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金珍筆記本》(一)

《容金珍筆記本》(一)

本篇,《容金珍筆記本》,顧名思義,只是容金珍筆記的摘抄,有點資料索引的意思,有強烈的獨立性,跟前五篇無甚公開或秘密的關聯,讀者可以看,也可以不看。

看也許是個補充,不看也無所謂,沒關係的,不會影響我們正確認識容金珍的。

換句話說,本篇就如我們身體里的盲腸,有它們沒它們關係不大。正因如此,我強調它叫外一篇,實質是個後記或者補記什麼的東西。

好,現在我告訴你,據我所知,容金珍在701工作期間(1956~1970年),留下有25本筆記本,它們現在都掌握在他妻子小翟手頭。

但其中只有一本,小翟是以妻子的名義掌握的,其餘24本她都是以單位保密員的身份掌握的,鎖在厚實堅固的鐵皮櫃里。

鎖是那種雙鑰匙鎖,就是需要同時插入兩把不同鑰匙方可啟開的鎖。而她只掌管著一把鑰匙,另一把在她們處長手裡。

這就是說,這些筆記本說是由她掌管著,但她個人既不能看,更不能據為己有。

什麼時候能看?據小翟說是不一定的,有的過幾年也許就可以看,有的可能過幾十年都不能看,因為每本筆記本的密度是不一樣的,解密的時間也是不一樣的。

不用說,這24本筆記本對我們來說猶如沒有,好比靈山療養院里的容金珍本人一樣,說起來是存在的,但實際存在的方式又等於是不存在的,無任何用處,有等於沒有,在等於不在。

這樣,我就格外地想看到第25本筆記本,就是小翟以妻子名義掌管的那本。

據說,小翟從沒有拿給任何人看過,但任何人又都知道,那筆記本一定在她手上。

因為,她從單位領走這本筆記本是有記錄的,有證明她領取的親筆簽名。

正因此,小翟無法搪塞我,她承認她手上有這本筆記本,但每當我提及想借閱的事,她總是從牙縫擠出簡單的三個字:你走吧!

每一次,我都這樣被她從家裡趕走,沒有猶豫,沒有解釋,沒有迴旋餘地。

直到幾個月前,我的前五篇已經完稿,去701請政治機關和有關人士履行審閱事宜。

小翟自然是審閱者之一,閱完后在跟我談審閱意見時,她突然主動問我,還想不想看那本筆記本。

我說當然想。她說你明天來吧。但當天晚上,她來到招待所,親自給我送來了筆記本,準確說是筆記本的複印件。

需要說明三點:1小翟給我的複印件是不完整的。為什麼這麼說?因為據我了解,容金珍包括701人使用的筆記本都是單位統一下發的,大小有三種,分別是大32開、小32開和64開;樣式有塑料封皮和硬牛皮紙封皮兩種,塑料封皮又分紅色和藍色兩種。

據說容金珍有點迷信藍色,使用的都是同一樣式的筆記本:藍色塑料封皮,小32開。

我見過這種筆記本的原件(空白的),扉頁上方和下方分別有絕密和注意上交不得遺失的字樣,是用印章蓋上去的,印泥是紅色的,中間有三行印刷體,如下:編號代號使用時間編號指的是筆記本在冊的流水號,使用時間指的是筆記本從領取到上交的時間,代號相當於使用人的姓名,像容金珍的代號是5603K,外行人看不出任何名堂,但內行人一看就知道,他是哪一年加入701的——1956年;在哪個部門工作——破譯處;中間的

