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文中記述的是四年前,在瀝州發生的一宗百姓暴動案,他在其中扮演著一個查辦瀝州剌史、戀上對方小妾、身分敗露、慘遭折磨、險些丟掉性命的御史。最令她無法接受的,是旁邊書頁之上,標註為「刺史妾侍」的畫像,畫中之人的長相幾乎與她一模一樣!
「是我。」樂正黎艱難的點頭承認。
「瀝州刺史的小妾長得跟我很像?」她的口氣是冷的。
「不管如何,你都要知道這件事嗎?」
「我要聽你親口告訴我真相!」
記錄此事的人此時不在秘聞館,就算他在,她也不要聽他說,她要當事人親口說出來。
「除了年齡、氣質和神韻,你們幾乎別無二致。」他不得不承認。
惱怒的情緒里夾雜著羞憤難平,苗槿在氣惱著,也在羞恥著,感覺自己像個傻子上當受騙。
「你是誰?」她又問了一次。
這一次,是對他曾說過那些喜歡和愛戀之外隱瞞的種種所作的詢問。
「西斐御史。我的真實名字叫樂正黎。」他知道她問的是什麼,此時再想隱瞞已是徒勞。
「你竟然連告訴我的名字都是假的。」很好,她終於發現他一直拿她當猴子,不只觀賞她的糗態,還拿她耍著玩兒。僵硬冷笑攀上櫻唇唇角,深吸口氣,她接著問道:「你來屏江做什麼?」
「調查屏江刺史貪贓枉法、魚肉百姓一事。」
「當初你接近我是為了什麼?」原來如此……他不是為了尋找容身之處才向她兜售那兩本武功秘笈,那兩本秘笈,從一開始就是個天大的騙局!
「若我說沒有目的,你會願意相信嗎?」當初的目的他早已忘卻,但樂正黎認為,這不會是她想要知道的。
「相信你?事到如今你還想要我相信你?」多無恥的發問,連她都要為他感到不好意思。
「槿兒,你先聽我說——」
「別喊我的名字。」一想到他曾用這種溫柔醉人的嗓音,喚過另一個與她面貌相似的女子的名字,她就忍不住露出無比嫌惡。「你不說是嗎?我來幫你說好不好?」她沒等他回應,徑自往下說:「你是御史,為調查屏江剌史而來,你還是那名潛入刺史府行刺的刺客,你之所以接近我,是為了取得秘聞館記錄下來的金向榮的罪證,你會對我好、對我溫柔,是因為我長得與當年瀝州剌史的小妾一模一樣。」
他用了易容術,官府榜文上的刺客畫像才會跟他的相貌毫無半點相似之處。
或許,她是個連他都未曾意料到的意外,可是他的目的從一開始就不單純。
他不可能真的只是喜愛著她,他是透過她的面容看著另一名女人,而那個女人曾經重重傷害過他,他的臉,因那個女人的背叛烙下了永遠磨滅不去的傷痕。
有著與那女人相似面容的她,他又怎麼可能真心真意的喜歡她?怎麼可能?
你喜歡我嗎?
正在喜歡。
假的。
雖然我沒有對你一見鍾情,也不是意外吻了你就對你產生情意,但如今我確實被你迷得神魂顛倒,一顆心只能系在你身上,再也裝不下別人,決定一輩子跟你執手相牽,白頭到老。
也是假的。
我說過我喜歡你,如果你覺得那句話力道不夠,那麼我換一句——我愛你。
還是假的。
她分不清他哪句是真哪句是假,或許,他對她說的從未真實過。
打從一開始,從他嘴裡吐出來的就是一句又一句的謊言。
雪白貝齒緊緊咬著下唇,她逼自己忍住軟弱哽咽,絕不讓它演變成丟臉哭腔。
苗槿站起來,蹲太久的不適讓她眼前猛然一黑,一雙男性大手從旁伸來想要扶住她,卻被她用力甩開,「別碰我!」
以前她很喜歡他懷抱的溫暖和他手上的溫度,像他帶給人的感覺,淡淡的雅緻、淺淺的暖潤,被他包容著、喜愛著,她得到的是唯一且從不敢奢求的幸福。
只可惜,以前有多喜歡,現在就有多討厭。
他用他的懷抱溫暖過她、用他的雙手擁抱過她,就意味著他同樣對另一個與她外貌相似的女子做過這些。
「你……」
在他想要說些什麼之前,苗槿向他投去一個凌厲的眼神瞪視,「閉嘴!不要再讓我聽見你說一個字。」
她不想聽他說話。
她轉身繞過架子,寫著金向榮三個字的秘聞冊映入眼帘。
這邊,是他剛才整理的地方。他明明已經找到了,還裝模作樣地放回去做什麼?
有她在他不敢拿,好,她明白,這本他夢寐以求的屏江剌史罪證,她送給他。
「拿著這本秘聞冊,走出這個門,從今以後別再讓我看到你。」
撂話人人都會,只是看事後瀟洒與否。
有些人吠完怒言怒語就後悔當初所作的決定,思緒混亂糾結成一團,苗槿就屬這一型。
放話叫樂正黎走人,自己冷漠轉身,本來料想他會黏上來再好言相勸,說些動聽話語,說說對她和刺史小妾的看法,說她哪裡好、說她跟那女人有哪裡不同,又是哪處最令他心動,到時她心裡依然會涼然嘲諷,只是說不定火氣會下降那麼一些些,願意聽他解釋。
假如他的說法能叫她滿意,也許她的態度會軟化一點點,願意給他時間證明,他對她有多麼的一往情深。
假以時日,讓她明了他的真心、他的所言不假,說不定她會願意重新考慮與他的事。
說不定,說不定呀……說不定個鬼!
等了半天,等到日影偏西,始終等不到那個討好的深情擁抱,溫潤的清雅嗓音也沒有如預期般的在耳邊響起。
耐性被磨光,忿忿轉身,瞅見的是被孤獨留下的她,和滿地雜亂書冊營造出的凄涼光景……
叫他走,他就真的走給她看?
這是擺明了在說:「目的達成,感謝你親手給我送上金向榮的罪證,我們後會無期」,是這樣的意思嗎?
她好累,好累好累,身軀的疲憊讓她想哭,雙腿卻莫名不聽使喚,拖著疲倦的軀體往外走,朝著他離去時的路,一步又一步……
「啊。」踩到東西了。
她的視線,隨蓮足挪移轉到地上的東西上頭,晶眸瞠大,鑲進滿滿愕然,只因她踩到的不是別的,正是方才她用力砸向他的狗官罪證。
書皮上是她親手寫下的「金向榮」三個字,都怪這個狗官,都怪他、都怪他——
她要找到他問清楚……她必須追回他,否則她會後悔一輩子!
苗槿跌跌撞撞跑出去,看到人便抓著問道:「婆婆!你有沒有見到一個男的,他大概長這麼高,穿著墨色的衣服,左側頭髮垂下蓋住臉龐?有沒有看見?」
她的神情著急,帶著渴望聽見對方說有的殷殷期盼,彷佛丟失了最珍愛之物,像個無助的孩子,不得已開口向大人求救,死死抿唇忍耐,倔強逞強,絕不要在別人面前丟臉哭鼻子。
多年鄰居,那位老人家卻從未見過她這副模樣,回望她的目光蘊含安撫憐惜,但終究輕輕搖了搖頭。
抓住老人家肩膀的小手驀地鬆開,她不願浪費時間,腳步移動,奔向人來人往的大街——
「阿黎、阿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