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4章 火海亡靈(47)
第524章火海亡靈(47)
維少的藏身之地。
關於從兩人家中搜出70萬贓款的消息,很快就傳了回來。
吳錯自嘲道:「那是我的私房錢!」
維少好整以暇地挑挑眉,「藏私房錢是要跪搓板的。」
吳錯挖苦他:「看來你很有經驗。」
閆儒玉坐在兩人對面,翻看著從老記者餘輝那兒拿來的筆記本。
他突然道:「我們忘了一件小事,不不不,是兩件。」
「哦?」
「彪爺說那盤錄像被偷走了。」
「所以呢?」
「還有,你記得嗎?咱們之前的調查。」閆儒玉目光灼灼地看著吳錯,「就在五名刑警葬身火海之前,市廳證物室被盜了。」
吳錯點頭,「是,有這個事兒。」
他跟不上閆儒玉的速度,只能又問了一句:「所以呢?」
閆儒玉眼中閃著興奮的光芒,「我一直想不通,拆遷引發的命案,兇手哪怕不止一個人,而是參與那次強拆的好幾名工人,案情看起來是複雜了一點,可是犯罪事實清楚,過程也基本還原出來了。
在那個時代背景下,這案子不說常見吧,但肯定算不上什麼有特點的案件。
為什麼它會被送到市廳?
尤其是,還送到了剛剛成立的重案組。
那會兒可不像咱們現在的市廳,光重案組就七個,那會兒只有一個重案組!
就是排號兒也輪不到這個相對簡單明了的案子,為什麼?
還有,涉嫌官商勾結,按理說,無論是曹耀華,還是他的競爭對手孫朗,上頭有人護著他們,即便警方有意深究,就憑拆遷的案子?也不該那麼快就把曹耀華抓了,抓他的人究竟掌握了什麼證據?」
吳錯插嘴道:「繞來繞去,還是老問題啊,就是因為證物室被盜,所以咱們才不知道究竟有什麼證據啊。」
「那你想想被偷的會是什麼?」
「呃……」
吳錯發誓,他真的儘力在想了。先天條件不足啊!
他心虛地看了一眼閆儒玉,恰好撞上閆儒玉划拉過來的目光,閆儒玉的目光似乎再說「抱歉,難為你了,不該一激動就瞎問你來著」。氣得吳錯七竅生煙。
他生自己的氣。
閆儒玉拍了拍他的肩膀,以示安撫。繼續道:「小金子回市廳之前,曾經幫我查了一組資料。
每年春節前夕都是案發高峰,一來流動人口太多,二來年關將近,沒賺到錢的人最容易在這時候動歪心思,各種犯罪活動暗流洶湧。
所以——已經是咱們公安系統的傳統了——每年春節前夕都會有一系列專項打擊犯罪行動,比如反扒行動,反搶行動……當然,還有打黑行動。
我們能查到的最早的資料,從1982年開始,直到去年,每年年末都有打黑行動的記錄——當然,我不否認,有可能存在官黑勾結的情況,有些年份的打黑行動,從記錄來看明顯只是在走過場。
官方有意睜隻眼閉隻眼。
但至少,總得有個用以搪塞檢查工作的書面記錄。
唯獨1997年春節前夕,我們沒查到打黑行動的相關文件存檔——就連一份敷衍了事的記錄都沒有。
可是那一年,其他的專項行動都有記錄。
這說明,那一年的打黑行動,也和咱們爹媽經手的案子一樣,被抹去了。
你……」
閆儒玉本想問「你能想到什麼?」看到吳錯皺眉的樣子,便沒問出來,繼續道:「而據現有的線索來看,有一支黑社會性質的組織,跟你的父親——」他轉向維少,「曹耀華有關。」
維少點頭,「是,他是生意場上的開荒者,當時很多事遠不像現在這麼正規,他手底下養一些爪牙,合理。」
「會殺人的爪牙。」閆儒玉在「殺人」二字上加了重音,以示強調。
維少不說話。
「黑社會性質組織,被抹去的打黑行動相關文件,被偷走的關鍵視頻證據,證物室被盜……這些信息,能串起來了。」
閆儒玉的眼中似乎燃起了星星點點的炭火,讓聽他講話的兩人目光也灼熱起來。
「如果說暴力拆遷致人死亡的案件是所有事情的開始,那為什麼這個案子沒被抹去?為什麼我們這麼容易就查到了它?甚至,公安系統內還保留著一部分相關案宗信息。
是那些人忘了嗎?不是,是這個案子根本就跟曹耀華被捕——至少是關係不大。
最合理的解釋是,這個案子壓根就沒經過重案組的手,重案組關注到曹耀華,並抓捕曹耀華,跟這個案子半毛錢關係沒有。
那麼,當年,重案組為什麼會盯上曹耀華?」
「因為他手下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閆儒玉一指吳錯,意思是「答對了!」
「所以,那一年的打黑行動才會被抹去。
我推測——這只是根據我對咱們父輩的了解,進行的推測,沒有證據——當年的重案組在打黑行動中發現某些領導的犯罪證據。
基於曹耀華對規劃局局長謝必安的所作所為,我們來想想他當時的處境吧:人前是大爺,在這些官兒面前,可就成了狗腿子——維少,我沒有別的意思……」
維少只淡淡點了下頭,以示理解。
「官商之間的博弈,商人向來討不到什麼便宜,人家吃肉,曹耀華只能喝湯。
曹耀華不想再辛辛苦苦幫這些當官兒的賺錢,所以他想到了一個辦法……」
吳錯終於開竅,接過話頭道:「他收集了與他合作的領導的犯罪證據,以此為要挾,把雙方不平等的關係至少拉到同一個水平線上。
他在為自己爭取談判權!」
「說到底,為了錢,我爸……就是個商人。」維少低聲道。
閆儒玉不理他,繼續分析道:「警用手槍就是一條指向性非常明確的線索!」閆儒玉眼中的炭火光亮已燒成了熊熊大火,「在中心公園被一槍』處決』的死者胡曉明——餘輝的筆記本里可是明明白白地寫了』警用手槍』四個字。
胡曉明是被人用警用手槍殺死的!
就咱們國家對槍支管控的嚴格程度,規劃局局長不大可能接觸到手槍,更不大可能隨時帶著手槍去殺人,所以……」閆儒玉眼中的火有了燎原之勢,「在中心公園殺人,並被曹耀華留下證據的,根本不是規劃局長謝必安,而是……那個』內奸』!公安系統內部的姦細!害死我們父母的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