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限懷念有限悲傷》115
丁蔓有事沒事兒會給我打個電話,有一搭沒一搭地聊天。我知道她是用這種方式擺脫掉自己想給胡高打電話的念頭。她故意不給胡高打電話,故意很堅強,一來是維持自己的自尊心,二來也是為著保護自己不受傷害。她要做到這點不是那麼容易,畢竟年輕,畢竟不甘心。我能體諒她,不過,我覺得她這麼著不是個事兒。我又想起朱芳華,好像就是昨天的事兒。現在我也能體諒到她了,我們每次為一點雞毛蒜皮的小破爛事兒拌嘴,每次她都要生氣,有幾次,她生氣我甚至沒有察覺到,當然這鑄成了更大的錯誤。那個時候,還沒有手機,連呼機也是剛剛流行。我們單位給我發了一個,我別在腰上可神氣了,芳華還差一年畢業,她是一窮學生,什麼都沒有。她住在宿舍,整個女生宿舍樓只有一部電話,那部電話估計是全北京市最熱的熱線。她呼我,呼我之後就要等,至少要等半個小時,這還是運氣好的。因為我接到傳呼以後,首先要找一部公共電話——那段時間我的工作經常要出外勤;等我找到公共電話,她那邊又瘋狂佔線,惟一的僥倖,是前一個剛掛斷電話,后一個還沒有及時拿起。這種間隔稍縱即逝,可遇不可求,我猜測我後來一直沒有中彩票的運氣,和那幾年我浪費了太多的僥倖有關——那時候,我總是盼望著打通一個這樣的電話,我願意付出我的所有!有一次,為了給朱芳華回一個電話,我一路找電話,每見一個公共電話亭,我就排隊打一個,沒有一個是通的。一直花了一個下午的時間,最後我發現已經到了校門口,這個時候她又呼我——我的呼機是數字的,我飛奔進校園,在她們女生樓門口,我眼見芳華上了一輛桑塔納。我想喊她,可是我的喉嚨是乾的。那輛桑塔納徐徐開動,等我緩過神兒來,我像做了一場噩夢。「天還是天,哦,雲還是雲,只是我的眼中不再有你……」正好是校園廣播時間,正好是孟庭瑋的《冬季到台北來看雨》,正好飄過來一朵雲,正好下了一場雨,我沒處躲沒處藏,像一條可憐的喪家狗。後來我就想起了王小西,他當時不服從分配,死活要留在學校,借住在電子系單身教師的宿舍里。我跟一個遊魂似的找到王小西,身上全被雨淋濕了。他們宿舍烏煙瘴氣,一堆人坐那兒撮麻,我剛一進去差點被熏一個跟頭,眼淚馬上就冒出來了。小西光著個膀子,歪著嘴叼著煙,他已經練就了「盲打」的硬工夫,挨在他身邊的一個姑娘,大熱天的在屋裡還戴一帽子,那姑娘就是錢美麗。他們據說是在托福班認識的,認識以後,男的廢了耕,女的廢了織,倆人外語沒什麼長進,一天到晚膩鼓在一起——這倆都特別善於異想天開——一會兒說要組建一個樂隊,忙一陣,沒影兒了;一會兒又說要寫歌出唱片,忙一陣,又沒影兒了;他們干過的事兒可多了——編書、寫劇本、搞創作、開酒吧、賣書,幾乎是每樣事都轟轟烈烈開始,虎頭蛇尾告終。就跟夏天的雷陣雨似的,「嘩」的一陣子,來得快,「刷」的一陣子,又停了。有的時候,他們也會找我幫個忙,讓我給找找人什麼的,我這兒還沒啟動,他們已經又干別的了。芳華跟他們不是一路人,當然,芳華跟誰都很難成為一路人。古人云:「自古聖賢皆寂寞,何況我輩孤且直。」倘若芳華是一代美女,王昭君那樣的,用來出塞倒是滿適合的——又有姿色、又有文化、閑來弄琴、在茫茫草原抱著琵琶懷念長安,誰也不知道她心裡想的是什麼,可是誰都又想知道她心裡想的是什麼。單于老了,她是惟一的寵愛,在天蒼蒼野茫茫的地方,也沒有更貌美的女子和她爭風吃醋,她來自大漢,這使她具備地理優勢,地理優勢很快轉成心理優勢,這使她不需要搭理任何人,逢迎任何事,而任何人任何事卻都不能不考慮她的存在。她是天然的中心,所以她儘管自顧自地落落寡合,自有人在意她的每一滴眼淚每一種閑愁。可惜,我不是老單于,我還沒有到人生的暮年,並不懂得年輕女子的心。即使懂得,也未必肯浪費我的青春。我是寧肯要酒林肉池的。我相信每個女人都有過一個「青樓聲妓」的夢——「五陵少年爭纏頭,一曲紅綃不知數」,那是怎樣的驕傲;其實,每個男人也都有過一個「浪蕩公子」的想法——「腰纏十萬貫,乘鶴下揚州」,這又是何等的風流!悲劇在於,我沒有「十萬貫」的資本,而芳華也沒有「秋娘妒」的容顏,我們是尋常的男女,戀愛中的男女,在墮入愛河的一瞬,我是她眼中的「牛郎」,她是我心中的「灰姑娘」,我們錯就錯在,她不是織女,而我不是王子。如果她是織女,綾羅綢緞夜斷十匹,我還用跟販夫走卒似的一天到晚掙命嗎?