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初入大唐
第1章初入大唐
隋大業六年,有災星墜於西北,火光熊熊,幾有焚天之勢。時隋帝楊廣在位,開挖運河,三征高麗,東修長城,兩巡漠北,其人又窮奢極欲,於隋朝各地皆置離宮別苑。短短七年,竟發動丁徭不下千萬人次,民不聊生,漸有「天下死於役」之流言傳播。
次年,山東、河南大水成災,漂沒四十餘郡,隋煬帝不知救苦百姓,依舊橫徵暴斂,有綠林大豪王薄率眾而起,登長白山仰天悲嘯,終於唱出了那首著名的《無向遼東浪死歌》。
天下遂亂……
無數英雄豪傑趁勢而起,共計十八路反王逐鹿中原,有山西李淵父子傭兵自重,一路直推橫掃,最終定鼎天下,打下了一片錦繡河山。
李淵立國為唐,帝號武德,時在位第九年,太子李建成和秦王李世民為爭皇位,於長安玄武門展開了殊死搏殺。
這一年,是武德九年。
這一年,玄武門事變。
這一年,大唐的年號還不曾改,仍舊沿用了李淵的武德九年。
是的,武德九年!玄武門的血氣尚未散盡,草原的狼煙又在升騰,大唐朝即將展現它風華絕代的雄姿。
一個混混少年慌裡慌張的穿越而來,一頭扎進了這個波瀾壯闊的時代。
他的名字,叫韓躍……
……
「落日之前如果再弄不到錢吃飯,我可真就要餓死了。」韓躍一邊摳著身上的爛泥,一邊小心翼翼的走著。
他現在身處的地方叫做西市,乃是長安城最繁華的地方。放眼而望,但見長街熙攘,人流如潮。有招搖過市的公子,有縱馬巡街的將軍,有一擲千金的商賈,有低眉順眼的小廝,如果不是因為大家都穿著古裝,韓躍幾乎以為這裡是後世某個繁華的商業街。
初來乍到,一切都很陌生,然而韓躍已經決定下手了。
不下手不行,肚子餓的像打雷,已經整整一天一夜沒吃飯了。
他鬼鬼祟祟的在人群中亂擠,目光漸漸落在一個小妞身上。
小妞腰上掛著一個綉了鴛鴦戲水的荷包。
「鴛鴦戲水,好得很,就是你了!」韓躍搓了搓手,遇到這種小妞,他感覺自己已經成功了一半。
為什麼?有詩為證:扶風擺柳小蠻腰,鴛鴦戲水綉荷包。
「果然天不亡我,活該韓爺我今天發發利市。」韓躍眼中漸漸顯出興奮的色彩。
他要準備搭訕了!
「都說大唐女子最是開放,想不到一來就遇到個小妞。待我上前賣弄一番口舌,定要逗的這妞心花怒放,啊哈哈哈,生活美滴很……」他自我幻想半天,忍不住發出兩聲壞笑,只覺心癢難耐宛如貓抓一般。
便在這時,忽聽身邊有個小屁孩叫喚道:「娘親娘親你快看,這個叔叔也落枕了,嘴都疼歪了……」
韓躍差點一個趔趄摔死。
熊孩子沒一點見識,什麼是落枕?我這叫規劃未來。
他翻了個白眼,就這麼一耽誤的功夫,那個小妞已經走遠了。好事被人打斷,韓躍氣的麵皮發鼓,他準備好好教育教育這個小屁孩。
哪知他還沒有動嘴,忽然肩膀被人猛拍一下,力氣大的能打死牛,他半個身子都歪了下去。
回頭一看,卧槽,好一條大漢,膀大腰圓,英武粗狂。
這大漢見韓躍回頭望他,頓時咧嘴一樂,哈哈大笑道:「小子你有福了,今天早上我才學得一手專治落枕的絕學,看你這嘴歪口斜,且讓程爺一試……」
韓躍氣的口吐白沫,差點昏死過去!這滿大唐敢不敢有個正經點的?小屁孩不懂什麼是落枕也就罷了,你這好好一條壯漢也這麼說,這都他媽啥眼神?
他正欲破口開罵,忽然腦中靈光一閃,忍不住道:「等等,你這傢伙姓程?」
「廢話,整個長安城除了我程處默,還有誰有這熱心腸……」
「你叫程處默?」
「行不改名,坐不改姓,某家正是程家處默,小子你想怎樣?」
「程家的老粗,這真是太好了!」韓躍霍霍的奸笑出聲。
在他的『自我』認知里,大唐朝所有功勛除了寥寥幾個有文化的文臣以外,剩下的應該都是目不識丁的痞子,其中號稱混世魔王的程咬金尤甚。
唐朝痞子,不是欺壓良善那種,而是……
老粗!
傻帽!
好糊弄!
韓躍按照『自己』的想法認為,程咬金是痞子中的痞子,那就意味著,他絕對是整個大唐朝最容易糊弄的一位。順著這個思路往下想,繼承了程家人光榮傳統的程處默,豈不是絕對的羊牯?
沒得說,鼓動三寸不爛之舌,開始往死里忽悠!
可惜的是他錯了!
唐朝人並沒有那麼傻!程家人尤其精明。
咱們來看看韓躍的戰績吧。
他先是拉著程處默來了一段文成武德的吹捧,然後又進行了一番指點江山的意淫,最後拐外抹角對程家掌門程咬金的仗義疏財做了蓋棺定論,一番話說的口乾舌燥唾沫橫飛,話里話外處處充滿暗示,只希望程處默能夠一拍腦門,然後恍然大悟,再然後慷慨解囊……
然而,真實情況是!
「就你這手段也想來騙我錢,真是好笑!」
程處默極不耐煩的掏著耳朵,用一種大家快來看傻.逼的眼光撇了撇韓躍,隨後手指一彈,一大塊發黃的耳屎『咻』一聲飛出。
「小子,滿長安打聽打聽,程爺我是個什麼人物。三歲騙公主的香囊,四歲坑王爺的銀餅,你這些手段,嘿嘿……」程處默極度不屑轉身,大搖大擺離去。
韓躍瞠目結舌,徹底在風中凌亂!
他遠遠望著程處默離去的身影,那種壯碩如山,那種昂首闊步,大哥你這種身材氣勢,不去好好演繹仗義疏財的豪俠形象,非去學什麼精明過人幹嘛?
「騙錢失敗,出師未捷……」韓躍仰天一聲長嘆,凄婉如同五丈原帳篷里的諸葛先生,這一刻他忽然很想回家。
大唐不好混啊!
本書主角,前期類似韋小寶,所謂混混不是大家理解那種地痞流氓壞種,而是一個沒長大的熊孩子,因為年齡小所以無所畏懼油嘴滑舌。他不懂事不要緊,隨著年齡慢慢長大,很快就要懂得男人的責任。本書文風是慢慢轉變的,前期小屁孩那種不怕事,隨著年齡增長主角性格才會轉變。這也是每個男人在成長中都會遇到的變遷,讀者朋友們回憶一下自己年輕時候是不是也這樣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