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第91章 孤城待援

91.第91章 孤城待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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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而言,住在御街東側的,多是官宦權貴富庶之家,而住在西市的則是市井小民。一條御街將城市分作了兩部分,似乎也在這兩種不同人群之間,劃出了一條看得見的界限。住在東側的人家不會到西邊來,而住在西側的百姓,也極少進入東邊。

大約只有一種時候,這種涇渭分明的界限,會被模糊。

那就是每日早朝之前,住在東西兩側的官員吏目紛紛走出家門,前往皇城開衙的時候。

——皇城廣大,除了帝王起居的後宮之外,佔地更多的是前朝議政的宮殿及百官處理政務的各官署。除了極少數幾個衙門之外,在京官員幾乎都要在此辦公。而官員們自然不能事必躬親,許多事情須得交給下面的吏目們去做,如此一來,數量更加龐大的小吏們,反倒是皇城之中的主體。

而這些人身家不豐、絕大多數都是靠苦讀出頭的小吏們,因為考不上進士只能謀個這樣的差事,自然也住不起御街東側的房子,絕大多數都住在御街西側。

所以每天早上,寅時過後,便可見身著官服的各品階官員和吏目們紛紛從家中走出來,然後在御街兩側的廊廡下彙集,前往皇城。除了極少數騎馬乘車坐轎的官員之外,其他絕大多數都混雜在一處,這時候不看服色,甚至很難區分出各自的品階。

不過,在這裡擺攤的小生意人們,雖然地位不高,卻都有一雙利眼。莫說是穿著不同的服色,就是一樣的衣裳,他們也有辦法分出哪些是口袋裡寬裕會買東西的,哪些是囊中羞澀想蹭便宜的。做到極致,甚至能夠將每日從自家攤子面前經過的官員認個大概,叫出名姓來。

——正如趙瑾之所說過的那樣,能夠到這裡來做生意的普通人,幾乎都是心思活絡,有自身打算的。就像劉家和馬家將孩子送到清薇這裡來,希望他們長長見識,說不得能謀個將來一樣,其他人也都是差不多的打算。

甚至不需要這些官員們格外提攜照拂,只要走出去,說出「某某大人」「某某相公」在我家的攤子上吃過東西,那就是十分值得誇耀的事,街坊們也都肯給幾分臉面,做生意也不會有人刁難。

因為存了這樣的想頭,又加上往來的不管哪一個都是自己得罪不起的貴人,所以「和氣生財」四個字,便是這些生意人最真實的寫照。張阿牛也是這些生意人之中的一個。

他這個名字,倒有個十分傳奇的來頭。話說當年張阿牛之父進城務工,卻被人騙了銀子,只能兩手空空的回鄉。哪知走到半路,竟然撿到了一頭牛。旁邊並沒有人,這頭牛也沒穿鼻繩兒,顯然是無主之物。張阿牛之父上前一試,這牛就跟著他走了。他索性牽著牛返回京城,將之售賣。耕牛貴重,賣得好幾兩銀子,張阿牛之父便在京城賃了個房子住著,用這些本錢做起小生意。他在鄉下時,一手烤餅的絕活鄉里人都稱讚,想來想去也只能做這門生意。賣了幾年的餅,摸著門道,就在這御街上弄了個攤子,專賣烤餅。傳到張阿牛這裡,也算是幾十年老招牌了。

張阿牛烤出來的餅,外焦里軟,不似其他麵餅那般一咬就一口渣滓,咽下去都在刮喉嚨,因此生意十分不錯。那些囊中羞澀的的低階官員和小吏們每日都會買上兩個。畢竟這東西味道不重,就是在衙門裡吃也不要緊,最方便不過。

對張阿牛而言,烤餅幾乎已經成為了他的本能,閉著眼睛都知道一張餅應該放在哪裡,烤多少時間取出來。他的動作又麻利,一個人能當三個人用,甚至不需要出錢請人幫襯。然而今日,他卻頻頻走神,甚至烤糊了好幾個餅,大失水準。

蓋因從後頭巷子里傳出來的那股子香味,實在是太勾人了,讓早上只囫圇著喝了一碗粥的張阿牛隻覺得腹中飢餓不已。

最後他將烤壞了的幾張餅胡亂塞進肚子里,這才略覺得好些,只是心裡還是忍不住痒痒,若不是要守著攤子,都想到後頭去看看了。

許主簿送佛送到西,清薇定下了這個地方,跟張阿牛正好挨著,因此他也特意打過招呼,所以張阿牛知道,巷子里那位恐怕是有些來頭的,現在看來,手藝也不得了。

不單是張阿牛聞到了這味道,但凡是從這巷子口經過的人,都能聞到這香味。於是不少人在此駐足。說來也巧,張阿牛的攤子,將往裡的視野遮住了大半,所以不少人左右看看,便會向他詢問,「這裡賣的是什麼?好香!」

