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Fan

19.Fan

星期六的下午,想當Fan。

Fan可以非理性、無條件地去喜歡一個人或一件物品,這在21世紀,是一種難得的幸福。這個時代,媒體或是名人自己的行徑,已經讓我們對偶像失去信心。任何一個教主、一個名牌,似乎遲早都會失風被逮。太多的幻滅之後,我們對偶像漸漸失去熱情。這世界變得沒有人能夠相信,沒有人值得我們為他織一件背心。於是我們冷眼旁觀,午餐時聽同事爆名人的八卦,轉述時添油加醋,某某人去吃飯最後變成某某人去吸大麻。我們不再關心偶像成名的原因,只想知道她到底是不是lesbian。

我懷念那種義無反顧的崇拜,三十幾歲的人在偶像面前變成小孩。我崇拜JerryMaguire(《征服情海》的男主角)、通化街的台南意麵、再見時會同時揮動兩隻手的女孩。我狂熱的對象並非沒有缺點,但我不許任何人說他們壞話。我拿他們做榜樣,每當生活遇到困難,我問自己:「Jerry這時候會怎麼辦?」

做Fan,讓我活得更專註、更有歸屬感。做Fan,讓我活得更有理想、更有效法的對象。每天起床,我要自己努力變成更好的人,因為這樣就有一天能和偶像同時坐在頭等艙。任世界繼續冷嘲熱諷吧,星期六的下午,我要做個盡忠職守的fan,去排隊、去尖叫、去哭泣、去暈倒。去相信上帝沒有遺棄我們,他只是改名叫周杰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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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貝,只剩下我和你》,最真實的王文華和你面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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