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與胡藍黨》(4)

《朱元璋與胡藍黨》(4)

一個出身卑賤的遊方僧,當了皇帝以後,權勢欲如此強烈,絲毫容不得對皇權的潛在威威脅,大張旗鼓地羅織罪狀,殺戮功臣,必欲「除惡務盡」方才罷休。縱觀歷史,這樣的大屠殺恐怕算得上絕無僅有之事。個中緣由值得每個讀史者細細玩味。

《漢書》中有一段從韓信嘴裡說出來的話:「狡兔死,走狗烹;高鳥盡,良弓藏;敵國破,謀臣亡。「說的是劉邦在建立漢朝之後剪除異姓諸侯王,大殺功臣的事,給漢高祖劉邦勾畫出一副疑神疑鬼寡恩刻薄的嘴臉。儘管劉邦有不得已的苦衷,但還是遭致後人無窮的非議。如果把他與朱元璋相比,那簡直是小巫見大巫了。劉邦不過是在異姓諸侯王反叛的咄咄逼人形勢下的一場武裝反擊,朱元璋則是在並無反叛跡象時精心策劃一場又一場大屠殺,為了顯示殺戮的正確,把被殺的人一概加上「胡黨」、「藍黨」的帽子。

所謂胡藍黨案,即胡惟庸黨案與藍玉黨案,作為一種歷史現象,其本質就是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為了鞏固皇權至高無上的地位,大開殺戒,把開國元勛一網打盡。開國皇帝殺功臣,一向是敏感話題。

首先觸及這一話題的是吳晗,1934年他在《燕京學報》上發表了《胡惟庸黨案考》,廣泛收集史料,進行嚴密細緻的考證,把已經變得撲朔迷離的胡惟庸黨案的真相揭示出來。他說:胡惟庸黨案的真相到底如何,即使明朝人也未必深知,這原因大概是由於胡黨事起時,法令嚴峻,著述家多不敢記載此事。時過境遷以後,實在情形已被湮沒,後來史家只能專憑《實錄》,所以大體均屬相同。他在論文中一針見血地指出胡惟庸黨案的要害:「胡惟庸的本身品格,據明人諸書所記是一個梟猾陰險專權樹黨的人。以明太祖這樣一個十足地自私慘刻的怪傑自然是不能相處在一起。一方面深慮身後子懦孫弱,生怕和自己並肩起事的一班功臣宿:將不受制馭,因示意廷臣,有主張地施行一系列的大屠殺,胡案先起,繼以李案,晚年太子死復繼以藍案。胡惟庸的被誅,不過是這一大屠殺的開端。」然而幾十年後他修訂出版的《朱元璋傳》,卻見不到如此鋒芒畢露的分析了,只是在書中輕描淡寫一筆帶過,迴避了這個尖銳而又敏感的話題。

當然他也有他的難處,生怕引起新朝當權者的猜忌。但是歷史是無法迴避的,讀明史首先就會遇到這個問題。對於一個歷史學家,不存在甚麼該講甚麼該迴避的歷史現象,秉筆直書歷來是史家的基本史德。

直白的說,胡惟庸黨案與藍玉黨案是朝廷高層權力較量的必然結局。由於與朱元璋共同打天下的開國元勛的特殊貢獻與特殊地位,勢必形成相權與將權分割皇權的現象,這對於朱元璋這個權勢欲極強,又有政治手腕的皇帝而言,是無法容忍的。此公最不能接受的就是大權旁落,而那些文臣武將們以為開國有功,趾高氣揚,飛揚跋扈,如果不加以制服,那麼他的子孫繼位之後,局面將會不可收拾。這樣,矛盾激化了。朱元璋抓住兩個有把柄的實權人物——左丞相胡惟庸和大將軍藍玉——開刀,然後蔓延株連,把那些威脅、削弱皇權的開國元勛,以及那些並不威脅、削弱皇權的開國元勛,不分青紅皂白地統統處死,形成明朝初年政治史上令人毛骨悚然的恐怖一頁。

當然,開國元勛並非沒有問題,不少人居功自傲,肆無忌憚,確實是不爭的事實。洪武六年,朱元璋鑒於開國元勛多倚功犯法,凌暴鄉里,地方官奈何不得,十分不滿,特命工部製造鐵榜,鑄上申戒公侯的條令:凡是公侯家人倚勢凌人,侵奪田產財物,私托門下影投差徭者,處以斬刑。這種做法似乎和戰國時代的「鑄刑鼎」有點類似。法律條文要用鐵榜這種古老的形式來公布,一方面說明那些被封為公侯的開國元勛們依仗功勞權勢而違法亂紀,已經達到非常嚴重的地步了:另一方面說明主張「治亂世用重典」的朱元璋不能容忍功臣們過於放肆。在這個禁令中已經隱約透露了日後要毫不留情地予除的信號。

朱元璋成為開國皇帝后,昔日的謀士二李善長出任左丞相,猛將徐達出任右丞相,徐達帶兵在外作戰,實權操於李善長之手。

李善長是在朱元璋攻略滁陽后,接納下來的謀士,在帥府決斷進退賞罰章程。朱元璋稱吳王時,他出任右相國,充分展現他裁決如流的才幹。洪武元年順理成章地擔任左丞相,封韓國公,在朝廷上位列第一,當他的兒子被皇帝招為駙馬後,權勢更加顯赫,成為朝廷中掌握實權的淮西集團首領。朱元璋對於淮西集團權力過於膨脹,從而威脅到他的皇權,是有所提防的。他有意撤換李善長,為此向劉基請教合適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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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與血―明帝國官場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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