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誰嚇唬誰?
「你家的魚塭又不是國家徵收,會有什麼國家補助?」文主任一聽唐浩澤那麼說,馬上就虎著臉說。「要沒有收據,我怎麼核查要退回多少承包金?又怎麼和劉書記說這事?」
十三叔雖然也覺得村委做的不地道。但村委肯定不可能給什麼補助金。
他覺得如果這事讓唐浩澤鬧僵了,說不定連七百也拿不回來。
再說,唐浩澤就算將那魚塭保住了,拖著一年過去了,唐浩澤家白白浪費了一年時間。日後只有唐浩澤母親一個人在家,也照看不了,一年恐怕也未必能賺七百。倒不如現在拿回七百先應急。
所以他對唐浩澤說:「浩澤,收據就先交給文主任。文主任是出了名的謹慎人,難道還會弄丟你的收據?如果這收據不見了,也有我給你作證。」
這村委里的人都是蛇鼠一窩,十三叔也不放心。所以才說出這麼一番明是勸唐浩澤的話,實際上暗帶威脅。
但唐浩澤可不是為了那七百塊錢來的。
承包和租賃是兩碼事。
租是和村簽的合同,合同提前停止,村委確實可以說了算。最多就是給一點賠償。畢竟租賃合同中通常不會提到什麼補助,最多就是退還租金。
但是當年的魚塭是分田到戶時分給他們家承包的。所以政府村裡除非是有公共用途,並經過全體群民同意,否則不能隨意收回。村委想收回可以,承包期結束之後,經過開會集體同意不再承包收回村集體使用。
比如那些已經到期的池塘就是那樣處置的。那些池塘村裡已經不再是承包了,而是出租。每畝要一百五十元。一些沒錢養蝦的,就只好退出等著分租金,有錢的則租更多的池塘。
但唐浩澤家的魚塭,還在承包期內。現在土地是用於租於其他人經營,就算是政府徵收也是有補償的。至於補償多少,則需要和承包方商談。
現在村委在他家魚塭承包到期之前就收回去,沒個說法。
他當然不能同意!
他也不怪是十三叔拆台。畢竟對方不知道他的目的。
他對十三叔笑了笑,說:「十三叔,難道我弄清楚情況后,村上就不退承包金了?那不能吧。而且既然國家有政策,我們當然也要遵守。如果違反了國家政策,我家倒不會有什麼事,村上可能就要出事了。」
「能出什麼事。我看你就是想鬧事!」文主任一拍桌子,大聲喝道。「怎麼,難道你個毛頭孩子比我們還知道國家政策了?國家政策是對徵用土地有補助,那是對修建公路工廠的土地才會有。而且那是土地,補償的是青苗錢。你家承包的魚塭是水面。有什麼青苗?你知道不知道租土地的那個大老闆是上級大領導花了多大心思才找來的投資商,要是投資商走了,這個責任你擔得起嗎?你知不知道他建養蝦場對我們村委有多重要?他們要運輸,會不會修路?啊?虧你還考上了市裡的高中,怎麼就這麼不明白事理。你不能只想著自己家,也要為路唐村三百八十戶相親考慮。」
唐浩澤依然笑吟吟地說:「文主任,反正村委已經和那個大老闆已經簽訂合同了。如果這個合同和政策不違背當然最好。」
他停頓了一下,又說:「我也知道租地的那個大老闆。我一個同學還是他家親戚呢。我還和他女兒盧夢認識。我聽說那個盧老闆是最最公道的人。村委忘了我們家的魚塭還有一年承包期,沒和他提。說不定現在知道了,他會想著補償我們家一點。」
文主任聽他到盧夢這個名字,心裡就一突。
他是善於鑽營的人。
盧方在灣州也算是一個大名鼎鼎的富翁。而且盧方的妻子還是在灣州市政府工作的,同時是市裡高新開發區的副主任。盧方這樣的人,當然是他關注的。
所以他知道盧方確實有一個獨生女叫做盧夢。
如果唐浩澤只是知道盧方,他不奇怪。因為唐主任也知道租地的大老闆。這僅僅是一天時間不到,唐浩澤就知道盧方的女兒叫盧夢。那說明唐浩澤極有可能沒說謊:他有可能會聯繫到盧方。
當然,如果沒內情,唐浩澤就算是認識盧方也沒關係。但問題是這裡面確實有內情!
唐浩澤當然認識盧方,即使對方根本還不知道他這個小人物。但是「曾經」給盧方打過六年工,他知道盧方不少事。
盧方可能因為妻子在市政府工作,很珍惜羽毛。
盧方不管是做水產還是日後做房地產都有一個原則。那就是在土地有糾紛的情況下,絕對不施工。日後他的生意雖然不是灣州最大的,但他絕對是灣州口碑最好的生意人。
他看文主任這個樣子,就知道自己猜對了。村委根本沒有將魚塭還沒到期的事告訴盧方,而盧方肯定在合同中也有提到如果遇到糾紛村委要解決,甚至要求如果因為村委沒能處理好糾紛,合同無效之類的條款。
他甚至猜測,這個文主任會在出租土地這事中分到了不少好處。
文主任確實被唐浩澤威脅到了。
村委雖然和盧方簽訂了協議,但那不是他們對十三叔說的那樣是簽訂了合同,只是草簽了協議。
盧方在草簽的協議中要求村委必須將租地的範圍和內容公示七天,村民都沒有疑議才會真正簽訂合同投資。
因為村委口口聲聲擔保不會有村民反對,村委也想早點拿到租金。所以雙方約定在半個月內完成公示,然後就簽訂合同。
之前村委跟盧方的人說那片土地的權屬都屬於集體。而現在唐浩澤弄出這一出。盧方說不定一氣之下就不租那片地了。
按照常理來說,盧方不租就不租,村委也不會有什麼損失。
但問題是村委和盧方談好的條件。盧方將會一次交清二十年租金。每畝土地的租金是二百三十元。這一共五百多畝的土地,一年就是十幾萬。二十年就是近三百萬。村委能分到的提留可以有上百萬。這百來萬,他們村委早就計劃好怎麼弄了。
村委向盧方提出一次性交二十年的租金。因為幾年之後,他們不知道還能不能在這個位置上。以後收到的租金,可能根本和他們無關。
而盧方同意那樣的條件,聽說他在這方面被人坑過。
一些村委會因為書記換人,就算池塘還沒到期,也會想著法子將池塘租給其他人,或者想要提高租金。那樣的事發生過不少。而辦法也很簡單,一期租金以後,不收第二期,提出重簽合同!並蠱惑村民鬧事讓養殖場無法正常運作就可以。
如果出那樣的事,只有兩個選擇:退租,或者和對方談判提高租金息事寧人。
二十年的租金,將近三百萬。
現在雖然還沒拿到。但是文書記已經覺得其中一部分錢已經分到了自己的口袋。現在這錢有可能要跑。這怎麼可以?
他厲聲說:「你以為你是誰?那盧老闆是大生意人。你不招惹他,他當然和和氣氣的。要是招惹了,他還能跟你客氣?你知不知道他老婆是什麼人?是市裡的大官。你覺得他會怕你什麼都不是的毛頭小子?」他說到這裡,語氣放緩,說。「我不怕告訴你,那片地他早就看上了。你要是鬧事,你以為他是吃素了?給你錢?我看他寧願塞錢給人將你丟進拘留所關上幾天。你還在上學,還要考大學。為了這點錢去鬧,以後有了誤點,你還想上大學?你也不想想你家的情況,你家供你讀書容易嗎?」
十三叔看文主任對唐浩澤又是恐嚇又是哄騙的,馬上意識到其中的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