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9章 大結局(下):最後的情書

第569章 大結局(下):最後的情書

二零七零年。

這是一個偉大的年份,蒂芙尼控股集團正式收購路威酩軒集團成為世界上最大的奢侈品帝國。

而在這之前,蒂芙尼控股集團已經成為全球最大的磁懸浮汽車、核聚變商業能源、航天器械、金融等方面首屈一指的大亨。

其掌門人乃是中華巨富、世界首富王琛的孫子王明琦。

然而今天對於王明琦來說,是個沉重的日子——他的奶奶沈霞去世了。

在海通這個小城市裡。

突然冒出了無數世界各地的頂尖富豪、政要人士,每個人都身穿黑色西裝,佩戴白色花朵,前來弔唁。

葬禮開始了。

王明琦看著自己哭的險些暈倒在靈柩前的父親王聽南,也忍不住回想到了以往奶奶對自己好的一幕幕。

「小琦啊,你一定要像你爺爺一樣。」

「奶奶,爺爺是個什麼樣的人呀?」

「你爺爺呀,是這個世界上最了不起的人,他改變了整個世界。」

「可是我為什麼從來沒有見過他?」

「說不定他在和外星人打交道呢?」

「這個世界上真的有外星人嗎?」

「呵呵……」

每當問起爺爺的行蹤,奶奶總是一會就沉默不說話了,眼神怔怔地望著南部某個方向。

小時候的王明琦不懂奶奶為什麼一直看那邊,後來長大了,偶然間才從父親王聽南的口中得知,那是爺爺消失的方向。

而父親的名字,正是源於奶奶對爺爺每一次思念,取名為聽南。

作為世界上最疼愛自己的人,王明琦有時候會怨恨任何人口中都「無所不能」的爺爺,奶奶那麼愛爺爺,他為什麼消失二十多年不見蹤影,讓奶奶最終帶著遺憾去世?

時間一分一秒過去。

再過十分鐘就要出殯了。

望著特製水晶棺材里安詳躺著的奶奶,王明琦再一次怨恨了起來,到了現在,爺爺還沒有出現。

忽然,門口一陣騷動。

王明琦有點不爽,不知道今天是他奶奶的葬禮么,怎麼那些賓客一點都不懂禮數?

他正要上前去呵斥。

只見一大群人擁簇著一名二十四五歲樣子的青年男子進來。

青年男子臉上看不出什麼表情,唯獨眼神里透露出無盡的滄桑和哀傷。

「爸!」王聽南突然站了起來,三步當作兩步走到了無數人擁簇的青年男子面前,哽咽道:「媽……媽她去世了……」

什麼?

他就是我的爺爺?

那個眾人口中無所不能的王琛?他怎麼那麼年輕?

王明琦整個人都怔住了,他又是怨恨又是好奇地看過去。

王琛臉上什麼表情都沒有,微微點頭,「我知道。」

說完,王琛緩緩走向了水晶棺材,然後做出了一個所有人都意想不到的舉動,他打開了棺材!

王明琦當時就生氣了,張嘴,「你……」

話沒說完,只見王琛伸手撫摸著已經逝去的沈霞的臉龐,喃喃道:「這些年……我辜負你了……」

王明琦硬生生把話咽了進去,因為他看見爺爺面無表情的臉上,不止何時掛上了兩行晶瑩的淚水。

也許……爺爺也非常愛奶奶吧。

只是因為一些不得已的原因才離開。

王明琦的怨恨一下子消散了不少,只是跪在那邊看著爺爺。

王琛不停地喃喃自語,有些話距離近的能夠稍微聽得出一點,有些根本聽不清楚。

但是王明琦隱約明白,爺爺是在訴說回憶關於他和奶奶的一切。

只是,終究要分別。

最終還是出殯了。

……

夜晚。

葬禮已經結束。

賓客們也在管家的安排下入住了本地最好的酒店。

家裡。

只剩下自己人。

一整天下來,王明琦都沒有和陌生的爺爺說過一句話。

這時,坐在客廳椅子上的王琛揮揮手,「聽南、明琦留下來,其他人去休息吧。」

「好的。」

「是,爺爺。」

人陸陸續續散了。

屋子裡只剩下三個人。

沉默。

沒有人說話。

大概一分鐘后,王琛才開口道:「聽南,和我說說你媽這些年怎麼過的。」

已經五十多歲看上去卻像二十七八歲的王聽南站在那邊,苦笑了一聲道:「媽挺好的,每天種種花、溜溜大橘,前些年偶爾還會和梅阿姨出去旅遊一下,自從五年前梅阿姨去世后,她就很少出去了。」

梅姐也去世了?

