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國的"第二政府"(3)
康熙說那些胡說八道的傳教士都是些無賴小人,他要求在中國的傳教士們不許在帝國的土地上亂說:多羅閻當等,知識甚淺,何足言天,何知尊聖。前多羅來,俱是聽教下無賴妄說之小人,以致顛倒是非,壞爾等大事。今爾等教主差使臣來京請安謝恩。倘問及爾等行教之事,爾眾人公同答應:中國行教俱尊利瑪竇規矩,皇上深知,歷有年所,況爾今來上表請皇上安,謝皇上愛育西人之重恩,並無別事,汝若有言,汝當啟奏皇上,我等不能應對。爾等不可各出己見,妄自應答,又致紊亂是非,各應凜遵,為此特諭。黃■《花隨人聖盫摭憶》,上海書店出版社1998年8月第一版,第73~74頁。這道"諭旨"是中國皇帝對外國傳教士的一次明確"警告"。康熙說那些傳播"邪說"的傳教士不但為中國的傳統所不容,而且必將"壞爾等大事"--這句話很重要,並且意思明確:如果傳教士們"壞事",輕則要被驅除出中國,重則可能要掉腦袋--中華帝國刑罰的嚴酷是世界聞名的。果然沒過多久,外國傳教士"壞事"了。一些對基督教懷有敵意的政府官員紛紛上疏,稱:"此輩居心叵測,日下廣州城設立教堂,內外布滿,加以同類洋船叢集,安知不交通生事?乞飭早為禁絕,毋使滋蔓。"官員們的上疏有中國人和外來宗教格格不入的原因,而且還與外國傳教士參與了中國宮廷里的政治陰謀有關。葡萄牙傳教士穆經遠就捲入了康熙末年皇子奪位之爭,他毫不猶豫地支持了雍正的政敵,同時,其他的外國傳教士暗地裡支持了雍正的另一個政敵。於是,1723年,即位的雍正皇帝正式下令驅逐洋教徒,將各省傳教士遣送澳門或"暫令在天主教堂居住,不許外出行教,亦不許百姓入教","其天主教堂改為別用"--教堂被改成了祠堂和糧倉。已經入教的中國教民被勒令棄教。到了乾隆四十九年,即1784年,中國皇帝下令對全國的傳教士進行大搜捕,於是,在中國傳教的外國傳教士一時間都成了"游擊隊員",他們在帝國政府的嚴厲打擊中,靠著堅定的信仰"賴"在中國就是不走,繼續從事秘密傳教活動。不時有傳教士被抓到並且被處決的消息傳出,這些事件在嘉慶年間發展得最為嚴重,被西方宗教史稱之為"中國教難"。在帝國政府的捕殺下,外國傳教士們仍"凜然"地傳播著"上帝福音",至1840年時,中國的天主教徒已經有30萬人之眾--他們中絕大多數是中國最偏僻地區中最貧苦的農民。不可否認的是,外國傳教士在中國的傳教活動,其中有傳播現代科學知識的內容,對推動中國現代文化教育產生了一定的影響。中國的第一家翻譯出版機構,就是由英國傳教士麥度恩在上海設立的"墨海書館",翻譯出版的書籍中除了宗教書籍外,還有大量的自然科學書籍,如1853年出版的《數學啟蒙》、1855年出版的《博物新編》,這些書籍在中國中下層知識分子中產生過極大的影響。時人有詩云:"車翻墨海轉輪圓,百種奇遍宇內傳。"中國第一份中文期刊《察世俗每月統計傳》也是由英國傳教士創辦的,而傳教士們在中國國內出版發行的第一份中文報紙是《蜜蜂華報》。中文報刊的主要閱讀對象是中國人,其內容多為宣傳宗教教義,但同樣也大量介紹著西方最新的科學技術成果。傳教士們為了在中國廣泛傳教,還特別注意對上層官員的靠近,大量翻譯了西方諸如"兵工學"等實用技術著作,對推動後來中國的"洋務運動"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外國傳教士在中國開辦了許多學堂,這些被中國人稱之為"教會學堂"的教育機構學費異常低廉,甚至免費吸收大批中國的窮苦孩子,中國現代的許多知名人士都曾就讀於教會學堂。傳教士在中國開辦了很多醫院,這是在中國最受歡迎和最受爭議的舉動。教會醫院以免費就診的實惠和西醫的驚人療效,在極度缺乏醫療條件和技術的中國逐漸被國人接受。