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重溫兒時夢

第一章 重溫兒時夢

好像出錯了,打不開了

……

迷迷糊糊間,林俊感覺到有人在叫自己的名字,他強打起精神,驅趕掉宿醉殘留在腦海里的影響,迷茫的睜開眼睛,打量著眼前昏暗的環境。

「小俊,快起來吧,媽媽給你煮了麵條,一會記得要趁熱吃,爸爸媽媽要去上班了。」說話的人在林俊面前晃了兩下,又匆匆忙忙的離開了。

這個時候林俊才徹徹底底的清醒了過來,打量著眼前熟悉又陌生的一切。

還是住了20年的老宅,家裡的陳設沒多少改變,可零八年的時候買的那台三十二寸的彩電去哪了?

林俊愣愣的看著桌子上那台十八寸的紅梅彩電,徹底愣住了。

林俊依稀記得自己小時候,家裡就有一台這樣的老古董,可是已經淘汰了好多年了啊,怎麼突然又回來了?

呆愣了一會兒,全身上下突然傳來一陣刺癢,他掀開被子一看,驚呆了,一具瘦小的身體,看樣子也只又六七歲的模樣,身上長滿了蠶豆大的紅疙瘩,正是讓他感到難受的罪魁禍首。

這是水痘?

這身體怎麼回事?

我怎麼突然變的這麼小了?

林俊跳下床,翻出台曆一看,懵了,只見台曆上標著1994年4月1日。

愚人節?

這玩笑可一點都不好笑!

起床洗臉刷牙,照過鏡子,林俊這才確認自己莫名其妙突然回到了小時候。

94年的時候,自己才八歲,剛上小學二年級,依稀記得自己差不多也是這個年級開始出水痘,連帶著發高燒。

不僅如此,往後的三四年裡,每到春夏交接的季節,自己渾身上下都會長滿密密麻麻的水泡,水泡大的有小拇指節那麼大,挑破之後流出來的膿水,流到哪兒,那兒又會密密麻麻長出一堆水泡。

記得小時候這種過敏性的皮膚濕疹折騰了自己好幾年,等到十一二歲的時候,免疫力提高這才擺脫了這一頑疾。

重生之前,自己對這段日子最深刻的印象,大約就是媽媽隔三差五的帶著自己跑遍了各大醫院去看病,可惜看了中醫,看西醫,都沒看好。

那渾身刺癢,偏偏又不能抓撓的感覺,簡直讓人生不如死,哪怕這具幼小的軀體裡面住著一個成人的靈魂,也難以忍受。

老天爺突然把自己送回十五年前,就是讓自己再受一遍罪的?

林俊覺得自己有點暈。

父母上班,姐姐上學,家裡除了因為出水痘請了長假的自己,就只剩下七十多歲高齡,身體依然健旺的奶奶了。

林俊將媽媽煮好的麵條盛了一碗,端給奶奶,祖孫倆吃完早飯,開始了無所事事的一天。

這個時代既沒有網路,卻有有線電視,破紅梅彩電收不了幾個衛星台,因為國家廣電推廣付費的有線電視,所以城區的衛星信號都有干擾。

林家經濟條件並不寬裕,父母都是普通的工人,養活著姐弟兩個孩子,而且兩個孩子都是先天體弱,從小大病小災就沒間斷過,不光令父母苦不堪言,也讓家裡存不下一點兒急需,那裡還有錢裝什麼有線電視啊。

無聊的林俊躺在床上,腦子裡冥思苦想的回顧自己過去或者說未來十五年的人生,真是杯具的十五年啊!

林家這樣的小市民家庭,活在九十年代,全國工人大下崗,生活能好的了才怪,偏生家裡親戚朋友也都是差不多的條件,一家幾十口人全是老實巴交的典型老百姓,下了崗也就只能擺小攤糊口。

林俊重生之前,家裡也只是在溫飽線上掙扎,至於買房結婚,那是痴人說夢,連想都不要想!想到未來舉步維艱的生活,林俊十分的不甘心,可奈何現在自己只有七八歲,什麼也幹不了,空對未來有許多了解,卻什麼都做不了。

怎麼改變?炒股?林俊可一點都不懂。

重生之前,林俊是個老實巴交的乖孩子,從小到大中規中矩從不幹出格的事,生怕給父母惹禍增加負擔,十幾年書念下來,成績平平,也沒什麼特長。這樣的人,說的好點叫老實,說的難聽那就是個廢物。

家裡要錢沒錢,要關係沒關係,要路子沒路子,畢業以後,連個正經的工作都找不到,只能幹些雜貨,靠賣力氣賺點辛苦錢。

這樣一個人,連股票漲什麼樣都沒見過,更加對中國未來十五年的股市行情一無所知,重生的機會用在他身上,那可算白瞎了。

不過94年的時候,國有企業開始虧損,私營企業發展迎來了黃金時代,這個時候做買賣,那是很賺錢的。等到全國工人開始下崗了,那個時候做什麼買賣的都有了,競爭激烈了,可就不好乾了。

林俊想要攛掇父母辭職去做買賣,反正過個兩三年,不辭職工作也丟了。可父母會聽自己這個小屁孩的意見嗎?恐怕只會當自己發燒燒傻了。

再說了,做買賣都要本錢,這個家一窮二白,勉強生活不欠外債就不錯了,還有錢做買賣?才怪!

