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詭異的ktv
回到祝澤縣,我給芊芊打了個電話,問清楚地址。
她聽說我同意幫忙,感動的涕泗橫流。
消愁會很可能在這裡留下了人,監督這裡是否有我們的行蹤,回來是很冒險的做法。
芊芊大概是一個月以前開始給我打的電話,也就是說她老公出事最少一個月以上了,這麼長的時間裡芊芊肯定想了不少辦法,但最後卻來向我求助,說明這件事情有些棘手,不是一時半會就能處理好的。逗留的時間越長對我們來說就越危險。
這畢竟是我的私事,不想連累胖子:「你先自己去遙安縣吧,等我解決完了這件事情,就去找你。」
胖子鄙視道:「怎麼?你又想自己逞英雄?我像是這麼沒義氣的人嗎?」
我說:「這是我的私事,我想一個人處理。如果你當我是兄弟,就不要妨礙我。你先去遙安縣找個落腳的地方,等你那邊安頓下來,我這邊應該也處理的差不多了,到時候我就去找你。」
胖子長嘆了一口,無奈的說道:「那你自己小心點。」
祝澤縣的夜,真美,真令人陶醉啊。如果不是被仇家追殺,我真想一輩子留在這裡。消愁會!總有一天我會收集你們的罪證,把你們送到警察局去!
按照芊芊所給的地址,來到了景陽小區三號樓下。
老遠就看見芊芊在樓下等著,她還是那麼漂亮。
……
她沒跟我多說,直接帶我上了樓,或許是因為覺得尷尬吧。
牆上掛著她和她老公的結婚照,而她的另一半,正是當日和她一起逛街的小白臉。
我的心裡有些失落,但更多的是不爽。我居然要來救一個搶了我女朋友的人。
小白臉正躺在床上昏迷不醒,他的面容憔悴,嘴唇毫無血色,額頭處聚集著一團黑氣。
我檢查了一下,他的三魂七魄健全,之所以昏迷不醒,是因為被不幹凈的東西吸幹了陽氣。已經到了自己的身體無法調節的地步,就快嗝屁了。
他失去的那些陽氣,想補回來有兩個法子,第一,有人願意把自己的陽氣分給他一點。活人跟死人的區別就是活人有陽氣。也就是說活人少一口陽氣就會折損壽命,他現在需要的可不只一口,誰願意給他呢?
第二就是找到搶走他陽氣的鬼,把他失去的陽氣搶回來。他所失去的陽氣,足夠像玫瑰這樣的大鬼消耗三個月。所以我還有機會把他的陽氣搶回來一部分。
我問道:「他出事之前,都去過什麼地方?」
她說:「他跟幾個朋友去了大成KTV,回來以後就這樣了。我帶他去看過大夫,也請過道士,但都不管用,我實在沒辦法了才去求你的。」
大成ktv的背景十分複雜,裡面魚龍混雜,坐台小姐諸多,男人去那裡很少只是奔著唱歌去的。老闆背後給了縣長不少好處,所以一直平安無事。
聽說有一次一個男人喝醉了酒,對一個小姐進行了非人的虐待,事後那個小姐弔死在了包廂里。
不久,縣長受賄賂的事情傳到了上面,被判了死刑,加上那小姐的事情傳了出去。大成ktv的老闆被抓起來了。打那以後,ktv就荒廢了。
直到去年有個人收購了這家ktv,剛開始安安分分的,但因為之前的醜聞,ktv的生意慘淡。就在幾個月以前,那裡的生意突然好轉,業績直線上升,傳聞老闆走了上一個老闆的老路。
如果真是這樣,那我估計這個老闆也快完蛋了,做色情生意的人絕對沒有好下場。
我訓斥道:「你怎麼可以讓你的男人去這種地方?」
她支支吾吾的說:「我…我管不了他。」
管不了?我怎麼記得你當初跟我在一起的時候,沒有你管不了的事情呢?
問清楚大體的情況以後,我就離開了她的家。那個小姐在ktv里含怨而死,吸走小白臉陽氣的,會不會就是那個小姐的冤魂呢?
我想我得到那兒去一趟。
打車來到大成ktv門口,剛要進去,迎面走來一個老人。這老人不是別人,而是當時一直要我去他家找他的那個金絲眼鏡大爺。
他看到我的時候,眼神里是激動的。
他攔住我,指著大成ktv道:「孩子,你是要往這裡去嗎?」
我點點頭,道:「我需要去處理一些事情。」
他神色凝重的說道:「聽大爺一句勸,如果你不想死,那麼就不要去這家ktv。」這一次他沒有再讓我去他家找他。
這個大爺到底是誰?為什麼總是神神秘秘的出現在我身邊。他做的一切看起來的確是在幫我,但為什麼總是跟我打啞謎,說話說一半。
我已經答應了芊芊幫她救那個小白臉,而要救那個小白臉就必須要進去一趟。誰能告訴我,我到底該怎麼做?
還是讓命運抉擇吧,我掏出一枚硬幣往上一扔,正面進去,反面不進去。
結果是反面,命運的抉擇是不進去。但是我這個人,一向不相信命運。
我毅然走了進去。
ktv里裝修的十分華貴,但卻跟傳聞里的不一樣,基本沒什麼人。前台是個身材很不錯的姑娘,臉蛋也長得很精緻。
我走上前去搭話:「姑娘,你長得可真漂亮。」說完以後我就後悔了,這應該是最屌絲的一種打招呼的方式吧。
那姑娘面無表情的回答了一句:「謝謝,請問,有什麼可以幫您?」
我說:「你在這裡幹了多久了?」
她機械的回答道:「一年多,我只是前台,不出.台的。」
我心裡一陣無語,把我當成什麼人了?「你誤會了,我是想請你幫個忙。」
她說:「什麼忙,您說。」
我直奔主題道:「一個月前,有個叫王陽(芊芊的老公)的男人曾經在這裡消費過,我想看看當時的記錄。」
她態度依然冰冷,面無表情的說:「先生,非常抱歉,這屬於客人的隱私,我們不方便透露。」
打探消息需要付出點代價,這是常識。所以我來之前,事先取了一千塊錢裝在信封里。我把那個信封掏出來,在上面寫上我的手機號,遞給那個女人:「我想跟你交個朋友,這是我的電話,記得打給我。」
那個女人四處看了看,迅速接過信封揣進了口袋。
我對她笑了笑,就離開了。
我沒敢回住處,在附近找了個旅館住了下來。靜靜地等待著女人的電話。
等了一夜,她卻沒有打過來。第二天,我買早餐的時候經過大成ktv,可是我看到那個ktv已經殘破不堪,牌子都掉下來了,像是荒廢了很久。
可我昨晚來的時候並不是這樣的,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我正疑惑,有個陌生的聲音突然從身後傳來:「兄弟,想進去玩兒嗎?這裡的老闆被警察抓起來了,關門一個多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