王琛心中再次沉重了三分,有點百感交集,不知道該說什麼,他忽然想到一件事,「念君呢?」

「念君阿姨今天也來了,只是您沒注意到。」王明琦說了句。

「念君來了啊,她現在人呢?」王琛的目光變得柔和起來。

沒錯,梅念君正是他和梅姐的女兒,那還是五十年前和梅姐出海旅遊懷上的,只比聽南小一歲。

王聽南道:「我安排她住下了,您知道的,她從小身患怪病,長不太大,我怕她累著,便讓她早點睡了。」

不是長不太大。

而是繼承了永夜王族的血脈啊。

王琛沒有說明,永夜王族要兩百歲左右才能成年,現在自己女兒才五十來歲,看上去和小孩子差不多,可惜的是,兒子王聽南沒有繼承到這種血脈,所以只是看上去年紀輕一點。

「嗯,我明天再去見她吧。」王琛微微頷首。

忽然,王聽南道:「對了,媽去世前叮囑我,說還能見到您的話,一定要告訴你,她這輩子不後悔。」

不後悔?

是啊,她是不後悔。

王琛驀然回想到二十多年前離開地球的一幕,那一天是冬天,外面下著雪。

在自己老家的屋子裡,他和已經五十多歲臉上有了皺紋的沈霞躺在床上說事情。

……

回憶中。

當時天氣少有的冷。

中央空調打著,王琛猶豫了良久,終於開口道:「小霞,我……我有事對你說。」

兩鬢有了灰白頭髮的沈霞側臉看過來,溫婉地笑道:「什麼?」

「你……你想不想知道我年輕的秘密?」王琛準備透露心扉了。

沈霞一怔,忽然笑了起來,「男人嘛,老的慢點正常,我知道你有秘密,不用說,能這樣陪著你,我已經很滿足了。」

王琛蹙眉道:「可是,如果我說我能讓你變年輕、甚至是永生不死呢?」

沈霞搖搖頭道:「生老病死人之常態,和你結婚近三十年,我知道你這個人言出必行,既然說有能力讓我變年輕、永生不死,便一定能做到,可是那又怎麼樣呢?」

王琛無語道:「那樣你便能永遠陪著我了啊。」

沈霞很認真地看過來,「永遠?」

王琛愣住了。

是啊。

真的永遠嗎?

再過八百年樣子,他便有可能去北宋空間找盤古,恢復盤古真身,到時候一切都未知,自己真的能夠永遠陪著沈霞嗎?

看見他不說話,沈霞抓住他的手,輕輕握住,柔聲細語道:「有些夫妻結婚幾年便開始互相嫌棄對方,我們能夠幾十年還像剛認識一樣恩愛,對於我來說,已經很滿足,我也想過,如果有一天我去世了,你一個人怎麼辦?但是呢,我又想,即便我能夠長生不死,一直陪著你,難道就會永恆了?感情這種事,隨著時間,總會平淡下來,哪怕我們現在很恩愛。」

王琛看著她自然老去的臉龐沒說話,靜靜的聽著。

沈霞笑著說道:「五十年後呢?一百年後呢?到時候,你也許會覺得我煩……」

「不會!」王琛很斬釘截鐵地打斷。

「你聽我說完。」沈霞白了一眼,「一把年紀了,還這麼著急。」她停頓了一下,「與其有一天讓你厭煩,還不如讓我永遠放在你心上,俗話說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未來哪一天,我真的去世了,我想,只要你還活著,一定會每天都想念我,什麼青春常駐,什麼永生不死,我都不在乎,我唯一在乎的是,永遠在你心上。」

王琛啞然失笑道:「你活著也會永遠在我心上。」

「不會。」沈霞輕輕地搖頭,卻顯得那麼的認真,「不是我不信你,你應該明白我什麼意思。」

王琛沒再說話。

確實,他對感情、親情隨著自己的地位、身體發生巨大變化,已經變得越來越淡漠。

也許有一天真的會像沈霞說的那樣,自己變成了毫無感情的機器。

只是,這一切都是無法更改的。

王琛不是普普通通的地球人,從偷取白露公主的技能開始,他便成了一個「另類」,也是從那個時候開始,他的情感愈來愈淡,如果未來再偷取了盤古的技能,那麼,他相信自己會真的變成沒有感情。

