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6章 搶錢手段

第366章 搶錢手段

「三郎,他們不會是跟我開玩笑的吧,他們真的會拿出這麼多錢來?」劉俊扭頭問李逍,一雙眼睛血紅血紅的。就算貴為貞觀凌煙閣功臣劉弘基的孫子,劉俊也都沒見過這麼大筆錢。

一群不怎麼起眼的俘虜,突然就賣出了二十七萬四千貫?

「那些人里可是有你們老劉家的。」李逍笑嘻嘻的道,「再說你高興個什麼功,這是公款,賣了再多的錢也不能進你和我的口袋。而且啊,這邊俘虜賣掉了換來的錢,回頭還得再向這些人購進各種中原運來的物資呢,那一船船的貨,可也不會便宜的。」

這就是一個進進出出的遊戲,左邊口袋拿出來,再右邊口袋放進去。當然也不完全一樣,不直接以物易物而是分開來交易,主要還是為了公平起見。

而且李逍這樣做還有一個目的,那就是徵稅。

耽羅島上的俘虜也好,戰利品也罷,那都是屬於東征水師的,不是他李逍的。他李逍就算是安東道經略使,可也沒資格把這些錢財圈到他武珍州刺史府去。

而武珍州現在一窮二白,要想在這裡干出點成績來,那他就得有錢起步。

李逍不能直接侵佔水師的戰利品,但他馬上想到了另一個辦法。

收稅。

是的,收稅。

如果水師和中原商人們直接以物易物,那他李逍就不好收稅了啊。

收稅的真締那就是在流通環節層層收稅,每過一道環節剝一點下來,如此多幾道環節下來,就能收到很多稅,而這樣又不會讓人一下子感覺稅太重。

既要薅羊毛,又不能讓羊感覺到痛。

拍賣會成功結束后,李逍立馬宣布了他的新稅令。他以安東道經略安撫使和武珍州刺史的雙重名義,下達了戰時安東道武珍州內的戰時特別稅令。

李逍設立了契稅,凡大宗買賣交易,須立契約,每一萬錢交易額官府徵收五百錢,即稅率百分之五。其中賣方繳納百分之三,買方繳納百分之二。

這種稅其實早在東晉朝就有了,那時叫估稅。立契者稱為輸估,而對不立契約的小宗買賣征同樣的稅,稱為散估。

現在李逍在百濟也徵收這種稅,不過直接叫契稅了。

稅率更從百分之四升到百分之五,不過增加的這百分之一是由買方承擔。

為了好聽一些,李逍把契稅正式名稱定為契錢,雖不為稅,但實際就是稅。只是不叫稅的話,就相當於地方官府的一種征派了,而他以戰時之名徵收,就不用經過許多煩重的手續,不用先向朝廷請示批准后再開始。

可以先斬後奏,甚至斬了也不用奏。

賣方百分之三,買方百分之二。

這次拍賣的賣方是官方,正式賣方應當是東征水師,而徵稅者是安東經略安撫使衙門,實際徵收者是武珍州府衙。

拍賣總交易額為二十七萬四千貫,李逍便向賣方東征水師耽羅島留守營開出了八千二百二十貫的契錢徵收單。

劉俊拿著那張單子,看著上面李逍的簽名和印章,有些傻眼。

「三郎,你沒跟我開玩笑吧?」

「我跟你開什麼玩笑,再說現在是公事,你應當叫我李經略或李帥,也可以稱為我李刺史。」

李逍認真的糾正劉俊。

劉俊還是覺得很荒唐,你要徵稅,我也不說什麼了,你找那些商人征啊,你找我征啥?我們東征水師跟你李三郎的刺史府或者說是經略安撫使衙門,那不是一家人嗎?

一家人你征我稅做啥?

「一碼歸一碼,納稅光榮,人人有責!」

「用不著這樣吧?」

「必須得交,實際上我已經讓人先把剛才拍賣所得的錢扣除了契錢了,剩下的一會就給你。」

劉俊無語,那你還說個毛,你都直接扣了,還給我開這個單子做什麼。

「這是手續。」

劉俊不吭聲了,他想明白了,反正李逍是他上級,官大一級都壓死人,何況大了那麼多級。扣就扣吧,反正能賣二十多萬也是他意料之外,還是李逍幫忙賣的,現在他要扣掉八千多,那也還有二十六萬五千多貫呢,這扣掉的就算是李逍的報酬了。

李逍笑著點頭,對劉俊的配合很滿意,「回頭兄弟我請你喝酒。」

長安來的一眾人還在為各家拍到的奴隸而滿意,一百個才二千貫,這個價格很划算了。反正從耽羅到登州赤山港,不過需要三天的航程而已。這麼短的時間,奴隸從這裡運到赤山都還是新鮮的呢,一點都不會損失。

到赤山港發賣,一個起碼能隨便賺上五到十貫,一百個就是起碼五百貫的收益,扣除些不算多的船費,這還是大賺啊。

正笑著,李逍讓人給他們送契錢繳納通知單了。

一百個奴隸花了兩千貫錢,現在李逍要求他們繳納百之二的契錢,兩千貫的交易,就得交四十貫的契錢。

大家面面相覷。

「百之二,契錢。」

有人哼了一聲。

但這種不滿只是很小聲。

最終,還是有人說話了。

來自滎陽的鄭公子道,「反正這次也是賺錢了,咱們也是跟著李經略才能賺這錢,交百之二的契錢倒也沒什麼,我交了。」

有鄭公子帶頭,大家倒也想開了。

以後想在這裡賺更多錢,總不能得罪李逍這個地主的。

於是大家紛紛表示願交。

利潤下降了兩個點,就算是成本增加了吧。

五千四百八十貫錢,也很快從那些買方手裡徵收了過來。

兩者一加,這契錢李逍就收了一萬三千七百貫。

「嗯,很不錯,大家都很有誠意啊,以後我們可以更高興的合作了。」

大家如看神人一般的看著李逍,動動嘴皮子,這就收了一萬多貫的稅錢了?

簡直是不可思議啊。

「這筆錢呢,分做三份,一分上貢,上交長安繳給朝廷。一分留使,留給經略安撫使衙門,做為今後衙門的辦公錢,剩下一分則交給州衙。」

三分之一就是四千五百六十六貫。

一萬多貫,上交朝廷四千五百多貫,留給經略安撫使衙門四千五百多貫,然後給武珍州刺史衙門四千五百多貫。

當然,安東經略安撫使衙門和武珍州刺史衙門現在是一個衙門兩塊牌子,所以說李逍最終留下了九千多貫錢,比給朝廷的還多。

「你剛踏上百濟土地,這就已經賺了九千多貫了,神了。」劉俊向李逍豎起大拇指。

「那也沒你賺的多,你這才半天功夫,就入賬二十六萬五千多貫呢。」

「也是啊,哈哈哈。」劉俊呵呵的大笑起來,「三郎,一會我請客喝酒,今晚定要痛飲幾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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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遙小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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