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槍欲干「大事」
搞槍是王立華計劃中的第二步。王立華搞槍的目的是先搶國庫,然後拉起一幫「兄弟」把北京鬧翻天,干出一番「轟轟烈烈的大事業」。所以王立華從出獄后就開始了他的尋槍生涯,而且從來不避諱告訴身邊的朋友「要搞槍」。2003年1月,王立華的一個小哥們家在東北,想回老家一趟,並吹噓自己有很多朋友都有槍,問王立華去不去。王立華立即找來朋友的一輛車,和這個名叫「小二」的朋友輾轉到遼寧鐵嶺市、黑龍江拉林市,搞到了3桿獵槍。這些槍顯然滿足不了王立華「干大事」的需要。2003年2月的一個晚上,王立華和一個朋友在北京五棵松附近的一個歌廳找小姐,他的一個手下帶來一個叫小海的哥們,這個小海是北京人,因在雲南作案被判刑,剛剛被放出來。王立華見到小海后,就毫不掩飾地提出讓小海帶他到雲南買槍。但小海從別人那裡得知王立華是個膽大包天的人,買槍后擔心出事牽連到自己,沒有答應他。王立華一氣之下,決定單槍匹馬去尋槍。2003年3月,王立華決定到電影《尋槍》的拍攝地貴州去「尋槍」。因為居住在京城的他覺得貴州天高皇帝遠,肯定能夠搞到槍。他單槍匹馬來到貴州松桃縣,在縣城了閑逛的時候,他尾隨一個中年男人進了一家飯館。憑藉自己的經驗,他發現那個男人後胯上鼓鼓囊囊,好像是把手槍。王立華要了酒菜坐在了那個男人對面,三杯酒下肚,兩個人聊上了。那人果然是個槍販子。這個姓吳的男人賣給王立華3把仿「六四」手槍,還有3發子彈。王立華當時試槍打了一發,發現手槍能夠使用,就把槍揣起來帶回了北京。這次買槍,王立華花掉了9100元。2003年9月,王立華綁架了王大亮之後拿到300萬元贖金,手頭一下子寬裕起來。他約見了小海后給他1萬元當路費,為自己搞到大批槍支做開路先鋒,並答應買到槍後會給他好處。這次小海爽快地答應下來,他們約好10月份在雲南會面。2003年10月,小海先行到了雲南,王立華隨後帶了60多萬元趕到。在雲南,王立華分別找到了4個人訂購槍支彈藥,共預定了180支槍,僅僅訂金就交了30多萬元,一個月後,花光了所有錢的王立華回到北京。這次,王立華買了2支手雷,還有幾支摺疊衝鋒槍、手槍等槍支彈藥。為了把這批槍支彈藥安全地運回北京,王立華讓他的手下樑軍雇了一輛捷達轎車和一輛麵包車,帶了10幾個兄弟到雲南接貨。王立華買來的槍除了自己使用,都裝備了他手下的兄弟們。有意思的是,2003年夏天,王立華在丰台一個飯館吃飯,恰巧碰到以前的一個獄友,酒喝多了,王立華從腰裡摸出一把損壞的「六四」手槍,竟然順手把這支槍送給了這個朋友。而在警方審訊王立華時,他無論如何都想不起這個朋友的名字來。在王立華購槍的過程中,他買到的大多是普通獵槍,這些槍太顯眼,用起來不如制式手槍或者衝鋒槍。王立華想,如果能夠搞到一批制式槍支就好了。他知道買槍必須有大量的錢,所以搞到一筆錢是王立華需要考慮的問題。為了搞錢,王立華想了很多辦法。他想到過偷,但他已經不屑於當個小偷了。他也曾經想到過搶劫,但搶劫太危險,而且也很難一下子搶到一大筆錢。那麼,有什麼辦法讓自己很快擁有一筆上百萬的巨款呢?他一下子想到了一個叫王大亮的人。王大亮是王立華綁架的第一個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