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吃飯時,林母一個勁地往兒子碗里挾肉,洛鈺婷則捧著菜粥,就著中午的泡菜吃著。她吃到一半,忽然發現碗底有肉,她吃了一驚,抬頭,發現林俊佑正沖她眨眼笑著。
洛鈺婷連忙垂下眼皮,擔心被林母發現。
林俊佑挾了塊肉放進林母碗里,「娘,吃肉。」
「我不喜歡吃,你吃吧。」
母子倆你推我讓,無暇顧及洛鈺婷。
洛鈺婷抿著嘴笑了笑,將臘肉放到嘴裡,細細咀嚼,肉的味道確實比肉湯泡飯的味道更好,越嚼越香、越有滋味。
吃過飯,等林母和林俊佑都洗漱好了,洛鈺婷才去沐浴。
院子里,林母和林俊佑在乘涼,一人一把竹扇搧風、搧蚊子。
林母看著兒子嘆了口氣,問道:「你又偷偷給她吃肉了?」
林俊佑沒吭聲。
林母繼續道:「你還在長身體,要多吃肉。女子吃點肉湯泡飯就行了。」窮人家的女人們都不吃肉,肉要留給家裡的男人吃。以前林父在世的時候,她也不吃,現在也應該一樣。
林俊佑道:「女子也是人啊,一家人吃什麼,應該都一起吃。娘,將來等兒子考取了功名,咱們就頓頓煮肉吃,好不好?」
「她只是我們林家買來幹活的,連正經人都算不上,你……沒必要對她那麼好。」林母始終覺得洛鈺婷只是個外人。
林俊佑抬頭看她,「娘,她是我的媳婦啊。」對她好一點又有什麼關係?
聽了他的話,林母撇了撇嘴,「現在還不是呢,等真行過禮了,再心疼她也不遲。」
兩個人還要再討論,耳朵里聽到房門門軸摩擦的嘎嘎聲,兩個人不約而同地住了口。
洛鈺婷推門進來,跟林母打了聲招呼,說要去送鞋給庄有成。見時候還早,天還沒黑,林母便允了,又教她回來的時候去菜園子里摘幾個胡瓜回來,夜裡用香油、香醋拌好了,明日一早和粥吃。
洛鈺婷應了一聲,出了門。
林俊佑知道她要去送鞋後,卻有些不樂意了。他想,大晚上的,她要送鞋去給庄有成?這怎麼行?孤男寡女共處一室……好吧,雖然現在天還沒黑,算不得大晚上,可、可是……哎,反正他就是覺得不好,很不好。再說了,洛鈺婷一個女孩子家家的,怎能讓她獨自走夜路呢?
這麼一想,林俊佑坐不住了,站起身對林母說了一聲:「娘,晚飯吃多了有點撐,我去外頭走走,消消食啊。」
急急地從家裡出來,等林俊佑追上洛鈺婷時,洛鈺婷都已經站在庄有成的家門口了。只是她也並沒有進屋,只是站在庄有成的院子門口和他說話。
也不知怎麼的,林俊佑突然覺得,健美、苗條的洛鈺婷與身材高壯的庄有成站在一塊,竟然有種說不出的和諧,且女的嬌俏、男的英氣,似乎還挺登對的。
這樣的認知讓林俊佑莫名火大,看著洛鈺婷將手裡的鞋遞給庄有成,庄有成也拿了什麼東西遞給洛鈺婷,也不知他們說了些什麼,似乎還有些拉拉扯扯的。林俊佑更不高興,正準備大喊一聲時,卻見到洛鈺婷突然轉身就走。
庄有成似乎有些著急,甚至還往前跑了幾步想要追上洛鈺婷,只是也不知洛鈺婷回頭又和他說了句什麼,他便不追了,只是笑嘻嘻地停了下來,然後不住地拿著洛鈺婷遞給他的鞋翻來覆去地看。
看到這一幕,一把莫名的火在林俊佑的心裡熊熊燃燒。
洛鈺婷從庄有成那邊跑了出來,才轉了個彎,猛地看到了林俊佑,嚇了一跳,「你在這裡做什麼?」洛鈺婷拍了拍胸脯,平復剛才的驚嚇。
林俊佑黑了臉,「你和他說什麼了?怎麼這麼久?」