那還不是她要怎樣浪漫,我們就怎樣浪漫——她要**洗浴,咱就包下天池;她要鴛鴦戲水,咱就捨命奉陪;做一對神仙眷屬,只要她有神仙那兩下子,還不容易嗎?話說回來,如果我是王子,家有富甲天下的國王父親和王後母親,她也不必怨恨我不肯花時間陪她,我願意,為了她放棄江山我也不覺得可惜。假如我是王子,放棄江山對於我也沒什麼大不了的,可是我不是王子,沒有一個江山等我放棄——我拿什麼奉獻給你,我的愛人?除了我一文不值的心肝肺,那是走在大街上,每個人都有的,因為每個人都有,所以也就不顯得珍貴了。我在那間滿是煙味臭氣熏天的單身漢宿舍站著呆了一會兒,耳邊充斥著「嘩啦」「嘩啦」的聲音,間或有「糊」了,「我碰」這些簡單短語。我被雨淋濕了,濕衣服粘在身上很不舒服,房間里又悶,沒有空調,我就在那樣一種糟糕的環境里第一次對我和芳華的關係有了糟糕的認識——非常糟糕。再後來,我就走了,一個人。我半夜才回到家,進門老媽對我說:「芳華找過你,她說呼了你好多遍,你也不回電話,你幹什麼去了?」我胡亂編了一個理由,倒頭就睡了。半夜,我起來上廁所,再躺到床上,怎麼也睡不著。後來我就流了眼淚,滿臉都是淚水,怎麼也擦不幹,我使勁咬著嘴唇,不願意哭出聲兒來,那種滋味比我頭一次陽痿還難受。陽痿的陰影隨著下一次的成功,很快就煙消雲散不留痕迹,而那種滋味卻是一種鈍刀割肉的糾纏,想起來就難過,想起來就難過,每次難過之後,就會留一個印記,日積月累,心就硬了。關於這件事情,我一直沒有跟芳華說起過。後來我們結婚,我也沒有說過;再後來我們離婚,我也沒有說過。我從來沒有跟芳華說,我那天看見你上了一輛桑塔納。有什麼好說的呢?我一直固執地認為,這種事情根本不需要溝通——如果一個女人決意要騙你,你就是把她捉姦在床,她還可以說我們只是蓋著被子聊天。女人有一個愚蠢的習慣,她們越愛一個人,就越要裝做不在意他,折磨他,冷落他。芳華在這方面簡直愚蠢得無以復加,她居然會以為如果引入「競爭機制」,將使自己更加「奇貨可居」。她故意在沒有我的日子裡,更加快樂,她故意在對我不滿意的時候,大談其他男人對她殷情備至。她不知道,她的這些行為取得的結果適得其反——我只有「一次」,是和溫秀玉,那一次既有好奇、也有復仇,朱芳華在那一場三人話劇中扮演的是我們共同的敵人——溫秀玉恨她,溫秀玉那時在賣保險,她厭惡朱芳華總是擺一副「王昭君」的譜,相信在其他女人眼裡,王昭君是絕對靶子,相信在漢朝的後宮,王昭君連一個朋友都沒有;而我,我也恨她——我就是那個宮廷畫師,我恨王昭君不把我放在眼裡。我一直認為,在漢朝,最愛王昭君的人就是那個畫師,他愛她,愛她的方式就是畫丑她。我相信漢朝皇帝之所以後來誅殺了那個不幸的畫師,並不是真的計較他把一個美人畫丑了,而是在計較另一件事。對於「溫秀玉事件」,我從來沒有真正懺悔過,我甚至認為這沒有什麼對不起朱芳華的,不過是偶爾的一次,何況那幾天,我和她正在吵架,是她提出來的分手,她說她後悔嫁給了我,她還說她瞎了眼睛。我只好跟一條狗似的在單位呆著,每天晚上都在想,怎麼混過這一晚,跟誰混?怎麼混?或者像以前似的,特鼠輩地回到我們的小地下室,特鼠輩地對芳華說:「我錯了,我愛你?」我就在琢磨這些事兒的時候,溫秀玉給我打了一個電話,她一聽說我在辦公室,就立刻說:這麼晚了,你怎麼還在上班?我一聽,覺得特對路子。我太需要關心了,溫秀玉簡直是雪中送炭。我說:「我在加班。」溫秀玉說:「肯定是和朱芳華吵架了!我來看看你吧,我正好在附近。」能怪誰呢?芳華,你聽過我的解釋嗎?我們那段時間只要見面就要爭吵,我們有無數不愉快的事情——說來說去,最經常的也不過是她認為我太熱衷於「革命事業」,從早到晚地忙,和她說話少了,寡趣了,不那麼愛她了;而我則煩她動不動就跟我說,她今天見了哪個名人,明天要見哪個大款。那時候她一邊讀研究生,一邊在電視台打雜,那活兒根本就不是人乾的——天天打電話,說服人家到台里來做嘉賓,還得站台門口等人,外地請來的,還得上機場接站,還得安排賓館,陪著吃飯,提行李。那活兒要我說,連晴雯這等丫鬟都未必肯干,她卻以為人家當她是「央視公主」,好像全世界的人都在排隊等著中央台的召喚,她要不給人家打電話,人家深夜都要哭醒好幾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