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與狼搏鬥

第100章 與狼搏鬥

段小涯拿起一根火把,交到曹珊珊的手裡:「待在火堆裡面,不要出來。」

曹珊珊惶恐地點頭。

段小涯眼見狼群就要圍攻過來,為了避免傷害到曹珊珊,他決定以身誘敵,不能讓狼靠近火圈,否則狼很快就會發現,其實火圈對它們並沒有多大的殺傷力。

段小涯踏出火圈,狼的目光齊齊地朝他望了過來。

他又回頭望向曹珊珊:「臭娘們,記住了,老子這是為了保護你,可不是故意殘害野生動物。」

「你……你小心一點。」曹珊珊雖然看出段小涯有些本事,他的身手絕對不是一個普通的男人能夠有的,但畢竟面對的是兇狠的狼,也忍不住為他擔心。

段小涯心裡覺得好笑,城裡這些養尊處優的千金小姐,哪裡知道民間疾苦?很多時候,他們都是為了生存,才做一些不體面的事。

比如小澳村曾經有個民間藝人,到城裡去耍猴賣藝,結果動物保護協會的人就跳出來了,說他不尊重動物,結果養了十幾年的猴就被帶到動物園關起來,砸了飯碗,無兒無女,最後生病了也沒錢買葯。

當人活的都沒有尊嚴的時候,誰會去管動物的尊嚴,只有那些吃飽了沒事幹的人。

何況,那隻猴被關到動物園的鐵籠子里,它就活的有尊嚴了?有誰考慮過它的想法?說不定它就想跟著老人街頭賣藝,自力更生,自由自在呢?而不是被人關起來餵養,被遊客拿著各種它不喜歡吃的食物投喂。

沒有人願意上街耍猴,也沒有人願意上街擺攤被城管追的氣喘吁吁,更沒有人願意住在搖搖欲墜的危房裡,可是不住危房,你只能睡大街。

那些高屋建瓴的制度,段小涯永遠無法理解,在前生二十四年無所事事的生涯,他盡無聊地思考這些別人不願意思考的問題,因為全世界只有他一個人是無聊的。

當一個人為了麵包去違法,和一個人為了金錢去犯罪,這是不一樣的。

段小涯的思想到不了這樣的境界,他把曹珊珊帶上南山,就想讓她親自地體驗一下,當你面對威脅的時候,任何大道理都沒有用,只有戰鬥,動物的生命和人類的生命相比,永遠都是那麼微不足道。

他們做新聞的人,永遠都是淺嘗輒止,流於表面,不願深究問題的深處,也不敢深究問題的深處,嘚吧嘚吧地說了半天,宣傳半天的正能量,除了製造輿論,一群傻逼瞎起鬨之外,沒有任何用處。

所以,段小涯就帶曹珊珊來看一看問題的深處,任何事物都是有兩面的,並不是打起保護旗幟,就是毫無原則地保護。

不是每一個人都能割肉喂鷹的,那是佛祖做的事情,而他,段小涯,只是一介凡人。

當然,最初制定捕狼計劃的時候,他的主要目的就是弄點小錢花花,但是現在,他腰包已經漸漸地鼓了,金錢已經淪為次要目的了。

南山的狼群時不時地就下山侵犯村民,咬傷了人和家畜,村民蒙受損失,段志達曾經請了派出所的民警來過幾次,但也只是走一走過場,畢竟南山太大,派出所也不熟悉地形,每一次都真槍實彈地上山,結果就連狼的影蹤都沒發現。

段志達還要好吃好喝地招待他們一頓,雖然有紀律管著,但派出所的人也是普通人,大家都是普通人,到村民家裡吃幾頓飯,也很正常,只要不去深究,照樣其樂融融。

村裡的巡山員,沒事也不會往山上跑,一來怕危險,二來家裡還有很多農活等著他們干呢,沒有那些工夫。

全村最閑的人就是段小涯了。

所以,今晚他決定為村裡除害,當然這也不是主要的目的,他自認沒有那麼偉大,只是天生就有一股血性,與狼搏鬥,這是很過癮的事,何況現在還有一個正當的理由。

「小心!」曹珊珊忽然驚叫一聲。

段小涯緩過神來,但見一匹惡狼撲了過來,段小涯腳步輕移,柴刀在手,斜里揮出,狼的右前肢立聲而斷,重重地摔到地面,頓時站不起來,血涌如注。

段小涯看著手中的柴刀,微微定了下神,他知道自己體內的神秘力量又發生作用了。

伸手拽住狼尾巴,將它丟到遠處,免得它對曹珊珊發起進攻,就算一隻斷腿的狼,曹珊珊也必然不是對手。

「嗷嗚——」

頭狼發出一聲長嘯,剩餘的狼齊齊圍攻上來,段小涯感覺體內一股熱氣正在迅速地流淌,支配著他的行動,而且行動要比以前更強。

刀光過處,一片血光,看的曹珊珊嬌軀一陣顫抖,一顆芳心怦怦直跳。

長這麼大,她也從未見過這樣的景象,人與動物從一開始就存在著競爭的關係,因為他們生活在同一片天空下,同一片土地上。

只是人類比較幸運,進化比較迅速而已。

段小涯血脈賁張,躍身而起,撲向最前的一匹狼,但這一躍之下,身形竟然躥起了兩三米高,倒把他自己嚇的夠嗆,娘的,這完全不科學哇!

精神忽然一懈,體內的真氣一松,他又撲通一聲跌了下來。

雖然兩三米的高度不至於把他摔死,但也很疼,曹珊珊焦急地道:「喂,你怎麼樣?」

「我沒事,你別管我,別出火圈!」段小涯翻身而起,正見一匹狼朝他猛撲而來。

想也不想,一腳直踹出去,「嗷嗚」一聲,那狼又跌出去,段小涯急撲過去,在它額頭補了一刀。

狼的骨頭也是極硬,若非此刻他體內真氣澎湃,這一刀也未必能夠讓它斃命。

但這一刀,卻將那狼的頭骨敲碎,不過刀口卻也出現幾處豁缺。

段小涯越打越是興起,男人天生就是好鬥的動物,只是和平社會,沒有給他太多的機會,平常在村裡打架鬥毆,但也不能真的把人打死,畢竟腦海都緊繃著一根弦,殺人是要償命的。

但換做是狼,就好說多了,畢竟他是為了自衛和保護曹珊珊,出師有名,殺起來自然也毫不客氣。

與天斗,與地斗,與狼斗,真是其樂無窮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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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敵小農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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