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沈宏非
公子宋是春秋時期的沈宏非,是個美食家喲!一些肥胖小孩的願望是當「美食家」,但後來只是成為了「大胃王」。但公子宋是個有志向的小孩,他從小就教育他的胃:「今天我們學習怎樣吃。」在他的課堂上,最好的學生不是胃,而是手指頭。他的手指頭對美食有強烈的感應,當感應到十米之外正徐徐走來一隻清蒸甲魚或其他好吃物品的時候,食指就會大力地動起來,後來有人被這景象驚嚇,寫了一個功法叫做「食指大動」。有一天,公子宋在路上走著,忽然,「手指牌」食物探測器振動得前所未有的厲害。他跟著手指所指的方向,走到了鄭國王宮,一到門口,就聽見國君鄭靈王招呼他:「我剛收到了一隻超好吃的鱉,過來一起吃吧!」公子宋高興地坐到了席上。餐宴到了最後,公子宋緊張得直冒汗,因為最後的大菜——鱉端上來了,盛在一個金碧輝煌的大碗里。公子宋說:「嘿嘿,我的食指就是靈呀就是靈。」本來是一人分一份鱉肉的,但到了公子宋那兒,鱉肉卻被分完了。鄭靈公笑道:「你以為你長得像洪七公就靈啦?還是鄭靈公靈,鄭靈公靈呀!」說著,就發出壞人的笑聲。公子宋聽了十分生氣,用手指頭在鍋里一涮,嘬了一口鱉湯。晚上,公子宋回到家,並不為自己發明了「染指」這個詞而高興,反而擔憂起來,心想這舉動冒犯了國君,他一定會殺死我的。於是他就在一個小風吹得「颼颼」的夜裡,把鄭靈公殺了。故事到了最後,也沒有發言人交待那隻鱉到底好不好吃。我覺得:當鱉已經不是鱉、廚子不只是廚子、鱉湯有關尊嚴、美食成為信仰時,是一件恐怖和複雜的事情。像我的胃就好,它是一個容易滿足的粉紅大袋子,從不在乎我給它吃一堆沒有名字的、甜甜膩膩的東西,依然健康地咀嚼著。在我騙它說吃進去的豬肉是牛肉時,它也不生氣。從不曾質問它的晚餐是什麼做的。我的意思是說,公子宋的胃應該向我的學,吃到下酒菜紅酥手就應該滿足了,想不斷享受味覺狂歡的要求是危險的。這個故事告訴我們:貪戀美食的肥胖兒童要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