那一夜。

兩人沒再多說什麼。

只是相互擁抱著美美地睡了一覺。

第二天醒來,王琛要離開。

沈霞像往常一樣,給他整理衣領,然後說了一句,「如果有一天我去世了,你不要復活,也不要用另類的方式讓我存活,我……只想活在你的心裡。」

王琛微微點頭,「嗯,等我回來。」

未曾想,那便是最後一面,再相見,已天人永別。

王琛在宇宙空間搜索了很久很久關於盤古的一切資料,他生怕這是一個局,必須弄清楚。

慶幸的是,在昨天,王琛終於弄清楚了一切——盤古並未說謊。

可是,他回來的時候,已經晚了,沈霞去世了。

王琛是有能力讓時間倒流到沈霞去世前,是有能力讓其復活,可是,回想到最後一幕的話語,他沒有那麼做,尊重沈霞的選擇,讓其永遠活在自己心裡。

……

聊完事情。

回到自己和沈霞的卧室。

王琛一進去便看見牆上貼的全是自己和沈霞的合影,原本已經感情系統很淡薄的他,莫名覺得鼻子一酸,眼淚不由自主流了下來。

「小霞……」王琛坐在床邊一動不動。

就這樣靜坐了一個晚上。

腦海中全是那張從青春調皮美貌的臉龐到自然老去的榮華。

他看著照片里沈霞兩個月前拍的照片,已經白髮蒼蒼滿臉皺紋,卻不由自主露出了笑容,「小傻瓜……你一定怕我看見老去的樣子……那又怎麼樣……哎……」

他自言自語也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

心中滿是對沈霞的懷緬。

彷彿,置身這間卧室,沈霞還在一樣。

王琛遲遲不肯離去。

……

中午。

外面下著綿綿細雨。

王琛見到了自己的女兒梅念君。

這是一個看上去十來歲的小姑娘,長得粉嘟嘟,很像梅姐。

窗外還在響著雨點敲打玻璃的聲音。

梅念君怯生生地叫了一聲,「爸。」

王琛招招手,指著旁邊的椅子,「念君,坐。」

梅念君嗯了一聲,慢慢走過來坐下,手裡拿著的一個粉色信封有點手足無措的樣子。

王琛慈愛地看著她,「恨我嗎?」

「恨。」梅念君用力點點頭,「可是媽說過不能恨你,她說你是世界上了不起的人,所以我想恨不能恨。」

提起梅姐,王琛心中又是一痛,「她……真的和你這麼說的嗎?她不恨我?」

「她說她不恨。」梅念君猶豫了一下,「她給您留了一封信,她說是給你最後的情書。」

「最後的情書?」王琛一愣,馬上伸手接過,「我看看。」

「嗯。」梅念君沒再說話。

王琛小心翼翼地撕開了粉色信封,從裡面抽出一張潔白無瑕折成四方形的紙,他深吸了一口氣,緩緩打開。

……

《最後給你的信》:

也算是我給你唯一一封情書吧,只是欠著你一句「我愛你」,好像從來沒對你說過這三個字,就當是情書了。

記得你以前老是問我愛不愛你,我從來都沒有正面回答過,今天,當你看到這封信的時候,我想告訴你:我愛你,王琛。

還記得好多年前,你已經和沈霞結婚,我問你,為什麼回來了不回家,卻經常賴在我這裡的時候,你無意間說這裡是你第二個家,我深鎖多年的心也彷彿被輕輕撓了一下癢,被你在平靜的湖面投下一顆小石子,漣漪泛泛。

我們的家並不大。

準確說,為了怕第三個人知道,我們活動的範圍只有一間卧室,裡面有一張床、兩隻大衣櫃、電腦桌和一個裝滿書籍的書架,剩下的無非一台掛壁式電視機。

左邊的衣櫥里,裝著你的衣服,那件你最喜歡的義大利定製銀色西裝,我經常會拿出來嗅一下,因為上面有你的味道。

有人說,愛上一個人最先愛上的是他身上的味道,也許,我就是從緬甸住院那一次,嗅到了你身上的煙草味,從而一發不可收拾,每天想著能和你在一起。

只是你知道,我這個人並不善於表達自己的情感,然而在生命的盡頭,我知道再不表達就沒機會了。

我們的家,布滿了你每次風風僕僕從外歸來的味道。

先說說這隻陪你在東京買的水晶煙灰缸吧,說實話,它已經被我冷落了,因為自從決定給你生個孩子開始,我便沒有再抽過半根煙,每天最大的樂趣是,撫摸掛在牆上你最喜歡的《蘭亭序》,然後坐在窗台上,曬著太陽,看向林間小路,希望可以從綠蔭中看見你突然出現的身影。

