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難以啟齒的欣喜
在趙暖月面前,華裕森也不隱瞞。
「昨天我給那幾個長輩送飯的時候。夜裡看到有兩個人影鬼鬼祟祟的,所以就跟了上去。」華裕森回答,「沒想到他們的目標居然是你們。」
「哦,原來是這樣。這一次,多虧你了,我們還算幸運。對了,那個逃跑的人,是不是王大膽?」趙暖月雖然知道,但那是小紅鯉告訴她的,她沒有證據證明那是王大膽。
「並不確定,因為那個人一直沒有說話,我沒有聽到聲音,也沒有正面看到那個人的面容,只是身形有點像。」華裕森回答,「這種事情只要不是當面抓住的,即使我說了,派出所的人也不會抓人的,所以……」
趙暖月點了點頭,是理解華裕森的意思。
「是啊,捉賊捉贓,人贓俱獲才是硬道理。」趙暖月唏噓說道,「剛才我還聽到苗支書正在訓斥大柱子,嫌他沒有抓到那個人。」
「哎,這個世道就是這樣。」華裕森也十分感慨,「不過王大膽即使逃走了,沒有證據證明是他,但他想要讓那幾個人不開口供出他,也要費一番功夫。」
華裕森的話,讓趙暖月心裡難過無奈,默默無語。
華裕森燒火,趙暖月做鴨蛋疙瘩湯,裝在陶罐中,關上蓋子。
趁著外面天黑了,摸黑送過去。
等到華裕森回來,發現趙暖月居然還沒睡覺,反而是坐在龍王廟主殿里,表情有些獃滯。
「你怎麼了?」華裕森看到神情落寞的趙暖月,忍不住問道。
可是問出來之後,又覺得好像太過親近了,同時他也想起之前經常想起趙暖月。現在更是幾乎每天都見到趙暖月,讓他總是不自覺地多想看她幾眼。
在趙暖月忙碌的時候,他的眼神總是不自覺的隨著她而動。
「沒什麼!」趙暖月搖了搖頭,「我等著給你開門呢,沒想到你直接爬牆過來了。對了,那幾個老人家,現在怎麼樣了?」
華裕森笑笑,回答:「村子裡面出了這樣的事情,鬧鬧哄哄的,也沒有心思關注那幾個人,尤其是王大膽,李會計一前一後去了縣城裡,村子里更沒人注意牛鵬那邊了。」
「不知道那些人還能翻出什麼樣的風浪。」趙暖月感慨說道,「眼看著過年了,我覺得即使這件事情鬧得很大,但最後估計為了不讓上一級的人知道,也會藏著掖著。再說了,王大膽,李會計這時候去縣城,必然是為了找人幫忙。」
華裕森比趙暖月大了很多,而且在外面執行很多任務,自然也能看明白這一點,說道:「這一次,他們會受到懲罰,不過王大膽就不一定了。」
「是啊,人家還有一個在縣城裡混得風生水起的革-委-會表姐夫呢。」趙暖月回答,「以後我在擔心以後的生活,還有怎麼在不被他們抓住的情況下,繼續給那幾個老人提供食物。」
的確如趙暖月說得那樣,有點難。
「呵呵!」華裕森笑笑,「不用擔心那麼多,那邊的事情,我會去處理。」
趙暖月聽到華裕森這句話,頗有幾分心花怒放,其實她就等華裕森這句話呢!
「有些事情,我無能為力,我唯一能做到的,就是躲在七橋村找食物。」趙暖月回答,「我可以保證你和那幾個老人的飲食,也請你保護我和我弟弟。我只想帶著我弟弟在這裡平平安安長大,等以後有機會再回城。」
這正是華裕森欠缺的。
同樣的東西,在他手裡,做出來的味道不好,但趙暖月今天做得就很好。幾位老人喝了趙暖月放了辣椒面的鴨蛋疙瘩湯,一點腥味也沒有,反而味道特別好。
既營養,又暖和。
錢老和顧老等人,點名要求,明天繼續想吃鴨蛋疙瘩湯。
「好,我儘力。」華裕森點頭,「只要有我在,必然不會讓你們姐弟過得狼狽。」
「那就謝謝你了。」趙暖月燦然一笑,在昏暗的油燈下,更顯得嬌艷多姿。那青澀的臉龐,靈動的眼睛,還有那已經發育差不多的身材,都讓華裕森有幾分失神。
「不······不用謝!」華裕森趕緊掩飾自己的失態,低下了頭。
趙暖月笑笑,轉身進了屋裡。
華裕森晚上回到屋裡休息的時候,夜裡居然做夢了。
這一次真得是在睡夢中夢到了趙暖月,她像個精靈一樣,在漫山遍野的花海中翩翩起舞,歡快清脆的歌聲,猶如鈴聲一樣悅耳。那個漂亮地有些不真實的小姑娘,向他跑過來,緊緊擁抱著他,親吻著他,甚至做了男女之間更加親密的事情······
只是到了關鍵的時候,居然停住了,調皮,妖嬈的趙暖月不見了,身邊也不是花海,而是幾張木板搭起來的木板床上,兩腿間有些不舒爽,黏黏的。
「混蛋!」華裕森暗罵自己,做個夢還這麼不規矩,突然身體一僵,想到了一件事情,這······這好像是他人生中第二次遺精。
第一次是在十六歲,懵懵懂懂不知道,問了小夥伴才知道,他們也有這樣的狀況。就在他剛剛釋然,居然有人對他下毒,於是他下面雖然繼續發育,但除了尿尿,好像就沒有其他功能了。
家裡面找了很多大夫看,吃了很多葯,但一直無濟於事,後來他就放棄了,加上家裡出了很多事情,時局動蕩,也顧不上他了。再加上他內心有些自卑,也不希望別人知道,諱疾忌醫。
想到這,華裕森不由得一陣欣喜。
這是好事情啊,最起碼他現在好轉了,他現在和以後都是個正常的男人啊!
只是夢中對趙暖月做出那樣的事情,華裕森只能在內心表示愧疚,生活中多做點事情,彌補趙暖月。
畢竟他有未婚妻,那是父母定下來的,他不能毀約。
至於趙暖月,哎,華裕森撓頭,明明知道不能靠近,可是他還是不自覺的想起,想靠近。
這樣是不對的,是違反原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