洛鈺婷嘆了一口氣,一邊拉著他往自家方向走,一邊說道:「你不知道這幾天咱家事也多,有成哥托我做鞋子,晚了這幾日給才他,大約是這幾日沒有鞋穿,方才我看到他的腳都磨出了血,索性少收他一百文,他也是個孤兒,生活也挺不容易的。」
庄有成是個孤兒,從小吃百家飯長大的。這兩年他長大了,能幹活了,才能掙得起飯吃。可一個大男人,種地、打獵他在行,唯獨不會漿洗、縫補,做衣、做鞋少不得要花錢請村裡的媳婦們幫忙。
曾經同樣都是孤身一人,洛鈺婷很同情庄有成,但她現在還好,至少有林母和林俊佑,且都待她極好,一家子互相扶持著,也從那段最苦的日子裡走了過來。可這個庄有成卻始終只有一個人,病了、餓了或是怎麼樣了,都沒個知冷知熱的人,所以她覺得他很不容易。
林俊佑本來一肚子的氣。可一聽到她說到最後一句,便知她是憐惜庄有成的身世,也感懷她的身世,胸腔之中的那把無名之火頓時熄滅了。
「少收一百文就少收一百文,有什麼大不了的。」見洛鈺婷仍是一副秀眉深蹙的模樣,林俊佑知道她一定是又想起了小時候父母雙亡,父母屍骨未寒之時便被親叔叔、嬸嬸賣掉的事,不由得轉移話題道:「城裡新開了一家湯包鋪,喚作阿蠻湯包,下回我買了給你吃,可好?」
「阿蠻湯包?」洛鈺婷有些詫異,「怎麼叫這個名兒?」
林俊佑逗她開心,「是啊,據說吃了湯包的人,個個都力大無比,比波斯胡國的紅髮蠻子還厲害,故此叫作阿蠻湯包。」說著,他還做了個怪動作。
洛鈺婷噗嗤一聲,就笑了起來,伸出纖纖玉指在他的額頭上點了一點,「胡說八道。」
二人說說笑笑地回到家中,洛鈺婷去菜園子里摘了兩個胡瓜,又將錢全部給林母。
林母數了數,皺眉問道:「怎麼少了一百文?」
林俊佑連忙說道:「我拿了一百文,放在身上零用。」
林母不疑有他,將四百文收下。
洛鈺婷偷偷地看著林俊佑笑,吐了吐舌頭,拿著胡瓜去了廚房。
看著她明媚的笑容,林俊佑頓時覺得渾身上下都舒服了。
過了一日,林俊佑去學院讀書,洛鈺婷去山上幹活,林母獨自一人在家,突然聽到有人來敲門。林母開門一看,卻是庄有成,手裡還拎了只兔子。
林母有些詫異,「有成,你這是什麼意思?」
庄有成道:「林伯母好,我打到一窩兔子,一個人吃不完,送一隻給你們。」
「不用、不用,你自己帶回去吧。」無功不受祿,林母一時不明白他為什麼要巴巴地送一隻兔子來。
「林伯母,上回我托鈺婷做了雙鞋,她少收了我一百文,我一直覺得過意不去,好在今日獵了一窩兔子,所以伯母您一定要收下。」庄有成客氣地說道。
聞言,林母愣住了。
兩個人推讓了好半天,最終林母還是收下了。
等洛鈺婷做完山上的活,回到家裡時,就見林母已經把兔子殺好,內臟、皮毛也都已經處理乾凈了。洛鈺婷問了林母,知道兔子是庄有成送來的,她也沒多想,庄有成這個人是很懂得感恩的,平時得了多的獵物,分與當年分飯給他吃的人家,這種事多了去了。
林母也不點破,只是告訴洛鈺婷,讓她把兔子肉處理好,腌一半,吃一半,晚上燒一道麻辣兔丁,自家兒子愛吃這個。
到了晚上,林俊佑果然就著麻辣兔丁吃了兩大碗米飯。他摸著肚子問林母,「娘今天怎麼想起來買兔子吃?」他記得兔子又貴又肉少,娘一向節儉,哪裡捨得花錢買兔子肉。
洛鈺婷也很好奇,今天娘主動給她挾肉吃,她有點受寵若驚。
林母看了洛鈺婷一眼,笑道:「有成送的,說是多謝你姐姐幫他做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