幾十隻公雞中挑選出來的最好的毛,而不是染出來的!後世很難再見到這麼好的毽子了。柯祺在心裡回想著之前謝瑾華對泥人、轉陀的喜愛,不覺得謝瑾華會嫌棄毽子這種老少皆宜的玩具。而既然他不覺得毽子幼稚,那麼答案只剩下一個了。
「你該不會……」柯祺說。
謝瑾華忽然覺得內疚了,柯祺外出辦事還記得給自己帶禮物,這份心意是極難得的。他若是說了不喜歡,豈不是傷了少年的心。於是,謝瑾華趕緊說:「你誤會了,其實這毽子……確實挺好看的。」
柯祺瞭然地笑了起來:「……你該不會是不擅長踢毽子吧?沒關係,我可以教你。」
謝瑾華對此不承認也不否認,只是沉默地捏了一塊糕點塞進嘴裡。
柯祺很擅長踢毽子。他念書時,因為家鄉的經濟發展很慢,小學、初中的基礎設施就都不太好。一直到了高中,他考上了位於省會城市的重高,才終於開始接觸到「外面」的世界。城市裡的孩子在某種程度上要比山區的孩子幸福一點,學校里會定期舉辦航模比賽、校園音樂節、英語辯論賽等活動,但在柯祺念小學、初中時,礙於條件有限,他們學校就只能組織跳長繩、踢毽子、採茶葉等比賽了。
柯祺可是能從全校師生中殺出一條血路在踢毽子比賽中奪得冠軍的人!
只不過柯祺已經很多年不曾踢過毽子了。高中時是因為課業忙,大學時因為要勤工儉學也很忙,後來身著西裝革履在職場中打拚更無太多的閑暇時間。毽子對於他來說已經遙遠成了童年時的回憶。
穿越后,要不是從大夫那裡知道了謝瑾華需要適量運動,柯祺或許一時半會都想不起毽子來。
柯祺先踢了兩腳找了下感覺,然後很快就給謝瑾華做起了教科書般的示範。他能一口氣不間斷地踢到自己累了才停止。無論是盤踢、磕踢、拐踢、綳踢,還是里接、外落,總之他還很擅長玩花樣。
覺得演示得差不多了,柯祺意猶未盡地用手接了毽子,對謝瑾華說:「喏,真的很簡單。」
謝瑾華又摸了一塊糕點放進嘴裡。
柯祺穿著長衫,為了不影響踢毽子,就把衣擺撩起來搭在了手上。這個動作其實有些不雅,但在玩鬧時是可以被忽略的。謝瑾華能夠接受柯祺的這個造型,但他想象不能自己也要做出這般樣子來。
「先叫厲陽他們陪你玩著……」謝瑾華說。
維楨閣內的下人說多不多,說少不少,臨時也能湊出四五個暫時沒什麼事做的僕從陪著柯祺一起玩。毽子其實是平民玩具,沒錢的孩子擼一把雞毛自己就能做個毽子了,因此小廝和侍女們其實在私底下都玩過毽子。只厲陽除外,他從小跟在謝瑾華身邊,謝瑾華從來沒有玩過毽子,於是他也沒有。
笨笨的大個子在陽光下賣著蠢。
謝瑾華看著厲陽,就彷彿看到了自己踢毽子時的傻模樣。
日頭高了,還是讓柯祺寫大字去吧!
為了調動謝瑾華的積極性,柯祺故意裝出一副玩得很開心的模樣。不過,他很快就真的沉浸其中了。運動使人心胸開闊,柯祺覺得自己的心態都跟著年輕了。他很久沒有覺得這麼暢快了。其實踢毽子本來就不只是小孩子的運動,他念大學時,四五十歲的老教授們還扎堆踢毽子、跳繩、練太極呢。
陽光下,柯祺笑得就像是一個真正的十四歲少年。
謝瑾華忽然有些意動。
侯府里的孩子都是三歲開蒙,四歲上學。即便是越長越紈絝的謝三,他在小時候也是很乖巧的。不光是女孩要恪守禮節,其實男孩同樣需要守著一大堆的規矩。他們剛學會說話時,就有嬤嬤們來教導他們禮儀了。吃飯要守禮,走路要守禮,坐著要守禮,站著要守禮……大家都像是沒有童年一樣。
所以,此時見柯祺帶著下人們嬉鬧,這一切對於謝瑾華來說非常新奇。
人們缺乏什麼,往往就會渴望什麼。
謝瑾華覺得自己若是真的踢了毽子,姿態肯定要比厲陽優雅些。厲陽不會踢,他肯定能行的!畢竟他學什麼都很快!只不過,他現在不想踢而已。對,就是他自己不想踢!不然他肯定能踢得很好。
於是,謝瑾華又淡定地取了一塊糕點,坐一邊慢慢地吃著。
柯祺回頭看向謝瑾華,見謝瑾華一臉認真,竟覺得謝瑾華十分可愛。
因為謝瑾華那樣子彷彿不是在看著大家玩鬧,而是在故作成熟地研究什麼,果然是小大人啊!
