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金成林出現了
還沒到周末的時候,白薇的媽媽就跟白薇商量,讓她周末送她回家。
這麼幾天的功夫,可可已經不發燒了,不需要去醫院再吊水了,可可身體恢復了七七八八。之後再多吃點食物,補補身子,可可就又能恢復之前活潑開朗的樣子。
但白薇沒讓媽媽回去,白薇擔心唐鑫珂又去老家找可可,所以白薇想了想,乾脆租個房子,一家三口一起住得了。
當然,白薇租房子的想法,只是她個人的想法,她還沒跟媽媽說。
如果被媽媽知道了,媽媽一定不同意留在這個城市。
所以白薇只能先斬後奏。
白薇撒了個要帶可可做個身體檢查的謊,成功的挽留媽媽多住幾天,而她自己,在周五下午的時候,早些離開了公司,開了於筱倩的車,回了老家一趟。
白薇直接去了家附近的派出所……因為可可的戶口。
派出所負責戶口的阿姨,接到白薇的材料后,嘀嘀咕咕說了兩句,大致就是新生兒一般都是出生一個月,就來上戶口了,白薇拖到現在才過來云云。也因此,辦理戶口的阿姨,又讓白薇多跑了兩趟。
還好,這是在白薇的老家,是她的主戰場,白薇速戰速決,終於在阿姨下班之前,給可可申報上去了。
可可的姓名一欄,寫的是唐可可,因為出生證明上,就是這個名字,改不了了。
白薇也沒想折騰改,名字只是個代號罷了,她的可可難道姓唐,就成了唐家的所有物了?姓唐的千千萬,難道每個姓唐的都跟唐鑫珂有關係?
可可就算是姓唐,那也依然是白薇的可可,是她最愛的女兒。
只是白薇在出聲證明上,重新看到「唐可可」三個字的時候,她有些感慨罷了。
當初可可剛出生的時候,五斤九兩,乾瘦乾瘦的一隻小猴子,皮膚也皺巴巴的,要多醜就有多醜。婆婆只在可可出生時看了一眼,就沒有再過來醫院了。
唐鑫珂當時,倒一直有陪在白薇身邊,只是他去辦可可出生證明的時候,壓根沒有跟白薇商量,就給可可填了「可可」,決定了可可的名字。
事後,他還跟白薇炫耀說,他叫珂珂,他的女兒叫可可,唐可可,多好聽。
說實在的,那時候白薇是有些生氣的,覺得唐鑫珂對可可太草率了。
可那時候的唐鑫珂,還不像後來面目可憎,白薇也就咽下了那些不舒服……況且,填都填了,她也改變不了什麼了,再生氣有什麼用?
可可的名字,就這樣定下來了。
如今五年過去了,可可也五歲了,白薇叫著叫著習慣了。
白薇開車往老家走的時候,心中一直在想著這些,無限的感慨。等白薇回到空無一人的老家,打開家門,屋裡還是維持可可高燒不退的狀況。
廚房裡未動的早飯,早就餿了。
白薇把廚房壞掉的東西扔了,把還可以吃的東西,都打包起來,跟一些生活必須用品,一起放進了汽車後備箱。
她又把家裡仔仔細細整理了一遍后,才鎖了門,
周六一整天和周日上午,白薇看了四五套房子,都因為這樣那樣的問題,並不理想,白薇沒簽下租房協議。
周日下午,中介小哥又給白薇打了電話,約她看房子,白薇本來已經了答應了的,結果程施給她打來了電話,喊她回公司緊急加班。
白薇只能把看房的約定推了,跑到公司去加班。
她剛進小會議室,就被嗆了出去,裡面的二手煙已經濃到像失火了一般,可居然就這樣,辦公室的防火警報還沒啟動,那玩意真是個擺設。
白薇稍微讓煙跑了跑,她才進去:「對不起,我來晚了。」
桌子上的煙灰缸已經滿了,程施和郭董瑞在公司里耗了有兩天,白薇還真是被眷顧,沒跟著他們一起加兩天班。
程施和郭董瑞手上夾著香煙,低著頭,在一張紙上寫寫畫畫,不停的討論什麼。
白薇以為他們忙的沒看見自己,就拉開椅子,坐在了一旁看著。程施突然抬頭,他扔給白薇一個文件夾,「白薇,你把這上面的數據也整理個電子表格,然後跟之前你整理的數據,做個對比。」
白薇猛然聽到工作內容,反應了兩秒,才知道程施讓她做什麼,「好。」
白薇打開電腦,這次她算是個熟手,比上次速度快了好多。
白薇做完后,將筆記本移動了下,指給程施看:「這個發給你?」
程施立刻回復:「不用。」他看向白薇的電腦屏幕,同時郭董瑞也在看,兩人看完后,郭董瑞往椅子後面一躺,長出一口氣:「這個金成林啊,嗞嗞,還真能玩火。」
程施冷哼了一聲,「畢竟是老油條了。」
等等,金成林?
這個項目跟金成林有什麼關係?
這個項目的甲方是萬象公司,而金成林的公司是圓帆責任有限公司,怎麼突然跟金成林有關係了?
是的,金成林不是申彌的員工,他也不是申彌的手下,金成林是一家有一千多員工公司的總裁。
不過按目前的發展來看,要不了多久,金成林就將被圓帆擠出公司,總裁的位置將會換個人來做……只因為圓帆的投資方空降了幾個管理人員去圓帆,金成林逐漸在被架空,手裡沒剩下多少實權了。而圓帆又沒上市,又沒股票,金成林要是離開了圓帆,他就只成了一個在圓帆的打工仔。金成林那麼多年,把圓帆從一個皮包公司,拉扯到如今的一千員工的公司,所付出的汗水,都將付諸東流。
就因為投資方讓金成林出局的心思,氣憤的金成林,才選擇跟申彌合作,他提供圓帆的各種數據,幫助申彌收購圓帆。收購成功后,圓帆以申彌公司的子公司獨立存在,金成林繼續做有實權的圓帆總裁,並且還能獲得申彌總公司的部分股票。
金成林和申彌,說的好聽一些是合作,說的不好聽一些那是狼狽為奸。
對於金成林來說,投資人只是從A,換成了B,但他的利益,卻是翻了好多倍的。
有得就有失。
金成林這樣做,是違背跟圓帆公司簽訂的協議的,他必須掩蓋所有的背叛的足跡,小心翼翼,不被人找到蛛絲馬跡。
申彌也就是清楚這點,才對金成林選擇了相信。
可,萬萬沒想到,金成林會在合作中途,捲走計劃書。
計劃書……申彌也並不是一定要有計劃書,才可以進行圓帆公司收購。而是收購計劃被金成林帶走,申彌花費大量人力、財力做的計劃書,也失去了它存在的意義,等於廢紙一沓了。
上面的種種,有些內容是申彌給的調查報告上存在的,有些是白薇根據自己手頭的信息,猜測出來的……畢竟申彌栽了個大跟頭,他怎麼可能告訴別人,他是怎麼栽進坑裡的?丟面子。
ps:下午六點更新,不見不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