忘了跟你說,有一次我吃甜點的時候,不小心把奶油弄到了你的《蘭亭序》上,我偷偷擦掉了,生怕你知道了生氣。

可惜的是,往後餘生,我再也沒見到過你,連想看你生氣的臉龐都是一種奢求。

我不知道自己還有多少時間,只想對你說,假如有一天你真的沒能再見我最後一面,不要哀傷,不要後悔,因為世界終將有終結的一天,我有幸生於這個世上,能與你相遇,或許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既然這樣,我會盡情地生存在天堂,守候在最接近你的地方。

偏題嘍,再說說書櫃吧。

上面堆滿了雜七雜八的書呢,很多書籍我都非常疑惑,好像是日笨流失的國寶,不過我非常喜歡看,看它們的時候,好像能夠感受到你在我身邊一樣。

還有床頭柜上放著的兩隻史努比,我記得是我們在廣洲街頭被一個小姑娘煩的不行,你花了九十八塊錢買的,不過可惜的是,有一隻被我喝酒喝多了吐髒了,我洗的時候弄壞了,哭了好久。

那時候我已經六十歲了。

被女兒看見還笑話了很久,說我一把年紀,還哭的像小孩子一樣。

今天。

我預感到自己的時日無多。

像往常一樣,吃力地爬上窗檯,望向樓下的林間小道,不再奢求你的出現,因為我的眼前都是流溢著關於你的回憶。

杜拉斯的情人對她說:你不是愛上我,你是愛上了愛情。

以前,你追求我的時候,我為我的初戀封鎖心房的時候,你不經意推開,我便發現自己弄弄的喜歡上你,也許,也是淡淡的愛上你了。可是,我不願意承認,也許這就是所謂的報應吧,一次次逃避你的詢問,可能傷過你的心,在生命流逝的最後,想見你一面都那麼難。

所以我經常會莫名的流淚,會覺得對不起你。

很多小說里的女人會百分之一百愛上一個男人,我覺得很假,一個人怎麼可能惦記另一個人一輩子呢?時間會磨滅這一切,可是,當我和你相遇,當三十五年前,你從美國回到尚海,我深更半夜利用關係坐飛機跨越大半個中國去找你的時候,我知道,我已經徹底淪陷了。

以前不是恥於說愛,而是不願意去承認,因為我執著的認為有一天我們會分離,於是把愛情擺在心裡,含在口裡,流盼眼底,不想掛在嘴裡。

但現在,很多時候我都會想,也許說一句,會更好。

我覺得人生如果猶如繁花盛開到凋零,那麼,真正的愛情會像神話傳說中燧人氏鑽木取火那樣,從火星變成小火苗,再到生生不息,成為每個人都離不開的東西。

王琛,淡淡的愛你,很好,即使餘生幾十年沒能再見到你有點痛。

……

信看完了。

王琛的眼睛再次布滿了薄霧,內心的情感不知道該怎麼抒發。

恰逢其時,梅念君輕輕地說了一句,「我的名字叫念君,媽說,這是她對你的思念。」

念君?

思念?

如果沒記錯,念君兩個字出自南北朝柳惲的《搗衣詩》。

而那首詩寫的正是一名女子思念遠遊丈夫的情感,尤其其中有一段是這樣寫的:寒園夕鳥集,思牖草蟲悲。嗟矣當春服,安見御冬衣。

大概意思是:在呈現出深秋蕭瑟凄寒景象的園圃中,晚歸的鳥兒聚集棲宿;思婦的窗戶下,唧唧的秋蟲在斷續悲鳴,眼下已是木葉紛飛的深秋,等到裁就寒衣,寄到遠在千里之外的隴首塞北,那裡已是春回大地,應當穿上春裝了,哪裡能及時見到我寄去的禦寒的冬衣呢?

王琛懂了,徹底懂了梅姐對自己的所有思念之情,只是一曲終了、繁華散盡、伊人已逝,只餘一聲空嘆:「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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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古代有工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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