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尼斯・紐本死前的那一串音符(2)

菲尼斯・紐本死前的那一串音符(2)

過了兩天,丹帶我去玫瑰大媽的家,玫瑰大媽正坐在屋外走廊上曬太陽,不太想和我多說話。這回我倒可以仔細看看玫瑰大媽,她很好看,非常大的眼睛,瓜子臉,皮膚髮棕色。想一想她最小的兒子也已經五十多歲了,她看上去卻不超過七十歲,很肅然起敬。我找話說,問她是不是純種非洲人,她說她是非洲人與印度人的混血。我說她漂亮,她聽了后沒什麼反應,大概是聽多了。我問能不能給她拍照?她說不行。丹說玫瑰大媽因為生了一堆大音樂家,一生經歷太多,因此對外界注意力很厭倦。剛巧我在曼菲斯時,還有個英國BBC的人也在那兒採訪藍調,在玫瑰大媽眼裡,我們可能都是不可信任的外來人。仔細想想,曼菲斯和密西西比河生養出來世世代代的傑出黑人音樂家,可是最使曼菲斯成為著名遊覽地的原因是因為一個白人音樂家貓王的成功。貓王生在曼菲斯的窮人社會,受到黑人音樂的熏陶,他長大后,由於他的白人藍眼睛加上黑人藍調式的演唱而受到白人社會及全世界的瘋狂膜拜。也因為這種不平等的文化膜拜,曼菲斯的黑人們對外來人有種不信任的感覺是正常的。丹有一次在貓王家牆外對我說;我們(他與貓王)都是從小一起玩兒的......但是......我們是黑人......他說話的時候眼裡有種東西我沒法說。曼菲斯的黑人都住在黑人社區里,玫瑰大媽住的房子是與別人一樣的美國南方式簡易小樓,但這裡與別的社區不同的是,坐在外面乘涼的人很多,儘管外面也是熱得要死。大家都坐在門外走廊上,互相打招呼,看過路的人。我和玫瑰大媽的談話很難進行,丹問她可不可以帶我進她房間里再看看菲尼斯的照片?她同意了。我們走進她的客廳,鋼琴上擺的全是菲尼斯的照片。陽光照進屋子裡來了,不像上次我們來時屋裡那麼暗。我給鋼琴上那些菲尼斯的照片拍了一張照片。這張照片成了我對菲尼斯的唯一紀念物。後來等我到了紐約,問這裡的人知不知道菲尼斯,他們都說,不知道。菲尼斯像大多數音樂家一樣,來了,在一些人的耳朵里撒下一點兒聲音,又走了。(寫於199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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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索拉新作:你活著因為你有同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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