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 水慕霞的現代之旅 四
水慕霞和良妃有了錢,倒是可以吃東西了,但是住的地方始終沒有解決,因為他們一直沒有身份證;就算水慕霞的武功再高,也不可能弄來一張身份證的。
在現代遊盪了一個星期後,就連良妃也開始後悔回來:因為原來的那個她已經死掉了,就算她看到了那些親友又如何?她倒是想相認啊,可是卻被自己的親友當成是神經病報了警;雖然依靠水慕霞的功夫他們成功逃脫,但是他們兩個人卻在警方那裡掛上了號,並且還有了一種新的身份——精神病人。
很看得起他們,因為水慕霞的身手所以他們兩個被認為是很有危害、很有攻擊性的精神病人;現在就算是吃個飯也要好好的收拾一番才敢出現在人前,而且不敢在一個地方多次的出現。
水慕霞哪裡過過這樣日子,向來是他追人什麼時候被人追過?現在東躲西藏的好像只老鼠一樣,他是一肚子的火氣;聽良妃說城市並不是只有一處,而且交通很發達:他相信,因為四個輪子的古怪盒子跑得比千里馬不知道快多少倍。
但是他們卻無法離開,因為火車站之類的地方都張貼著他們兩人照片,連計程車都一車一張;無處可去,又被人當成精神病人四處追緝,水慕霞那叫一個憋氣,對來這個所謂的現代的主意更是惱透了,順便天天都要把良妃念叨一番:不是你,爺會淪落到如此地步嗎?
良妃也只能翻翻白眼:「能回得去,我恨不得馬上回去;你以為在你們那邊好吃好喝做只米蟲對我沒有吸引力嗎?如果不是……」如果不是現代這些方便的東西在,她真得不太想回來的;可惜的是她有親友挂念,還想念電視啊、電腦啊之類的東西,卻忘了自己早已經不是原來的自己,她現在就是良妃。
黑戶啊。
水慕霞也就是說說,知道自己來這裡並不是良妃的錯,每天還是護著良妃進進出出的;這天兩人再次出來吃飯,雖然再三的小心找了個小店,卻無巧不巧的遇上兩個警察來吃飯。而水慕霞還沒有完全適應現代的生活,不論是舉止還是說話總和現代人有些不同——他自己彆扭看得人也彆扭啊,所以就被警察給認了出來。
武功再好,他現在也知道比不過那個什麼手槍,所以當下也不多話,掀翻了飯桌拉上良妃三十六計就走為上;跑吧,警察們是跑不過他的,只要揀著那些進不了汽車的、不能稱之為道路的地方跑,他總能脫身。
可惜的是,他還是小看了現代的科學技術,所以這次他和良妃就是不能完全的擺脫警察;總在他們認為安全的時候,有警察的喊話跟上來。
水慕霞跑得是一頭是汗,對良妃抱怨:「你就不能減減肥?這麼重真能累死人。」
良妃懶得理他,只是不停催他:「快點,你不想被捉去打針吃藥的話就快點;精神病人,他們全都是精神病!」她那個委屈、那個氣啊;就算是當她是個賊什麼的,也比精神病人強吧,她這個聰明可愛到天下無雙的女人,會是精神病人嗎?那些人的眼睛都長哪裡去了。
水慕霞借力跳上三層的小樓,看了看四周:「這次,麻煩大了。」因為他們兩個人被包圍了。小樓四周全是警車、全是警察。
如果不是因為水慕霞的武功,絕不會有這樣的盛況出現:水慕霞的殺傷力是不用懷疑的,所以他對市民們的危害度也極大,警方是下定決定要為民除此一害,所以動員了能動員的所有力量,才能鎖定水慕霞二人並且把他們困住了。
但是鑒於對方是兩個精神病人,所以警方並不想動用武力射殺什麼的,還是想著能捉到人把他們送去醫治;所以就有專家出現了,為得就是誘哄水慕霞和良妃能乖乖的就範。要說呢,警方的考慮和做法都沒有錯,可惜的是水慕霞二人神智正常的很,尤其是良妃很知道精神病人會是什麼待遇,所以她是堅決不同意和對方和談。
沒有和談的餘地:如果不說出她和水慕霞的來歷來,都會被當成精神病人送進精神病院的;她坐在樓頂上聽著對方專家的話,低著頭想了半天只有一個主意,可是她有點沒有把握。
「要不,我們自殺得了。」良妃看了一眼那些警車,再看看那些黑洞洞的槍口,她嘆口氣:「你輕功再好也沒有用了,如果再敢逃就會被打成馬蜂窩;唉,被捉住就是生不如死,還不如一了百了——說不定我們一閉眼再睜眼就回去了。」