「03」道明他是破譯處該年進的第三人。此外,裡面每一頁紙上都還打了絕密字樣和頁碼號,絕密字樣在右上方,頁碼號在右下方,都是用紅色印章蓋上去的。

但我注意到,小翟給我的複印件,裡面每一頁上的絕密字樣和頁碼號都已被處理掉。

我想,處理掉絕密字樣是可以理解的,因為它既然為我所有,就不該是絕密的。

可為什麼要處理掉頁碼號?開始我不明白,後來我數總頁數,發現只有72頁,似乎就明白了。

因為,據我所知,這種筆記本總共有99頁,就是說,小翟給我的複印件是不完整的。

對此,小翟向我作了兩點解釋:一是筆記本本來就沒有用完,有十幾頁的空頁;二是有些東西純屬她和丈夫的個人秘密,不便給我看,所以她抽掉了。

在我看來,抽掉的恰恰是我最渴望得到的東西。2從筆記時間和內容看,這不過是份容金珍的病中札記而已。

是1966年6月中旬的一天,容金珍吃完早餐從小餐廳里出來,突然暈倒在大廳里,額頭角碰在一張板凳的角上——角碰角——當場血流如注。

送到醫院檢查后發現,他胃裡的出血比額頭上還多,這也是他為什麼暈倒的原因。

診斷結果,醫生認為他胃病很嚴重,必須住院治療。醫院就是當初棋瘋子住的醫院,是701的內部醫院,就在南院訓練基地隔壁,醫療設備和醫生水平不會比一個市立醫院差,對治療胃出血這種常見病是不在話下的,決不會出現像棋瘋子這種醫療事故。

問題是雖然它為內部醫院,但從它地處南院這一點上,你便可想見,其機密程度是無法與北院相比的。

打個不恰當的比喻,北院和南院的關係有點像主人和僕人的關係,僕人忙的都是主人的事情,但主人在忙什麼,僕人是無權知道的,即便偶爾獲悉一點皮毛,也是不得外傳的。

嚴格說,容金珍在此連身份都是不能公開的,不過這點現已很難做到,因為他是名人,人們早已從正常或非正常渠道認識他,了解他顯貴的地位和身份。

當然,身份公開就公開了,退一步說大家都是自己人,公開也沒什麼大所謂的。

但是,工作上的事情,業務上的東西,是絕不能在此滴漏一星半點。現在我們都知道,容金珍總是隨身帶著筆記本的,當時由於情況急——血流如注,他本人又人事不省,筆記本於是被稀里糊塗地一同送進了醫院。

這事實上是絕不允許的,而他的保密員儘管及時得知他已住院(出了北院),卻沒有馬上敏感地趕來醫院收繳筆記本,直到當天晚上還是容金珍自己主動上交的。

後來保衛部門的人得知此事後,沒什麼猶豫就給保密員記了過,撤了職,安排了新的保密員,那就是小翟。

從筆記本上看,這應該是容金珍有此筆記本后三四天,也就是他入院第四五天的事。

此筆記本當然不是那筆記本!事實上,容金珍在主動上交那筆記本的同時,沒忘記要求領取一本新筆記本,因為他太知道自己有什麼習慣——就是隨時記筆記的習慣。

這是他生活的一種方式,可以說自小黎黎把沃特牌鋼筆送給他后,他就養成了這習慣,哪怕是在病中,習慣還是習慣,改不了的。

當然,憑他當時置身的環境,他不可能在此筆記本中記錄涉及工作方面的東西,這也是此筆記本之所以能流落在外的原因。

依我看,這筆記本中不過是記了些他住院期間的一些日常隨想而已。3筆記本中出現的人稱是混亂的。

筆記本中經常出現的人稱是你,其次是他,再次是她。我感覺,這些人稱缺乏明確的針對性,沒有指向某個特定的人,用語言學家的話說,語言的所指功能混亂。

比如說你,有時候好像是指他自己,有時候好像是希伊斯,或者小黎黎,或者老夫人,或者容先生,有時候又彷彿變成小翟,或者棋瘋子,或者基督上帝,甚至還可能是一棵樹,或者一隻狗,反正很複雜的,恐怕連他本人都難以一一區分,對我們來說簡直就是亂套的,所以理解時也只能想當然。

我為什麼認為本篇讀者是可看可不看的,就是因為這個:我們無法特定、明確地去理解其言其義,只能憑感覺,想當然。

既然如此,不看也罷,無所謂。如果要看,下面就是——編號是我加的,原文中有些英文詞句這裡已作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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