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之舞蹈(4)
「啊!怎麼回事?珍姬喝醉了嗎?」
「哼!既然要喝,不就該喝醉嗎?你沒醉嗎?傻瓜!放開我!我要問這個……女人一個問題。」
「珍姬,你這是幹什麼?這是我們的貴賓,可不能沒禮貌呀!」
「哎呀,社長,您別管!我真的有話要跟她說。」
慶恩苦笑了一下:
「是嗎?您要說什麼?」
「嗯?你笑什麼?你認識我嗎?笑什麼?喂!你是誰?憑什麼跑到我們公司的聚會上……掃我的興?憑什麼霸佔著我們社長……光跟你一個人玩?」
「霸佔?」
「當然!漂亮就行了嗎?你又不漂亮……憑什麼趾高氣揚的?倒霉勁兒的……」
「要是你因為我不高興,好吧,對不起!雖然我不是故意的,但讓你不開心了,我的確有錯兒。別不開心了!」
「喂!這件事……你以為憑你幾句道歉的話就算完了嗎?不要臉!喂,你幹嗎?」
有人上前制止珍姬,但珍姬已經醉得完全失去了控制,她猛撲上來,想要撕扯慶恩的頭髮,兩名男職員強行把她架了出去。
「喂,你出來!你……今天死定了!我呀,最看不得你這樣的人!你出來!」
珍姬一邊掙扎一邊大喊大叫,出門后還鬧了會兒,最後被幾個人塞進計程車里,由一位職員送回家了。
「這是老姑娘耍神經質還是怎麼的?也不看看今天什麼場合就耍酒瘋。真是的,喝了酒變得簡直不可理喻。」
「哎呀,一定是喝醉了,珍姬本來就不能喝。」
「那就應該自己注意點兒才是,難道還能指望別人替她注意嗎?明天又嚷嚷什麼喝得人事不醒了,什麼都不記得了。這件事難道就這麼算了嗎?」
「不算了又能怎麼樣呢?酒桌上的事只能在酒桌上結束呀。」
「唉,要是光我們公司的人也就罷了,可是今天不是有客人嘛。把客人請來了,讓人家看這樣的醜態,我們的臉往哪兒放啊?社長心裡又怎麼能過意得去?」
承宇拍了拍憤憤不平的明振的肩膀,表示安慰,其實他自己心裡也覺得十分對不起慶恩,臉上紅一陣白一陣。他叫明振先走,自己留下來安慰慶恩。
「慶恩,這可怎麼辦呢?太對不起你了!」
「沒關係。這麼看來……那個女孩,叫珍姬吧?她的話也有一定道理。」
「別這麼說,我是真心道歉。真是的,沒想到珍姬一喝酒會變成那個樣子……慶恩,你現在的心情一定糟透了……我怎麼做才能讓你高興起來呢?」
「真的?」
「嗯?」
「您想讓我高興起來?」
「是啊,我們公司職員做錯事了,我得負責任哪!可是,我該怎麼做呢?」
「那好,就讓我請您喝一杯吧!」
「您是說現在?」
「是啊,不行嗎?」
這個嘛……要是平時,承宇一定會說「下次吧,已經喝了不少了,時間也不早了」,但今天,他不能那麼說,今天這件事,連他都覺得不知所措,慶恩作為無緣無故被辱罵的對象,又會是什麼心情呢?
「有什麼不行的,沒問題!我們去哪兒?不管怎麼說,還是換個地方,好嗎?」
「好,那就跟我走吧!」
他們走出門攔了一輛計程車,上車后,慶恩對司機說了新寺洞的一個地名,然後舒舒服服地靠在靠背上。
「對了,慶恩,咱們說好了,我來埋單。」
「您已經埋過了嘛。」
「那是……」
「好啦,從現在開始由我負責!我埋了單才會開心,您不知道吧?」
「是嗎?那可真……」
「奇特?有趣?哈哈哈!」
跟承宇並肩坐在後座上的慶恩頑皮地大笑著,伸出雙手抱住了承宇的胳膊。承宇還沒來得及作出任何反應,慶恩已經閉著眼睛把頭靠在了他的肩上,嘴裡嘟囔著:
「真舒服……」
慶恩在子夜時分帶承宇去的是位於新寺洞的一個爵士吧,名字叫「路易·阿姆斯特朗」,入口處掛著開創了爵士唱法新紀元的路易·阿姆斯特朗的大幅照片。
屋內流淌著桑巴的旋律,燈光昏暗,零零星星地坐著20幾位顧客,舞台上,幾位爵士樂演奏師正在現場演奏,輕快的旋律在屋子裡盪起涼爽愉快的清風。
「啊……您來了!」
一位經理模樣的男子看到慶恩,高興地迎上前打招呼,把他們帶到了一個舒服的位子上。慶恩點了一杯雞尾酒,承宇點了一杯馬丁尼。廳中央的舞台上,小號、黑管、長號、鼓和鋼琴一起奏完最後一個樂章,接下去的曲子是輕快的搖擺爵士樂。
「怎麼樣?」
「很好,感覺很自由。」
「是吧?我是上大學的時候開始瘋狂喜歡爵士樂的。」
「嗯,紐約畢竟是現代爵士樂的天地嘛。」
「是啊,集體即興演奏的日子,很多人站著聽上一夜呢!」
慶恩端起雞尾酒杯送到嘴邊,腦海中浮現出自己在紐約時最喜歡去的位於第52街的MinternHouse俱樂部。
在那裡,每逢周五都要舉辦即興演奏會,登場的常常是CharlieChristian(查理·克里斯汀)、DizzyGillespie(迪吉·葛拉斯彼)、CharlieParker(查理·帕克)等首屈一指的爵士音樂家,那裡也因此成為爵士世界的聖地。慶恩就是在那裡聽了歐涅·柯爾曼的薩克斯演奏后喜歡上爵士樂的。歐涅·柯爾曼完全顛覆了人稱「爵士三大要素」的旋律、和聲與節奏,他的音樂標新立異,充滿自由精神。至今,慶恩依然清楚地記得他激情澎湃地晃動著身體,汗流滿面地連續演奏兩個小時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