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第 14 章

14.第 14 章

?紀迎夏把人拽上來,就沒管他了,把棍子放在一邊,背起背篼,就打算回去了。今天出來收貨還不錯。她很滿意。以後想吃肉了,就來山裡走一趟,她暗肘。想來,她是把這大山,當成她的私人獵場了。

葉錦程見小姑娘把他拉上來,就走了,頓時傻眼了,連忙喊道:「唉,姑娘,你就這麼走了啊?」你走了,我怎麼辦啊?

紀迎夏回身,瞅了瞅葉錦程,不解的道:「你不是已經上來了?」

葉錦程好笑,「我是上來了,我的腿?......」他看向還在流血的膝蓋,苦笑,這腿即使來的時候拄著拐杖還能走的了,此時也走不了啦。

紀迎夏詫異,抬眼望去,嘖,這腿折了啊!她剛剛確實沒注意到,她以為這人只是腳扭了呢,沒想到這麼嚴重!

「你還能走嗎?不能走的話,我回去喊人來抬你回去!」紀迎夏建議,她能背的動這人,但她不會背,畢竟男女授受不親。現在雖然沒有她上輩子那麼在意女子的名節,但幾十年的觀念,她一時半會兒改不了。

不過,等等。軍人,瘸腿。這人不會是,紀迎春那不要了的未婚夫吧?想到這裡,她猛然抬頭看去。對上了葉錦程深邃的雙眼。

「你不會是劉家村的吧?」紀迎夏尷尬的移開視線,試探的問。

葉錦程沒什麼好隱瞞的點點頭,他笑著問道:「怎麼,我是哪裡人,這跟你要救我有關係嗎?」

還真是紀迎春那不要的未婚夫。

紀迎夏搖搖頭,「我回村喊人來幫忙把你抬回去!」

葉錦程伸手阻攔,「唉,等等!」說完他摸摸頭,有點不好意思。

紀迎夏不耐的問:「又怎麼了,我得趕緊回去喊人,不然天都黑了!」

葉錦程俊臉微紅,他咳了咳道:「姑娘,有吃的嗎?」說完他窘迫的低下頭,他早上起床就出來了,早飯都沒吃,現在已經下午了,中午飯更沒吃。雖然他的腿很疼,雖然他餓的不行,但按照往常他的性格,他是不會向這姑娘開口的。畢竟以前他出任務,也不是沒有一天不吃飯的時候,那時候他能忍,現在沒道理不能忍。但看到小姑娘轉身了,他不知道怎麼的就把話問出了口。

紀迎夏愣了愣,沒吭聲。只沉默的把背篼放下,拿出背篼里她中午吃剩下的饅頭。

「我這隻有饅頭,你要嗎?」說著不待對方回應,就把饅頭遞了過去。

葉錦程鬆了口氣,現在家家吃食不多,他剛剛看小姑娘沒吭聲,以為對方不想給,沒成想這姑娘轉身就把她的食物拿給了他。他既心虛問小姑娘要食物的舉動,又緊張他難得開口問人要食物,生怕對方不理會他。他抱著心虛緊張欣喜的複雜情緒接過小姑娘遞過來的饅頭,說了聲謝謝。

「我這裡還有點水,你要嗎?」紀迎夏再次問道,她知道這饅頭有多干,光吃饅頭,很噎人。但,問完之後,她就尷尬的發現,那水壺是她的,而她已經用過很多次水壺,所以......又怎麼好給別人用呢,而且還是個男子!

葉錦程沒想到這些,他拿著饅頭就吃了起來,聽到有水,立刻點頭說要。既然已經佔了小姑娘便宜,再占點便宜,又有什麼區別。待他回去了,再補償她就是。

紀迎夏拿著水壺給也不是,不給也不是,她也不知剛是怎麼回事,看他吃著乾巴巴的饅頭,張口就問他要不要喝水,可能是善心發作吧,她以前每逢天災,都會大發善心,忍不住施粥,這回應該也是吧。

所以,給就給吧,大不了,她把水壺拿回去,給大堂哥用。雖然這水壺很好,她有點捨不得,但她既然已經開口了,就不會再把話收回去。不然,這多掉面子啊!雖然,她的面子也不值幾個錢。但,至少過了她心裡那關,即使她現在再窮,再落魄,也不能讓人看不起,不,讓自己看不起。

紀迎夏把水壺遞給了葉錦程,就運轉內力,飛似得往家走去。

不到半個小時,她就到了家裡。

她氣喘吁吁地,雖然有內力,畢竟這個身子趕不上原來的身體,基本上沒用過內力,猛一下用內力,不適應很正常。走到門口,她發現不對,這個時候,家裡人應該在地里干農活才是,怎麼大伯大伯母都在家。然後,她再一看,原來如此,家裡來客人了。

