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鐵證如山(11)
他現在脖子上仍有約10厘米長的傷疤作證。
盛世徽捐資埋屍28730具更是鐵的證據。他就日軍在上新河地區大屠殺一案,在1946年1月9日的《南京市抗戰損失調查委員會呈文》中說:
事由:為日寇殘害我軍民二萬八千七百三十人於上新河附近,被俘斃命由。
竊民等籍隸湖南,以木業行商,旅居上新河歷有年所,家業財產全在,為財未離。不幸於民國二十六年冬間,日寇淪陷南京時,惟上新河區甚險。東方城牆,西方大江,北方下關,敵在追射南方雨花台大軍,退下兵多混亂,四方無處措身,被俘遭敵戳殺。就江東門、漢西門、鳳凰街、廣播電台、自來水廠、皇木廠、新河口、拖板橋、菩提閣、菜市口、荷花池、螺絲橋、江灘、棉花堤、雙閘、東獄廟各地,屍橫遍野,人血染地,凄慘萬狀,而人民被害者多系別地逃難來此,本地居民早已逃避。民等在死屍叢中躲出,耳聞目視日寇殺害我**民。……民等被拉扛擄物,心驚膽跳,可憐死者拋屍露骨,民等不忍,助款僱工將屍掩埋。每具屍體以法幣四角,共費法幣一萬餘元,此系安慰死者聊表衷心……
(9)在蔣王廟附近誘殺虜500餘人
12月15日下午,在蔣王廟附近,由大漢奸高冠吾出面,誘騙散兵約500餘人就地放下武器,當場集體屠殺。
當時有1000多名教導總隊和83軍官兵,由於12日夜間慌忙撤退,或掉隊或與部隊失掉聯絡,躲藏在紫金山北坡和蔣王廟附近的丘陵深草叢中,處境相當危險。
中午時分,日偽督辦高冠吾皆同其爪牙10餘人,分乘三輛打著美國星條旗的小轎車從太平門開出來到蔣王廟,冒充美國駐華使館的工作人員,招來散兵代表「談判」,詐稱「只要散兵們放下武器,美國使館將出面和日軍交涉,保證安全,負責用汽車送進城裡難民區避難。將來再出去報效祖國」。散兵被集體屠殺,只有吳炳生等幾個人死裡逃生。
(10)在下關南通路的集體屠殺。
胡春庭證實:1937年12月18日,日本兵將我這放下武器的軍人和難民300餘人,集中在南通路之北的麥地里,用機槍射殺,無一生還,將屍體棄在麥地里而去。胡春庭聯合有勞動力的難民,就地掘土掩埋了。但後來日本人在此挖土填墊海運碼頭,至將所埋屍骨痕迹毀盡無餘。
(11)在姜家園南首的集體屠殺。
1937年12月15日下午2時,日軍在挹江門姜家園南首,將居民300餘人集中起來,用機槍射殺,或縱火燒斃,無一生還。
(12)在鼓樓四條巷的集體屠殺。
1937年12月16日,日軍在鼓樓四巷難民區,將張義魁等50餘人,集體屠殺。
(13)在下關又一次集體屠殺。
1937年12月15日,日軍在大方巷難民區內,將青年單耀亭等4000餘人,押至下關,用機槍射殺,無一生還。
(14)在北圩的集體屠殺。
1937年12月15日,日軍在北圩將熊桂弟等30餘人,集體用機槍射殺。
(15)在四條巷塘邊的集體屠殺。
1937年12月16日上午10時,日軍在中山北路前法官訓練所舊址,將平民呂發林、呂啟雲、張德智、張德亮、張務海等100餘人,拖至四巷塘邊,用機槍射殺,無一生還。
(16)在大方巷的集體屠殺。
1937年12月16日上午,日軍在鼓樓五條巷4號,搜捕徐靜森等10餘人,押至大方巷廣場上,以機槍掃射。
