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 曝光
影視培訓班最終選址在北四環附近,一棟不大的寫字樓,包下了整整一層,一般作為公司的辦公區域——畢竟林易已經提議了下一步公司要拍電影,總要有個像樣的辦公地點。而另一半則作為培訓教室使用,大約可以容納三四十人。
裝修很簡單,走的簡潔現代風,只有培訓教室需要換成木地板,而辦公區只是撤換掉原來的傢具就行了,只用了幾天時間,這邊就已經全部準備妥當。
而林易也再次飛到了京城,一方面是為了培訓班招生的問題,再一方面則是關於那個趙毅輝的事情。
肖如玉到京城后,先見了見趙毅輝,詢問后發現,這傢伙竟然沒有簽約經紀公司,怪不得出了事也沒人幫他扛。這就好辦了,表明意向後,趙毅輝倒是沒反對,於是肖如玉又去聯繫了挨打的導演和製片,表示自己公司看中了趙毅輝的功夫和演技,準備請他出演公司一部影視劇的男二號,希望對方高抬貴手,大事化小。
可那兩個傢伙哪兒會同意?雖然只是個三流影視公司的三流小導演,可問題是肖如玉的公司現在也只能算是三流水準啊,大家體量差不多,為什麼要給你面子?
當然了,如果你真的那麼需要趙毅輝參演的話,那就拿出點誠意出來唄?不說多了,三五百萬就可以了……
三五百萬?那可不是三五百塊!
就算現在《食記》挺賺錢的,可那也不是大風刮來的,可以隨便花啊!
肖如玉直接表示,如果對方不願意大事化小的話,那她將幫助趙毅輝曝光當天的具體情況——是你們要猥褻人家好不好?最後竟然還反告人家打人?別說只是給你們打出來了點皮外傷了,就是打殘了也是你們活該!
可那兩位竟然十分光棍——曝光去吧,反正咱們又沒名氣,看曝光之後,誰最吃虧!
好歹趙毅輝是個演員,哪怕只是個三線演員,知名度也遠比三流導演、製片名氣大啊,曝光出來后,受影響最大的,肯定是趙毅輝,將來他還想紅嗎?
如果這話是趙毅輝直接提出來的,或許還有點威懾力——畢竟現在他的處境已經是要臭了,曝光的結果基本一樣,大可以破罐破摔。可這事兒卻是肖如玉提出來的,而肖如玉卻是想用趙毅輝當演員,所以趙毅輝臭了的話,對肖如玉來說就沒有半點價值了,所以他們一點都不怕。
他們認為只要抻著,最不濟也就是壓壓價格,肖如玉最終肯定還是得掏錢把人挖出去。
可他們顯然錯了!
「你找錯人了!」林易淡淡的說道,「這事兒的關鍵現在不在那兩個導演、製片身上,而是在警方身上。你看看能不能找人和分局那邊的負責人打聲招呼,這事兒如果曝光,影響最嚴重的是警方,我想他們是不會同意這種情況發生的。」
「不見得啊,」肖如玉說道,「警方完全可以說他們到場后,只看到了趙毅輝打人,並不知道事情的起因是什麼。並且現在還沒定罪,他們還在調查中,他們也不用承擔輿論責任的……」
「呵呵,能不能脫身是一個問題,可一旦鬧出來,終究是個麻煩。」林易笑道,「先打聲招呼試試吧,不行的話就只能曝光了。」
肖如玉點頭應了下來。
雖然肖如玉的根基是在金海,但朋友托朋友的找個傳話的人並不是難事兒,不過很快就接到了反饋——果然正如肖如玉的預料一樣,警方只表示這件案子還在調查之中!
那就沒說的了,只能曝光了!
但曝光也得有講究,直接用林易的微博,肯定是不行的,這種事兒當然還得找個專門干臟活的人來負責。
於是,當天晚上,一個微博認證為娛樂記者工作室的賬號,發布了一條消息——李雲超事件的導火索,一件更可怕的黑幕!
關於李雲超一事,現在網上的熱度已經明顯下降了,不過還有一點餘溫,而前不久也有人曝光了李雲超他們案發的原因,竟然是因為包間隔壁有人打架,警方例行詢問才撞到了他們的問題。
現在竟然有人說那個打架的案子竟然也有黑幕,倒是吸引了不少人點進去觀看,一下子就驚呆了!
圈裡一向只聽說潛規則女明星,還沒聽說過竟然連男星也跑不掉,並且還是男的對男的,這得多骯髒,多噁心?
更可怕的是,他們竟然還能顛倒黑白,事後竟然把人抓起來這都一個多星期了,也不放人,也不定案,這是要鬧那樣?
當然了,更多的人卻是關注到了林易要求著重描寫的重點——趙毅輝真的很能打,一看導演和製片要搞事兒,一口氣就把那兩個傢伙給打趴了,緊跟著酒店保安也被他一口氣打倒了好幾個,最後還是趙毅輝自己打電話報警的!
消息傳出,整個網路一片嘩然。
各種轉發迅速鋪滿網路,有小編專門挖了挖趙毅輝履歷的,有網友表示義憤填膺,順便對趙毅輝充滿崇拜的,更有娛樂達人表示這些東西其實早就見怪不怪的,整個網路再次沸騰起來。
一個晚上的的發酵,第二天一早這件事情自然而然的上了頭條,少不了各種網媒聯繫警方,詢問情況,可憐警方還是那一套說辭——事情還在調查之中,趙毅輝是屬於毆打他人,還是自衛,還有待調查!
調你個頭啊!調查十幾天了,還沒調查出來,反倒把趙毅輝一直關在看守所里受罪,你們敢說不是故意的?
一時間輿論矛頭直指警方。
同時,當然也少不了有記者去圍堵那家影視公司,那位導演和製片,全都被挖出了老底兒,不查不知道,一查嚇一跳——那位製片原來就因為猥褻而被關過拘留所,更有不願意透露姓名的人透露,那位導演早些年還是專門騙小野模們拍寫真的傢伙……
這還有什麼說的?就算再沒證據,在廣大網友眼裡,就已經足以定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