有許主簿的關係在,張阿牛也沒有攔別人生意的意思,笑眯眯往旁邊的招牌一指,「裡頭就是,胭脂滷肉!」當然,他這樣熱情,也很有可能是因為,那些問話的客人們問完之後,少不得順手買一張餅。

所以又一位熟客過來詢問的時候,張阿牛便多說了幾句,「今兒才開張的生意,我也也不知究竟是什麼樣的滷肉,不過進去的人多少都買了,想來錯不了。不知道過了辰時還有沒有下剩的,我也去要些。一直聞見味兒,實在饞得很!」

這位客人姓邱,在翰林院坐館。明明是個文官,品階也不低,卻並不講究那些規矩,這些街邊小攤,他幾乎都吃過。人精嘴叼,如今他還肯光顧的,都是這條街上滋味最正、生意最好的幾家攤子。

邱大人順著巷子走進去,那縈繞在鼻尖的香味便越發濃郁了。正要邁步過去時,卻忽然看到一個意料之外的人在這裡,他不由張口叫道,「趙中郎,這可真是好巧,今兒沒去小張樓?」

趙瑾之一轉頭,看見來人,臉上輕鬆的笑容也收斂了,站起身客氣道,「原來是邱侍讀,點了卯出來用早飯?」

要說趙瑾之跟著邱大人的關係,說起來也極有淵源。趙瑾之自幼聰明伶俐,在讀書上極有天分,與邱庭波一樣都有神童之稱。像他們這樣的人,通常都是王不見王,各過各的日子。但京城那麼小,總有碰見的機會。而一旦碰見,不是相逢恨晚一見如故,就是你死我活互相看不順眼。而趙瑾之和邱庭波,很顯然是後者。

兩人都看不慣對方,筆杆子上不知來回掐過多少次,明嘲暗諷、指桑罵槐、含沙射影……什麼招數都用過。

本來按照劇情發展下去,兩人應該一路從學堂掐到國子監,最後再到朝堂上,成為不死不休的畢生之敵。然而這一切,在十二歲那年戛然而止。

十二歲那年,邱庭波連中案首、解元,風光無兩,而趙瑾之棄文從武,銷聲匿跡。

時隔多年,兩人一個是一榜探花,風光被點翰林,一個披甲執銳,護衛宮城,再見面時自然沒必要再互掐,只是說起話來,總免不了要諷刺對方一下才舒服。

邱庭波嘲諷趙瑾之平時吃飯必要去小張樓這等地方,鋪張浪費,卻不見東西多好,完全是世家子弟的壞毛病;趙瑾之就回敬他翰林院差事清閑,點了卯就能施施然出來吃早飯,不必忙碌。

清薇雖然聽不懂這兩人之間的機鋒,但也敏銳察覺到了氣氛的微妙,笑著開口招呼,「客人請坐,我們家的滷肉明碼標價,稱重計價,不知您要多少?」

被打斷的兩人不約而同的轉頭看過來,清薇恍若未覺,只含笑看向邱庭波。

「就來半斤。」邱庭波眼中閃過一抹驚訝,隨即在趙瑾之身邊坐下來,回道。

壯兒聞言,已經用大漏勺從鍋里撈出一塊滷肉放在案板上。清薇雙手握刀,手起刀落,須臾間案板上的滷肉就被切成薄片,再用筷子夾了擺在盤子里,然後由馬小六端過去給客人。

這一番動作乾脆利落,饒是趙瑾之看了一上午,也還是覺得讚嘆不已。清薇這一手刀工也不知是怎麼練成,就是他自己去做,也不過如此了。但趙瑾之很快注意到,清薇放下刀之後揉了揉胳膊,顯然這麼做對她來說負擔極大。也是,她畢竟是女子,刀工再好,力氣也跟不上,時間長了自然會覺得累。

須得替她想個法子才好,趙瑾之想。

今日他沒有提前過來當值,便是想順路幫一下清薇的忙。哪知清薇和壯兒、小六子三人推著雙輪車,根本不費多少力氣,完全沒有他的用武之地。趙瑾之不肯死心,跟過來要看看有沒有別的地方能幫得上忙。

