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生活質量》 第七章(2)

《我的生活質量》 第七章(2)

來福說,咱要沒有這個娃,日子不照樣過?還有你三個妹妹伺候我。咱小田寨這些年就沒出過秀才,沒有念大書的娃,你這個支書臉上就有光彩?支書被說動心了。他說,這個章我可以給你蓋,可是我當不了家,你還要去找公社的人說去。全公社這麼多人爭,難啊!田來福真的就找到公社去了。他常年在外面跑,多少長了個心眼,去的時候把家裡的錢翻出來,咬咬牙買了兩瓶好酒兩條好煙,找到負責辦這件事的人。那人接了東西,自然沒再說什麼,可當他看了田俊濤的簡歷后,又不放心了。他說,我們推薦上大學是要根正苗紅的,你這孩子是收養的,你知道他的歷史背景嗎?來福聽不懂什麼歷史背景,他憑直覺覺得和他的家世又關。他說,他爹是餓死的,他娘也是餓死的。我現在就是他爹!我祖宗幾代就在小田寨土裡刨食,你去審吧!辦事的同志一聽嚇壞了,趕緊把他拿來的東西又提了出來:你這老同志可不要再胡亂說話了,這新社會哪裡還會有餓死人的事情?切不可再這麼胡說,讓公社領導聽了可是了不得,弄不好就是反黨反社會主義!是現行反革命!田來福受了一通教育,把東西又拎了回來。回到村子里已經半夜了,他沒有回自己家裡,坐在支書的門口,竟嗚嗚咽咽地哭起來。支書披著衣服出來了,說,叔,你到底想幹啥啊?來福說,我就是想讓孩子上學。這孩子要是沒出息,我也不會這樣求你了。讓我跟誰跪下磕個頭都行,只要能讓孩子走,你叔就不要這個老臉了!叔啊,人家要證明咱們又弄不來。你也盡到自己努力了,我看這事兒就算了吧!田來福咬了牙說,我要是弄到證明了呢?叔,你不會辦傻事吧?支書吃驚地看著他。來福二話沒說,扭頭走了。如果那時田來福不去找田俊濤的老家,他永遠也不會自己找回去的。田來福沒等天亮,也沒跟田俊濤說,挑著鐵匠挑子就上路了。鐵匠挑子就是他的盤纏,他要靠它換口路途中的飯食。他真的要到安徽為兒子尋根,來福女人哭得一死一活的。俊濤雖說是爹娘都死了,可他家裡還有叔伯,這一去人家若是把兒子要回去該怎麼辦?田來福說,該是人家的,咱怎麼樣都攔不住;該是我們的兒子,就是骨頭漚爛了,他也會喊我爹!全村人都說田來福是個傻子,傻都沒有傻到他那份上的!田來福去了安徽界首,他是靠了兩條腿走去的。他日夜兼程,來回走了一個星期,把一雙新鞋子都給磨穿了。田來福取到了證明,他原籍的家確實是貧農,他爹是解放后餓死的,他爺爺卻是解放前餓死的。而且,人家也沒有把兒子要回去的意思。那年月,還是一個窮字,多一口人就多一張吃飯的嘴。田來福沒有回家,直接奔了公社。他到公社的時候,已經完完全全變成了一個土人。當他推開辦事員的門,從懷裡把證明掏出來,把辦事員嚇了一跳。他看清來者是田來福后,拉起他就往凳子上讓,然後端起臉盆,去外面打了一盆熱水。他非常感動地說,大叔,先洗洗再說吧!田來福推開臉盆,從懷裡掏出汗濕的證明遞到他臉前,說,你先看看這個行不行?辦事員說,行!行!你剛一走,你們村裡的支書就帶著一幫社員來了,他們講了你和你兒田俊濤的情況。你老放心吧,無論如何我們也會幫你這個忙的。如果我們不幫你,那良心就是讓狗吃了!田俊濤被推薦到省城的農學院上大學了。田俊濤走的時候,再一次給爹跪下了。他說,爹,我這一輩子只認自己姓田!田俊濤進了大學,把全付心思都用到學習上去了。雖然當時學校鬧騰得不成樣子,但作為一個從農村來的孩子,除了讀書他不知道還有什麼事情可干。中間爹來看過他一次。爹是趁和大隊支書一塊到省城買拖拉機時來看的他。爹這次來實際上是沾了他的光,因為他在省城裡讀書,支書想著讓他當個嚮導,不然農村人到城市裡來,就像一條河溝里長大的魚摸到大海里,橫豎都找不著方向。那時儘管他靠一個月十二元的助學金維持全部生活,還是把爹和支書拉到燴麵館里,熱熱和和地吃了一頓飽飯。當爹聽說他每月有十二塊錢的助學金時,吃驚地放下飯碗,一邊抹著鬍子上的飯湯,一邊大驚小怪地說,十二塊?乖乖,我們全家一年才花幾個子兒啊?聽了爹的話,田俊濤直想哭,他以為爹是想跟他要錢。其實他的爹這樣說,只不過是想在支書面前得意一下兒子的本事。回去之後,他偷偷哭了一回,跟同學借了二十塊錢,準備讓爹走的時候捎回去。田俊濤想,爹活這麼大年紀,最遠的地方才是去過界首,他哪裡知道城裡的錢是怎麼流出去的?十二塊錢,那能叫錢嗎?他連一雙襪子都沒捨得買過。爹走的時候,又到學校來了一次,這次是他自己來的,估計是想著讓俊濤省一回飯錢。父子倆坐在田俊濤的寢室里,相對無言。俊濤說,爹!爹說,濤!然後都沒話了。田俊濤想把錢掏出來給爹,但又覺得這個時候拿出來,還沒吃飯,好象趕爹走似的。正在猶豫,卻見爹從懷裡掏出來一個手巾包,里三層外三層的,是一卷一塊兩塊的票子。田俊濤知道爹是給他拿錢的,眼圈馬上紅了。他說,爹,我還沒孝敬二老,怎麼會再花家裡的錢?  

上一章書籍頁下一章

官場新貴情感掙扎:我的生活質量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言情穿越 官場新貴情感掙扎:我的生活質量
上一章下一章

《我的生活質量》 第七章(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