(17)在龍江橋口的集體屠殺。
1937年12月19日上午,日軍在龍江橋口,將我軍民500百餘人綁紮后,全體推於馬路空地旁,以機槍射殺后,縱火燒屍,尚有氣息者,更以刺刀連續戳斃。
(18)在大方巷廣場上的又一次集體屠殺。
1937年12月16日上午,日軍在鼓樓五條巷4號難民區內,將平民王岩、陳肇委、胡瑞卿、王克村等數百人,驅至大方巷廣場上,以機槍射殺。
(19)在大方巷塘邊的集體屠殺。
1937年12月16日,日軍在傅佐巷12號,將平民謝來福、李小二等押送大方巷塘邊槍殺,罹難者200餘人。
(20)在石觀音的集體屠殺。
1937年12月14日,在石觀音17號,日軍將居民柯大才、柯徐氏、柯榮貴、柯方氏、柯榮春、柯根榮、小巧子、趙雪美等8人集體槍殺。
(21)在煤炭港的集體屠殺。
陸法曾陳述《日軍集體屠殺首都電廠職工》一文說:南京首都電廠於南京淪陷之前,奉命維持供電業務,留有由副工程師徐士英率領的工人50人。12月13日首都淪陷后,乃退至煤炭港英商和記冷藏廠內避難。後日軍到下關且到和記廠內檢查,除有文件證明身分確為和記僱員外,余均被拘捕圍禁於煤炭港下游之江邊。是處被拘禁者約3000之眾。徐士英得到和記友人之介紹,為敵軍配製汽車電鑰匙而得免難。另有趙阿勞稍懂日語被釋出。正在趙和另一名被釋放的工人設法營救同仁時,江邊圍禁之眾忽被全部殺害:其初以機槍掃射;繼將臨近茅屋的驅進屋禁閉,再集薪油之類堆積茅屋四周,放火燃燒,致被害人一部分系被燒死。
倖存者陳德貴是日軍煤炭港大屠殺的見證人,親身經歷了那場集體大屠殺。
1937年12月12日,陳德貴跑到下關「和記洋行」避難。13日,日軍侵佔下關,發現了他們這批難民。第二天早晨,200多名日本兵從幾千名難民中抓出2800多名年輕人,要大家排成4人一排的隊伍,並要難民們交出手錶和銀元等貴重物品,又進行搜身。下午,日本兵把這批難民從和記押到煤炭港一個倉庫里關起來。第三天清晨,日軍打開倉庫的門,說「現在到工地上去幹活,每10個人一組出去。」站在倉庫門裡的10個人馬上被推出去,不久,陳德貴聽到一陣槍聲。不一會,門又打開了,再推出去10個人,又是一陣槍響。他心裡明白,出去的人都被槍殺了。當日本人要第3批人出去時,陳德貴就出去了。這時約在上午8點多鐘,一走出倉庫,他看到日本兵列隊兩旁,斜舉著步槍上的刺刀,後面的日本兵押著他們。當走到長江邊時,陳德貴看到倉庫背後的河堤上排列著30多個持槍的日本兵,他馬上意識到屠殺就要開始了。當他站到水裡,就在日本兵舉槍射擊時,陳德貴一個猛子栽到河裡,潛游到河對面,藏在一個倒在河裡的火車廂肚裡,親眼看到10人一批地被日本兵槍殺。從早晨到傍晚,還有六七百人未被殺害,日本兵就把他們一起趕到河口,用機槍向他們狂射。天黑以後,日本兵走了,陳德貴摸到岸邊,偷偷地爬上岸來。因在水裡躲了一天,冷得直打哆嗦,揀起一條破毯子裹在身上,睡在死人中間。第二天幾個日本兵從棧橋頭經過,發現他在抖動,便向他打了一槍。子彈頭從他大腿上穿過,左手無名指也被打傷,至今還留下傷疤。日本兵以為他死了,就走了。到第三天,掩埋屍體的人見他還活著,把他救上來,才倖免一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