結果就是他已經吃了兩份滷肉,但卻什麼忙都沒能幫上。這讓趙瑾之心中慚愧不已,所以才非要幫清薇一次不可。

邱庭波沒有那麼多心思,滷肉端上來之後,他低頭一看,不由開口讚歎,「難怪要叫胭脂滷肉!」

但見盤子里的肉片碼成了一朵花的形狀,肉取的是帶皮的五花肉,以肥肉居多,只在邊上帶了一絲瘦,肉色微紅,呈半透明狀,看起來也的確如花瓣一般,十分好看。他用筷子夾了一片放進嘴裡,入口有些意外,因為這肉看上去已經熟爛了,卻並不是入口即化的口感,反而帶著幾分爽口筋道,也不知是怎麼做成的。尤其是帶著的那一小絲皮,簡直越嚼越香。

邱庭波又忍不住吃了兩塊,這才戀戀不捨的擱下筷子。

好東西要細細品嘗,否則便是牛嚼牡丹、暴殄天物了。

他將從張阿牛攤子上買來的餅放在桌上,取了隨身的匕首,將餅切塊,又從中間分開,再將一片滷肉夾進去,然後才送入口中。有了烤餅佐之,肉香中又夾雜了烤過的麥香,原本就極淡的油膩之感便完全消失。邱庭波慢慢吃了幾塊,然後感嘆道,「若此時有一杯龍井在手,此生何求?」

「龍井沒有,山上野茶倒是不少。」趙瑾之提起桌上茶壺倒了一杯,遞給邱庭波,「只好委屈邱侍讀牛飲此物了。」

邱庭波接過來一口飲盡,含笑道,「沒有龍井正好,畢竟人間還有這等美味,一時也割捨不下。留此殘軀,勉勵加餐。」說完揚聲朝清薇道,「老闆娘,再來半斤!」

趙瑾之嘲笑他,「明明是胡吃海塞,還非要弄個名目,我便看不上你這一點。」

「分明有了名目,卻還是胡吃海塞,我卻也看不上你這一點。」邱庭波喝了一口茶,哂笑道。

而後兩人同時別過頭去。

說話間又來了幾位客人,清薇依樣畫葫蘆招呼,同樣博來了不少喝彩和讚歎。畢竟東西是好東西,清薇的手藝也並非等閑。

只是趙瑾之見她揉胳膊的頻率越來越高,終於忍不住站起身走到了灶台後面,將清薇退到一邊,「你且歇著吧,我來切。」

他握著刀站在案板後面,看著兩張桌上很快坐滿了客人,心中不由感慨。

他原以為清薇若只賣肉,早上的生意恐怕不會很好。哪知她的胭脂滷肉半分油膩都沒有,反倒十分對男客們的口味。雖然價錢不低,但因為稱重計價,所以多少都會買些嘗鮮。雖然才是第一日開張,但趙瑾之覺得,今日來過的客人們,多半都會變成回頭客。要不了多久,生意便會火爆起來了。

只是到時候還是只有清薇一個人,如何忙得過來?別的就不說了,這切肉的體力活兒,無論如何不能讓她一直做。

思量間,轉頭時不小心對上了邱庭波的視線,見他一臉意味深長的看著自己,趙瑾之暗道不妙。這傢伙是個人精,見自己過來幫忙,如何猜不到自己和趙姑娘的關係?不過再轉念一想,他不過熱心幫鄰居的忙,也沒甚可避諱之處。再者,邱庭波不是饒舌之人。

不過趙瑾之還是放下了刀子,邱庭波不會多嘴,不代表別人不會。萬一待會兒在這裡遇見自己的下屬們,那就尷尬了。

趙瑾之這才注意到旁邊地上還倒著個孩子,走過去檢查一遍,確定只是暈迷過去,這才鬆了一口氣,問清薇,「究竟是怎麼回事?」

清薇便將事情說了一遍。當然,她省略了那人對自己的調戲侮辱,但趙瑾之看著眼前這場面,還有什麼不明白的?

趁著說話的空檔,清薇終於緩過氣來,從地上站起,正小心的整理自己的衣裳,拂去上頭的灰塵,盡量讓人看不出發生了什麼。然而她大約不知道,她臉上那個鮮紅的掌印,才是最引人注目的。

清薇的皮膚白,又細嫩,方才那細眼打得用力,這會兒已經微微腫起來了。清薇自己看不見,只覺得火辣辣的疼,也並未十分在意,但趙瑾之卻能分明的看見。

他還能看出,清薇不過是在強自鎮定,不願露怯罷了。實則無論眼神還是舉動,都難掩惶恐。

這也難怪,任是哪個女子遇上這樣的事情,恐怕都會失控。清薇還能保持鎮定,已屬難得,想來也跟宮廷生活脫不開干係。不過看在趙瑾之眼裡,她越是故作鎮定,反而越是可憐。

他認識的姑娘們,若遇上這種事,恐怕早就哭天搶地,對著長輩們抹淚訴苦了。

若不是毫無依靠,清薇何必獨自苦撐?

