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7章 指紋的主人

第727章 指紋的主人

第727章指紋的主人

不到半個小時,大明的人回來了,聽到院子里傳來的警笛聲,魯光文朝下方望過去,果然一個女子被帶著進入大樓。

魯光文看向大明,「你來問,第一、手機為什麼不接聽;

第二、5月15日當晚都去過那兒,干過什麼,有什麼人證明?

第三、與死者的關係。」

大明點點頭,快步出去,聽到腳步聲,幾人似乎去了不遠處的一間審訊室。

魯光文站在門口看看,朝周海和胖子擺手。

「走吧,陪我去看看,另外死者雇傭的那個司機也快到了,我讓他辨認一下!」

周海沒有拒絕,跟著過來就是要聽聽到底怎麼回事兒,反正現在曾大姐那裡也沒傳來消息。

他看向胖子,示意他拎著勘查箱。

「先採集指紋和DNA樣本。」

胖子點頭,跟著大明他們的身影進入審訊室,那個女子一臉的惶恐,瞪圓了眼睛老老實實坐在椅子上,並未戴手銬。

見胖子進去,目光一直盯著胖子,大明回頭看到胖子手中的東西瞬間明了。

趕緊拍拍身邊的幾個人,給胖子讓開位置。

胖子走到劉美慧的近前,「你是劉美慧吧?」

女人點點頭,「對!」

「我需要採集你的指紋和DNA進行甄別,麻煩配合一下。」

女人怔了怔,眼睛在胖子和大明之間來迴轉換了幾次,還是微微點點頭。

胖子上前,給女子提取十個手指的指紋,隨後抽取了血液樣本,親自跑去隔壁樓的化驗室,比對了指紋后,將頭髮送到化驗室,這才拎著東西進入隔壁房間。

周海和魯光文已經站在窗前,舉著耳機聽著裡面的談話。

胖子湊到周海耳邊說道:「海子,杯子上的指紋,確實是劉美慧的,看來她有最大嫌疑了!」

周海點點頭,沒再說話,示意胖子一起看審訊。

只見大明敲敲桌子,低頭的劉美慧抬起頭看向大明。

「你叫什麼名字?」

「劉美慧。」

「年齡?」

「三十三,虛歲三十四。」

大明將一部裝在塑料袋中的手機,放在桌子上。

「說說為什麼沒有接聽電話?」

劉美慧臉上帶著緊張的神色,不斷擺手。

「剛才我就跟這個警察解釋了,我們今天盤點,我將手機放在個人的柜子里了,沒聽到有電話,真的不是故意不接的。

你不是看通話記錄了,裡面好幾個未接來電呢,我都沒碰過!」

大明翻看了通話記錄,確實有六個未接來電,自己打的一個,之前去抓人的警察打了兩遍,其他的一個備註是老公,另外兩個是座機電話,標註著財務王經理。

而時間上從早上7:05-現在,確實一直都沒有接聽。

大明放下手機,抓起一張死者的照片舉到她面前,同時看向劉美慧。

「這個人你認識嗎?」

劉美慧頭沒動,只是抬眼瞟了一下。

「認識!」

大明突然抬手拍拍桌子,聲音有點兒大,劉美慧嚇了一跳。

「抬頭看著我,不要一點兒一點兒崩豆,我問了知道什麼就說清楚,這裡是刑警隊,不是居委會調節處,我沒空跟你猜悶兒!

現在跟我說說,他是誰?

怎麼認識的,什麼關係?」

此時,劉美慧才抬頭看向大明,稍微組織了一下語言才開始說道:

「他叫畢建瑞,我們是通過一個朋友認識的,去年參加一個朋友的婚禮,我做的車先走了,然後那個朋友讓畢大哥捎著我,就這樣認識了。

關係還算不錯,經常走動一下,對我幫助挺大的。

他平時一個人住,經常出車,家裡每個人照顧,我就偶爾過去給他洗洗衣服啥的,就是這麼個關係,真的沒啥。」

大名看向劉美慧的眼睛,「你老公知道畢建瑞嗎?」

劉美慧咬著唇,微微搖頭。

「不知道!」

「什麼事兒幫助的你?」

「去年我孩子上小學,因為划片不在重點,所以需要交一大筆錢,我當時真的是沒錢,然後四處借錢,畢大哥知道后,給我送來一萬塊。」

如今一個家庭,一萬塊都拿不出來,還是孩子上學的大事兒,如若真的窮到這個地步,上普通小學也沒問題,再者家裡男人會不知道,這就說的有些牽強了。

「我們會找你的丈夫和同事進行核實的,所以說了什麼要想好!

跟我說說,你5月15日晚上九點以後都幹了什麼?」

「5月15日,我那天晚上去畢大哥家啦,給他洗洗衣服,收拾了一下屋子,然後我就走了。」

「畢建瑞沒在家?」

「畢大哥在家的,就是因為在家,所以我沒多呆,畢竟時間有些晚了,洗了兩件衣服和幾雙手套,待了差不多半個小時左右吧,我就走了。」

魯光文揉搓著下巴,「監控對得上嗎?」

後進房間的一個小警察搖搖頭,「這個不確定,我找了幾個都是背影,分辨的不是很清楚,都是穿裙子披頭髮。

再者,北側路口的監控有問題,南邊這個路燈一直閃著,如若出來的角度不對,就完全看不到臉。」

魯光文湊過去一看,果然如此,雖然畫質上去了,可光線啥的已經固定,這些也無法更改,只是能看到進入面容,出單元背光后,就無法分別了。

胖子湊過來,仔細瞧瞧,伸手指著一個身影說道:

「這個人,應該是劉美慧,你看她的背包,都是一個大的單肩背上面似乎拴著東西。」

胖子的話吸引了幾人,趕緊湊過去,看了一下,這樣一比較,似乎真如胖子所說,這個人的背包和最初監控截圖的照片非常相似。

背包上拴著的東西,長度形態非常相像。

魯光文的眉頭緊鎖,再度抓起耳麥,聽著房間內的審訊。

「你見過什麼人,干過什麼事兒?」

劉美慧努力思索了一番,「出了畢大哥家,我就去我家樓下的小飯館吃了一份雞排飯,忙活了一天,晚飯還沒吃,我老公出差了,我兒子跟婆婆在我出門的時候已經睡了。」

「什麼飯店?」

「四平西路和廣平角路口有個學長雞排飯,就是那一家!」

大明掏出手機,撥打了魯光文的電話,「頭兒,幫我安排人去核實一下吧!」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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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死者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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