水慕霞哼了一聲:「那邊也是絕境。」
良妃一掌就拍了過去:「你傻啊,已經過去半個月了,怎麼可能還是絕境?我們會落在什麼地方還難說呢。」她摸出了小石頭來:「如果能回去就好了,真得好後悔回來這一趟,有些事情太想當然了。」
水慕霞看一眼下面的警察:「要不,你先死吧;如果你死了過去了,那我再死不遲。」
良妃又是一掌過去,就是知道打不中水慕霞所以她每次都不留力氣:「你怎麼不先死,再說我是不是回去了你怎麼知道?」她沒有把握就是因為沒有勇氣尋死啊,好死不如賴活著啊,她還有太多的好東西沒有吃呢,怎麼捨得就這麼死呢。
水慕霞在腦子裡轉了很多念頭可是沒有一個法子可用:「看來,真得只有死路一條了。」他想不到來到現代後日子這麼的難混。死倒不怕,可是就這麼死了連紫萱的面都見不到,他怎麼都有些不甘心。
如果真得逃不過一死,他寧願死在那邊,至少還能看一眼紫萱,至少能知道紫萱倒底是不是安全了;他喃喃的道:「真得不如留在那裡,紫萱,紫萱,你現在還好嗎?」
良妃看一眼他沒有說話,過了好一會兒沒有專家說話了,她嘆氣:「要不我們投降吧,走一步算一步,到時候你能逃走的時候不要忘了救我啊;希望那個時候我還沒有變成精神病。」
水慕霞搖了搖頭:「按你說得投降不是好主意。」他也摸出了小石頭:「真得很想回去啊,就算是死也要死在那邊,死在這裡算什麼啊。」他留戀的撫摸著小石頭,因為這是紫萱給他的東西。
就在這個時候,他手中的小石頭忽然亮了起來,而良妃手中的小石頭也亮了起來。
良妃差點跳起來:「亮、亮了,是不是……」她有些驚疑不定的看向水慕霞,真得不知道這個時候小石頭亮起來能不能帶他們回去。
水慕霞的目光猛得變狂熱:「小石頭,我要回去,我們要回去!」
小石頭的光亮越來越亮,終於強到讓水慕霞和良妃睜不開眼睛,然後光華猛得一漲再一縮,樓頂上便什麼也沒有了。
警方終於還是登上了樓頂,可是全副武裝的警察們面對的卻是空蕩蕩的樓頂,除了雜物外半個人影也沒有;他們這麼多警察親眼看到兩個人躲到了樓頂來,把這裡圍了一個水泄不通,卻還是讓人逃掉了。
但是人怎麼逃走的,一直成為了疑案;不管是後來的人、還是當時在場的警察,沒有一個能想明白這件事情;而此事也成為世界最為神秘的十大事件之一,在網路上廣為流傳——甚至還有當時樓頂上水慕霞和良妃的照片,雖然有些模糊但是大致能看出人臉來。
不過沒有多少人相信此事,很多人都說那照片是P出來的;如果水慕霞和良妃在的話,一定能給那個用手機拍照的人平反:那的確就是現場的照片。但是照相的人也一樣會被水慕霞打成一個豬頭,再被良妃打成肥豬的豬頭,他們對照片上自己的樣子不滿意啊——我長得有那麼丑嗎?!
水慕霞和良妃落了下來,直直的把帳逢砸出了一個大洞來,把某人嚇得幾乎暈過去;不只是因為天降兩人,還因為他們兩個的穿著打扮:水慕霞的頭髮短了好多,那也沒有辦法啊,在現代被追緝的他不可能再弄個髮髻出來,讓人看到他就能認出他來吧?
可是對於金烏來說,水慕霞的頭型就太讓人吃驚了;當然,這個不算是大事兒,最大的事情的是,水慕霞和良妃都穿著T恤,還是半袖的那種,尤其是良妃身上的那件還是緊身的;下身嘛水慕霞穿得就是現代夏天滿大街男人都會穿得牛仔短褲,還光著腳穿著一雙涼拖。
至於良妃穿得就是過膝的小牛仔裙,腳上也只有一雙涼拖,一雙白嫩嫩、滑溜溜的小腳丫上未著寸縷,還晃著她白嫩嫩的胳膊和腿——金烏的眼睛當時就花了,嗯,沒有流鼻血是因為他面對的女人是良妃而不是紫萱。
「真是老天有眼啊,」水慕霞看到被自己壓在身下的金烏,一把就狠狠的抱住了他:「金烏兄,金烏兄,你可想煞小弟我了。」他那個熱情、他那個情切,真真實實的把金烏嚇得都忘了身上的疼痛。
因為水慕霞一時的激動,讓金烏在後來的兩個多月里都對水慕霞保持著安全的距離。
此事被良妃笑了水慕霞一輩子,成為了水慕霞人生中不多的「污點」之一。
(完)(未完待續。如果您喜歡這部作品,歡迎您來(.com)投推薦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