原先趙瑾之看著清薇的時候,對她一身傲氣總喜歡不起來,覺得她太小看了其他人,遲早會吃大虧。雖然開口勸過,但清薇的樣子,不像是能聽得進去的。所以他才去「提點」劉老大,讓他多留心。哪知道這樣還是不夠,到底出了事。

但如今看清薇微微低著頭站在那裡,甚至不敢抬眼看自己,趙瑾之又覺得,她還是從前那樣驕傲好些。哪怕不讓人省心,但看起來是蓬勃的,鮮活的。

清薇當然是驕傲的。

她的經歷決定了她不會像普通女孩那樣對外界的事情一無所知,於是下意識的會去依賴別人。連虞景這個皇帝,清薇也不怕當面開口嘲諷。世間男子,在她看來也僅此而已,並不值得崇敬依靠,她靠著自己,也能做得很好。

其實清薇自知這種想法有些偏頗,但她卻不願意改。這是她的驕傲。

但是這一次,那幾人卻是真真切切的讓她明白了,宮中雖有齷齪,但大多數的事情都在暗流之下,而清薇哪怕不是執棋之人,也算是個非常重要的棋子,身上天然就有一重重保護。若非如此,宮中風起雲湧,夠她死十個來回了。

所以一旦面對這種毫不遮掩的惡意,這種直接而沒有轉圜的舉動,她就徹底陷入了被動之中,只能任由別人控制。

從前那些膽量,都不知道哪裡去了。

無關男人女人,每個人活在這世上,都免不了要認輸、要妥協、要隱忍。

就算你本來不會,生活也會教會你。如果你從來沒有學過,那一定是有其他人替你擋住了那些傾瀉而來的風雨。

而清薇沒有。所以此時此刻,直面這樣惡,那一身驕傲,自然就被打碎了。她不願表露出來,但其實心中已然生了怯意。

見她如此,趙瑾之沒有再提這件事,而是道,「你這般回去,恐怕不妥當。」

清薇低頭看了看自己。她身上的衣裳料子不甚好,折騰了這麼一遭兒,原本嶄新挺括的料子已經皺了,是清薇無論如何沒辦法撫平的,旁人都看得見。而且,她後知後覺的意識到,自己臉上這般疼痛,看起來不會完好無損,這幅模樣,甚至不需要說什麼,只需往外一站,人人都明白她遇到了什麼。

對一個女子來說,那是滅頂之災。

就算清薇說自己沒有被糟蹋,誰會相信?

如此,往後她就會生活在流言和指點之中,再無一絲安寧。

清薇雙手緊緊捏在一處,有些忐忑的看向趙瑾之,「趙大哥的意思是?」

趙瑾之略略沉吟,將已經暈迷過去的孩子往她懷裡一塞,道,「你抱著孩子跑出去,大聲呼救,陣仗越大越好。」

清薇明白她的意思。如此一來,自己就是去救孩子折騰成這幅狼狽的模樣,而且既然搶回了孩子,自然也就沒出什麼事了。她點頭,又問,「那趙大哥呢?」

「我去追那幾個賊人。」趙瑾之道。

如此一來,故事就能圓上了。清薇發現有人要偷孩子,然後挺身而出,跟賊人周旋,想奪回孩子,正巧趙瑾之出現,那些賊人便丟下孩子逃走了,而趙瑾之追上去,她帶著孩子回來。

其實撇開那些人是被買通這個內情,事情本來也差不多是這樣。但是有了這一場戲,就會顯得逼真許多。

「那三人不是長壽坊的。」清薇欲言又止片刻,最後道。

趙瑾之有些驚訝的看了她一眼,「你怎麼知道?」

清薇低頭道,「只是記性好些罷了。這幾日在坊里走動,抬頭不見低頭見,不說都能認出,至少會覺得面熟。那四人,就十分面生。」

趙瑾之聞言更是吃驚。長壽坊並不算小,就是住在坊中的人,也不是個個都認識熟悉。就是他自己,也是花費了一番功夫才將住在長壽坊的人認了個大概。但那是他的職業帶來的習慣,別人想必不會費這種功夫。所以聽見清薇這樣說,倒是對她刮目相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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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人就嫁羽林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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