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主沉浮 第九章(4)

我主沉浮 第九章(4)

貸款幾乎是不可能的,在這種滿城風雨的時候誰還敢把款貸給他們?追款也叫扯淡,八個億中有六個億投到了新區建設中,變成了路,變成了自來水廠,變成了標準廠房,總不能把這些固定資產拆零分給集資債權人吧?!就是放給廣東、深圳企業的那兩個億也沒那麼好追,當初人家向你融資都是有合同的,提前追款就是違反合同。所以,必須根據具體情況區別對待。用於新區建設的六個億不能追,對廣東、深圳一些運轉良好,到期有能力履約還款的企業,也不能急著追,要追的只是很少一部分不安全的融資,可如此一來,八億集資款就沒法馬上償還了。趙安邦心裡也很有數,布置工作時,就開誠布公地說:「錢胖子,我實話告訴你:這八個億我和天明書記也不知道在哪裡,但是,咱還必須把集資款—分不少地儘快還到老百姓手上,該怎麼辦,多想想辦法吧,市委只要結果不問過程!」

錢惠人試探著問:「這過程市委是不是當真不問?這你可得說實話!」

趙安邦道:「說不問就不問,不過,胖子,你也聰明點,不該讓市委和天明書記知道的事,最好別讓他們知道,只要不是黨紀國法明文禁止的,就大膽地搞!」

錢惠人想了想,遲疑說:「集資在此之前也不是黨紀國法明文禁止的吧?」

趙安邦搖頭道:「這種搞法現在明文禁止了,別指望用新集資還舊集資了!」

錢惠人苦苦一笑,不說了,「好,好,我聽明白了,反正是我們的事了,我和追債組的同志們研究一下,想辦法吧,去偷去搶都和市委、和天明書記無關!」

這就是他們這個班子的工作作風,一層層下放權力,同時也下放責任。事實證明,不論趙安邦還是他錢惠人,幹得都不錯,換個四平八穩的人根本不會這麼干。

首先是銀行貸款,以償還集資款的理由申請貸款是完全不可能的,趙安邦便以政府賓館和辦公樓改造的虛假名義申請,還親自出面擺了場鴻門宴,請六家銀行行長吃了頓不好消化的飯,軟硬兼施,連唬帶詐,硬是從六家銀行貸出了八千萬。

八千萬不過是八億集資款的十分之一,遠遠不夠。趙安邦又壯著膽子挪用了省交通廳撥下來的省寧高速公路三億五千萬的建設資金,同時,打起了剛開工的高速公路的主意,讓市交通局王局長帶著一幫人滿天飛,四處尋找買主。待交通廳吳廳長發現建設資金被挪用,要找上門時,省寧高速公路寧川段的路權竟讓趙安邦順利賣出去了,首期六個億的付款一下子進了賬,這西牆東牆上的窟窿才算補上。

他幹得更懸,迫款從深圳追到香港,在香港意外地和當年那個官辦小爺白原崴重逢了,見識了—個從未見識過的紙醉金迷的世界,驟然發現了資金運作的秘密,並在這—過程中經歷了一場靈與肉的嚴峻考驗。如果不是警惕性高,意志比較堅定,他那時就有可能被白原崴的糖衣炮彈擊中,改寫自己和一座城市的歷史。

其時,白原崴剛在香港自立門戶,正以駐港三合公司的名義大做證券投機生意。為了做證券投機生意,白原崴以三合公司在深圳籌資建廠的名義,佔用了寧川八千萬集資款,是所有放出去的集資款中最危險的一筆。

他到了香港,見了白原崴之後才知道,三合公司的這番投機生意竟然做得很好。一九**年四月,國內政治局勢動蕩不安,香港股市大幅震蕩,恒生指數忽上忽下,給白原崴帶來了一次好機會。三合公司大做恆生期指,兩億港幣的資金組合短短兩個月就賺了五千萬。因此,白原崴對寧川方面提出的中止融資合同的要求不予理會,要繼續執行已簽訂的融資合同。錢惠人豈敢答應?通過漢江省政府駐港辦事處請來了一位律師,和白原崴據理力爭。律師指出:作為乙方的深圳三合公司已經違反融資合同了,融資合同明確規定:甲方這八千萬融資款是拆借給乙方用來在深圳建電子設備廠用的,不能非法打出境,弄到香港來,更不能用來炒股票。炒恆生期指,深圳三合公司實際上已涉嫌詐騙,並違反了外匯管理規定,按內地有關法律,是要立案抓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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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力經濟背後的力量角逐:我主沉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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