美國傳教士伯駕在廣州開設的醫院以治療白內障而名聲大噪。傳教士們還開設了不少社會慈善機構,比如孤兒院、養老院等等。無論是設立教育機構還是醫療慈善機構,除了"幫助他人"的宗教情緒之外,最主要的目的還是要和中國人拉近距離,達到發展中國教徒以及符合本國其他利益的最終結果。這一點,傳教士們並不掩飾,美國傳教士伯駕曾經在他創辦的"中華醫藥傳教會"的宣言中明確地說:本會的宗旨……是要鼓勵在中國人之間行醫,並將賜予我們的科學、病例調查和不斷鼓舞我們的發明等有益的知識提供一部分給他們分享……我們希望,我們的努力將有助於推倒偏見和長期以來所抱的民族情緒的隔牆,並以此教育中國人,他們所歧視的人們是有能力和願意成為他們的恩人的……我們稱呼我們是一個傳教會,因為我們確信它一定會推進傳教事業……利用這樣的一個代理機構,就可鋪更高處的道路,贏得中國人的信任和尊重,它有助於把我們同中國的貿易及其一切來往置於更嚮往得到的地位上,也可為輸入科學和宗教打開通道。《中國叢報》1838年5月。1840年,第一次鴉片戰爭以中華帝國的失敗結束,這是外國勢力依靠大炮打開中華帝國大門的一年。從此,外國傳教士在中國的傳教活動又一次公開並且合法化了,因為,標誌著戰爭結束的條約中明確寫有這樣一條:允許外國傳教士在中國內地自由傳教。據說,這一條本來是"允許外國傳教士在開放口岸自由傳教",但是,形成正式文本的時候,中國官員們發現"開放口岸"改成了"中國內地"。這是翻譯人員做的手腳,在和洋人談判的時候,在帝國官員和洋人之間擔任翻譯的都是傳教士--也只能是傳教士。來到中國執行"上帝旨意"的外國傳教士們把在這塊土地上傳教的種種困難都想到了,但是,他們忽略了一個最重要的現實:絕大部分中國人在他們生存的深層意識中根本不需要耶穌和天主。西方的宗教與中國的文化傳統和思維定勢風馬牛不相及。更令中國人氣憤的是,在外國洋槍洋炮林立中國海岸的背景下,對中國道德倫理一知半解的外國傳教士,在中國內地的地方事務中逐漸擁有了相當的特權:他們不受中國法律的約束,享有"治外法權"和"領事裁判權";他們在中國土地上觸犯了法律,只有他們的"領事"才有權"按照他們的法律"進行處理。對中國國情不甚了解的外國傳教士很快就學會了中國的等級制度,他們和帝國的官員一樣也分成若干等級,開始與帝國的官員們平起平坐。教會中的主教官職相當帝國中的一品大員,與總督和巡撫平級;副主教與帝國的司、道平級,神父和牧師與帝國的知府、知縣平級。這樣,教會實際上成為並列於帝國各級政權權力機構的另一個"政府"。中國百姓即使見了知縣這樣的地方小官也要跪下磕頭,而自從有了傳教士,中國百姓見了外國傳教士和他們的妻子,同樣也要磕頭,因為主教或者神甫的妻子按照"級別"規定是一品大員和一品夫人,同樣坐的是中國轎夫抬的轎子。有特權的傳教士們大量地插手帝國地方事物的管理,干涉法律的實施,包攬官司的判別,利用特權強行霸佔土地……教會如此蠻橫,那麼,入了西方教會的中國教民們便不再是普普通通的中國人了。於是,從那時起,中國史書上開始頻繁地出現一個血淋淋的辭彙:教案。第一次鴉片戰爭剛剛結束,帝國內的教案就發生了,起因是英國傳教士違反"不得越界活動"的約定,跑到江蘇去傳教去了,結果在渡河的時候,與中國漕船的水手發生衝突,被當地的帝國官員護送回教堂。這本來是一件小事,但是,英方抓住機會大做文章,要求必須"懲辦兇手",如果帝國政府不答應,就"不惜發動一場戰爭"--英**艦奉命扣留了1400艘中國商船。結果,帝國政府妥協,將江蘇地方官員"革職",漕船上的10名中國水手"枷號示眾",其中兩名"主犯"被判以流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