葉展華和劉志梅今天上午就來了,馬上要到中秋節了。在這個地方,凡是結親的兩家,每逢過節男方都要給女方娘家送節禮,訂了親得當然也要送。所以,葉展華和劉志梅就親自上門送禮來了。

本來他們想讓兒子葉錦程來的,但那孩子,天不亮留了句,我出去逛逛。就出門了,早飯都沒吃。沒辦法只有他們當爸媽的來了。順便問下婚事,眼看著他們兒子一天大過一天,不把婚事解決了,劉志梅覺得,她覺都睡不安穩,再加上兒子的腿還瘸了,更讓她操碎了心。

按理,他們不該這麼積極,紀家村和劉家村兩村相鄰,紀家閨女辦的事情,她這幾天多多少少聽到了點,他們紀家女兒辦了丟人的事情都不急,他們急什麼啊?但考慮到兒子的年齡,她就放下了面子,來看看,如果對方想解除婚約就趕緊解除,拖著她兒子算怎麼回事啊,你都談了一個對象了,她兒子憑什麼還要等你啊?

如果不想解除,依照她聽到的,他們紀家想讓紀迎春的妹妹替嫁,也不是不可以,但,首先那紀迎春的妹妹得比紀迎春好才行,不然,她也不會輕易同意的。他們家不是什麼人都要的,十幾年前被坑了兒子的婚事,她已經氣不順了,如果,這次她不能滿意的話,紀迎春那閨女等著吧!敢這麼耍她兒子,她劉志梅不是這麼好說話的。

等他們兩口子來到紀家,才發現事情不是那麼回事,原來他們想讓替嫁的那閨女不是紀迎春親妹妹,而是堂妹。她嘲諷的想,她說怎麼會有替嫁的事情,這也太荒唐了,感情不是自己親生的啊,所以才會讓她代替自己的姐姐,嫁給她瘸腿的兒子?

雖然,她不認為自己兒子有什麼不好!但,她兒子腿確實瘸了,以後能不能恢復正常誰也不知道,傷筋動骨一百天,她兒子在部隊已經醫了兩個多月,回來二十來天了,走路還要依靠拐杖,能不能好全,她心裡沒譜。

雖然她兒子怕她傷心,沒告訴她事實,她有眼睛,有心,能感覺的到。她兒子的腿可能很難恢復正常了,她那麼完美的兒子,以後可能要成個擺子了!她能不心碎嗎?

她是當媽的,自然愛自己孩子,她兒子怎麼樣,她都不嫌棄。但,事實就是事實,她兒子的腿確實瘸了!

一般人家,疼女兒的,是不會想著把女兒嫁過來的,一定要嫁過來的也是沒有辦法的。雖然,她其實不缺兒媳婦,只要把他們家老葉的出身亮出來,兒媳婦什麼樣的找不到。但,她不想這麼做。這樣做的話,她兒子還能娶到什麼真心的媳婦啊,還不是看上他們家的身份了?

所以,她雖然沒有見過紀迎春堂妹,她心裡已經對她有了好印象。她如果願意嫁她兒子,她一定會把她親閨女待的。

她今天一來,說明目的。紀迎春她娘,張口就是讓紀迎春堂妹替嫁的話,雖然她有點吃驚,這家子辦事怎麼這麼荒唐,但細細想來,也不是不行,既然紀迎春她娘敢把話說出來,看來還是有一定把握,那姑娘會同意。不然,她不會當著紀家奶奶的面,這麼明目張胆的說出讓侄女替嫁的事情。看來是經過紀家奶奶同意的。

紀奶奶雖然不高興,老大家的話里話外貶低夏夏的舉動,但她確實是同意的。雖然葉家那孩子是個瘸子,她相信自己看人不會出錯,嫁漢嫁漢穿衣吃飯,這葉家父母明事理,懂是非,家庭富裕。即使他們家兒子腿瘸了,也餓不著她的夏夏,反而因為他們兒子有缺陷,還會優待她的夏夏。再說了,她的夏夏勤快能幹,也不需要別人養,既然如此,夏夏嫁過去了,她還有什麼不放心的啊?

再說了,夏夏本身就比迎春能幹俊俏,怎麼說都是葉家佔便宜了。這樣的話,夏夏要求的,讓她的孩子有一個姓紀,也不是不能提的。

幾個人正說著婚事,紀迎夏回來了。

劉志梅第一眼看到紀迎夏,就很滿意。這閨女眼神周正,氣質斐然,雖然穿著到處是補丁的衣服,也掩蓋不了她自身的風華。這氣度,不是紀迎春那村姑模樣比得了。聽說這孩子的父母都是軍人,而且外公還是大學教授,她自小就是跟著外公長大,耳聞目染之下,文與武的結合,自有有一股說不出的神秘氣質。劉志梅連連點頭,這兒媳婦,她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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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年代之軍嫂來自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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