至於遊說家族親戚集體湊錢,那更加是天方夜譚,記得重生前的時候,姥姥家的那一大堆長輩,都說孩子找個工廠踏踏實實掙工資最好,他們這一代人,思想已經成為定式了,不是三言兩語就能說動的,更何況說出這些的還是個小孩?

思來想去,林俊都覺得死路不通,前途一片黯淡。

真的就沒辦法了嗎?林俊不服氣,都說天將降大任與斯人也,必先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空乏其身……這跟他現在的處境豈不是一樣嗎?

他不能就這樣放棄,一定會找到辦法,一定能改變家人的命運。

他收起紛亂的思緒,靜下心來開始審視自我,也慢慢思考這個時代與後世的區別。

要說特長的話,林俊當初可是寫的一手好文章,表面上獃滯木訥,老實巴交的林俊,其內心世界充滿了各種天馬行空的幻想,他熱愛,熱愛寫作。

只不過這樣的能力在後世的時候一文不值,那個時代已經不是文學青年的時代了,那是賓士寶馬富二代和物質女的時代。

這個時代不同,現在還沒有網路,很多後世著名的,還沒有發表,甚至作者尚未成長起來,許多刊物的發行量還僅僅只能滿足一個省市的需要。

這個時代的文化娛樂產業,就像一塊尚未開墾的處女地,散發著泥土的芬芳,而且寫作投稿完全可以在家裡進行,不需要出頭,不需要假手他人,請了病假,未來的自己有充足的時間,寫作投稿是最佳的選擇。

說干就干,林俊一骨碌爬起來,翻出一堆空白的信紙,拿出父母的鋼筆,鋪好紙比,托著腦袋開始構思了起來。

94年的時候,很多後世影響深遠的,還沒有問世,甚至很多在未來司空見慣的題材,在這個時代都鮮有人會想到。

恐怕從後世照搬任何一部暢銷出來,都能大賣。不過林俊不打算抄襲,這不是因為他自命清高的自尊心,而是因為他膽小和天性的善良。

有些人寫,會構思很久,改來改去拖很長時間才能寫出來,這是網路面世前,最常見的寫作狀態。不像後來的網路,有些作者據說一天能寫出幾萬字的稿子出來,簡直匪夷所思。

林俊覺得,雖然有些還沒有面世,但有可能原作者已經在構思甚至在下筆創作了,自己照搬出來,難保不會引出版權糾紛。

即使一些明顯這個時候不會誕生的題材,他也不願意做抄襲的事情,因為別人的就是別人的,也許某個作者,也正靠著某本養家糊口呢。

像是寫《哈利波特》的J·K·羅琳,據說其寫作初期,母女兩個的生活都成了問題。

如果自己不負責任的去抄襲,也許不會給自己帶來麻煩,可對原作者來說,可能是一場災難。往小了說是剽竊,往大了說是謀財害命也不為過,至少林俊的良心不允許自己這麼干。

有著未來十五年的閱歷,加上對自己文字功底的信心,林俊自信原創也不比那些日後會成為開山巨著的新題材差。抱著這樣的自信,他在信紙上鄭重寫下了「炎黃劫」三個大字。

九幾年的時候,武俠熱在大陸正是最火的時候,什麼金古梁溫之類的,甚至黃易也已經聲名漸起。

這個時代武俠大熱,但玄幻修真之類的題材卻十分罕見,比較出名的也就是還珠樓主的一部蜀山,這本書比金庸年紀還大。

單純寫武俠的話,也只是拾人牙慧,那麼多名家,把歷朝歷代,各地方各大門派的江湖恩怨,幾乎演繹了個遍,想在武俠里寫出名堂,難度很大。

所以林俊乾脆就寫幻想架空,將古代傳說中的炎黃兩個氏族和蚩尤的九黎族寫出來,來個上古神魔三族大戰。

確定了故事背景,人物形象之後,錯綜複雜的三族形勢,形象鮮明的善惡角色漸漸在林俊腦袋裡變得鮮活起來,故事的架構也慢慢的清晰,林俊迫不及待的提筆寫了起來。

中午父母下班的時候,看到林俊依然在奮筆疾書十分欣慰,心中暗贊自己的兒子乖巧懂事,生病在家不用督促,也知道主動學習,這樣想必功課不會落下太多。他們卻不知道,現在就是拿高中的課程給林俊,也能做個大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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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文化巨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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