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容易嗎我:不知該起什麼名寫迷笛(2)
和Brahman形成鮮明對比的是瘦人樂隊,在一支牛逼的樂隊演完後上場,他們也真夠不幸的。這戴秦可真是混飯吃的,搖滾明星當的時間太長了吧?今天就是結束你搖滾明星的日子。第一首歌時,我真恨不得有人殺了他。這也太給中國人丟臉了。而聽了幾首后,我真恨不得親自上台殺了他。操,別唱了哥們,你不覺得很尷尬嗎?第二天我不斷說的話就是:朋克萬歲!和那支日本樂隊真牛逼。第三天寧流特地囑咐我穿得簡單點兒,因為有腦濁,好撞。我就知道我所希望的,最後都會讓我失望。看腦濁我有些失望,他們唱的基本上都是新歌,原來《無聊軍隊》里的歌他們一首也沒唱。當然很多人都不喜歡重複過去,可這是一次大型演出,很多樂迷都是從外地趕過來的,他們想聽一些曾激勵過他們的舊歌,說是「懷舊金曲」也不過分吧!其實我就想要那種大合唱,那會讓我想起當初喜歡他們的日子。唱新歌不是不好,而是應該搭配著唱點舊歌,畢竟在寫它們的時候你們不後悔!同理,痛苦的信仰也沒有怎麼唱舊歌。我挺失望的。高虎好像瘦了,人也沒原來精神,尤其唱歌時那種勁,那種當時執著的眼神跑哪兒去了?!痛仰唱的時候我基本上沒撞。我個人感覺,不對請指正:一個樂隊,在面對著台下眾多樂迷的時候,唱的都是我們所不熟悉的新歌,無異於**。這就是我的三天迷笛,我寫了我應該寫的,沒寫一些想寫但暫時無法寫的。回想那三,像我渡過的三天蜜月,再多遺憾也無法沖淡我對它的感激和愛,尤其是在迷笛這三天,我重新愛上了朋克!!!哥們們,我重新愛上了朋克!你能明白這種感覺嗎?這就像一個夢又回來了,就像重新回到了童年。  [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