「來啊,一起玩!」柯祺對著謝瑾華招了招手。
謝瑾華有些不自在地端起茶水抿了一口,然後表情嚴肅地說:「你該去寫大字了。」
「好的。」柯祺非常配合地說,「我這就去。」
謝瑾華滿意地點點頭。上進的學生總是討喜的。
「毽子給你玩。」柯祺笑著跑到了謝瑾華面前,把毽子放在他手邊,「放心,我不和你搶。」
謝瑾華瞪了柯祺一眼,柯祺卻已經轉身朝書房走去了。
謝三還沒能下地,府里的先生繼續放著假,柯祺目前就跟著謝瑾華一起學習。
說句實話,謝瑾華其實並不是一位好老師。他自己肚子里肯定是有貨的,但一位知識淵博的學者並不一定就是一位擅長引導學生的教育者了。在柯祺的學業上,謝瑾華先仔細問過他都讀了哪些書。然後,他給柯祺列了個書單,讓柯祺照著他列的單子一本本往下讀。柯祺頭一天讀了哪些東西,第二天晨起時需要寫一份心得。除此以外,柯祺每天都需要練大字。謝瑾華在大多數時候都不怎麼管他。
好在柯祺不是一般的學生,他有著非凡的理解力和成年人的自制力,因此對於謝瑾華這种放羊式的教學模式適應良好。說起來,謝瑾華的教育方式在這個時代並不出格。此時沒有什麼教師資格證要考,很多教書先生都信奉「讀書百遍其義自見」這一真理。所以他們只會讓學生們一遍遍地讀寫背誦。
在寫大字前,柯祺看著謝瑾華在他的心得上留下的判語,只寥寥數句,卻字字珠璣。他忍不住在心裡想,侯府果然不是一般的人家。十四歲的少年就這般厲害了,那麼教導出謝瑾華這般優秀學生的那位老師該多有本事?柯祺都有些期待見到府中的那位西席了,希望謝三身上的傷能夠早日好透吧。
柯祺卻不知道,在藏珍閣中待了那麼多年的謝瑾華,他的學識早就超過府里的先生了。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謝瑾華算是天才吧。他若生在現代,估計能憑著自學一路跳級。當然,謝瑾華並不是全才。他只願意對著自己感興趣的東西付出一點點好奇心,而有了好奇心,他才願意鑽研。
庭院中,謝瑾華將雙手搭成塔狀撐著自己的臉,然後默默盯著被柯祺放在桌子上的毽子。
這是柯祺精挑細選出來的禮物。
「它很漂亮。」
「是的。」
「他出門辦事還記得要給我帶一份禮物。」
「是的,這是一份禮物。回頭記得叫人給他補上月例銀子,莫要叫他破費了。」
「其實,踢毽子也沒有那麼幼稚吧。」
「是……是的?」
「必須和少年人養成相似的愛好,才能弄懂他們到底在想什麼,才能更好地教育他。」
「是的吧。」
「我只是想要嘗試了解柯祺……」
「是的。」
「……並不是我自己想要玩毽子。」
「是的。」
「真的不是我想玩。」
「對的,是柯祺想要玩。」
謝瑾華和他自己愉快地達成了共識后,繼續目不轉睛地看著那個毽子。
厲陽雖然笨手笨腳踢不好毽子,不過越是玩不好,他就越是想要再一次地好好嘗試下。見自家主子盯著毽子在發獃,厲陽湊到謝瑾華面前,請示道:「主子,柯少爺和大夫都叫您要動一動,您看?」
謝瑾華朝書房看去。他這邊看不到書房裡的場景,卻能猜到柯祺此時正專心致志地練字。也就是說,柯祺肯定分不出心神來注意庭院中的一切。這意味著他看不到厲陽笨手笨腳踢毽子時的樣子了。
對,笨手笨腳的就只有厲陽而已!
謝瑾華起身彈了彈衣擺上並不存在的灰塵,道:「來人,給我換一身短衫。」
雖說這種遊戲比較幼稚。
但是。
偶爾陪孩子玩玩的話,似乎……也未嘗不可。
「……送不了錦繡前程,只能送清風一陣了。」謝瑾華喃喃地說。
因著謝瑾華的身體稍微好些了——原本大家都已經不敢輕易動他——厲陽就重新鋪了床。看著厲陽幹活時的利索勁兒,柯祺忍不住在心中感慨,這才是真正的高級生活助理啊,不愧是侯府中培養出來的人才。柯祺身邊原也有個小廝,就是他的表弟劉亞,可劉亞能把他自己打理齊整就算是不錯了。
謝瑾華的床很大。等到晚上再睡時,柯祺就不用委屈自己窩在椅子里了。兩人是一起睡的。
要是在幾天前,讓柯祺和一位同性同床共枕,他完全不會覺得尷尬,可現在他和謝瑾華之間卻有一層「不明不白」的關係……柯祺心裡忽然生出了一點點不自在。為了緩解尷尬,柯祺摸了摸鼻子,佯裝無意地說:「我在家時就和兄弟們一起睡過。大家感情好,這也很正常。你也是的吧?」柯祺其實就和柯祐、劉亞兩人睡過,其中和劉亞睡得日子要多一些。他捨不得讓小表弟為他守夜時睡在床踏上。
謝瑾華卻沒什麼和別人同床的經歷。他想了一會兒,只想起來了孩童時的一些事,略有些遲疑地說:「我幼年時……有幾次生病了,大哥徹夜照顧我,許是陪我一起睡過。不過,也許那時大哥並沒有睡,說不定只是坐著陪了我一夜而已。」小時候的記憶本來就模糊,更何況都已經過去那麼久了。
「你不用回答得這麼認真。總之,我的意思是,我現在叫了你一聲哥哥,那我們倆一起睡就是一件正常的事情。」柯祺忍不住笑了起來,他覺得謝瑾華認真思索的樣子有些可愛,「你不要多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