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青狼

第二章 青狼

巨響。巨大的金屬呻吟聲,隨後便是「嗚」的一下大起來的風聲。煙塵、烈風在一瞬間灌滿少女的口鼻,她的身子失去平衡。這叫她不得不睜開眼睛,雙手慌亂地一抓,攀住面前的儲物箱。

到這時她才發現車頂不見了。

被整個兒撕去,車窗也盡碎。車子的金屬樑柱扭曲成麻花,可這台老爺車卻仍行駛在公路上!

她立即轉頭往後看。正瞧見那頭巨大的青狼與變形的車頂在公路上翻滾成一團,激蕩起巨大煙塵。但僅僅三秒鐘之後,青狼猛地甩了甩腦袋、四腳抓地,又狂奔過來!

少女轉過臉,看到身邊的李清焰。

活見鬼……他還是安安穩穩地坐在那裡。

白色襯衫仍那樣乾淨整潔,只有袖子被捲起的左臂上多了些血跡。可少女意識到那血跡不是他的,而該是屬於那頭青狼的!

她瞪大眼睛,說不出話了。

李清焰瞥了她一眼,又轉臉向後看那頭不依不饒的青狼,低嘆口氣:「給我顆扣子。」

「……啊?」

「扣子。」李清焰用目光示意她。

少女不知道他還要做什麼。可頭腦似乎已經沒法兒質疑他所說的話了。像夢遊一樣,她扯下自己格子襯衫領口的白色紐扣,乖乖遞給他。

李清焰接過紐扣、沒有回頭,只向後猛地一丟。

沉悶的一聲爆響。

正從地上躍起撲至半空中的青狼的腦袋,在烈風中爆成一團血花。無頭的狼身頹然墜地。在巨大的慣性作用下翻滾十幾次、將長長一段公路都染成鮮紅色,才不動了。

隨即被車子遠遠地拋在後面。

楊桃只能怔怔地看著那狼屍。待它看不到了,又怔怔地看李清焰。

「有手帕么?」

「……有。」她夢遊似地答。

「給我用用。到了城裡賠你塊新的。」

「……好。」還是像夢遊一樣,她從衣兜里摸出綉有自己名字的手帕、遞給他。

「幫我抓穩方向盤。」

「……好。」

於是看到他用手帕仔仔細細地擦去左臂上的血跡,連指甲縫兒都擦得乾乾淨淨。然後將手帕丟出車外,聞聞自己的手,微微皺眉。

「該洗一洗的。」他接過方向盤,「太臭了。」

太陽落山的時候,兩人棄了車。老爺車變成敞篷車,被李清焰推進樹林。然後他們花半小時的功夫找到一棟廢棄在林中的四層小樓。

這裡似乎是戰前的一個小鎮。大部分建築都已傾塌,被埋藏在草木中。暮色四合,唯有這棟樓孤零零地站著,像是在憑弔從前人來人往的日子。

打李清焰用紐扣擊碎那頭青狼的腦袋之後,少女就不大說話了。變得極乖巧,彷彿是個小僕人。跟著他在林中穿行,沒有要逃走的舉動。因為這個年輕人在殺死那頭青狼時所展現出來的力量叫她意識到,她如今已沒有決定自己命運的權力了——至少在這段時間裡。

小樓該是經受過火焰的洗禮,門窗都沒了。荒草長了半人高,掩住半個門口。向裡面看只能瞧見黑黝黝的一片,彷彿傳說中上古時妖魔的巢穴。

「今晚在這兒過一夜。」李清焰說,「你得睡個覺。明天我們繼續上路。」

然後他拉住楊桃的手,牽著她走進黑暗裡。

少女的身子微微一顫,但沒做聲、沒反抗。因為她什麼都看不到。荒原之上常年積聚著鉛灰色的陰雲,在夜晚時也不見明月。這叫樓內成了完完全全的黑暗世界,她的確得被李清焰抓著、才能避開地上那些或大或小的雜物,磕磕絆絆走上樓梯,一直上到四樓去。

四樓似乎是一個寬敞的大廳,只有幾張殘破的桌椅,開了八扇窗。黯淡的夜光從窗戶里透進來,叫少女的眼睛逐漸適應黑暗,能看到些東西了。

於是李清焰放開她。找到兩張還算完整、乾淨的椅子擱在窗邊,自己先坐了,看楊桃:「歇一歇。我們好好談談。」

少女略一猶豫,坐到他對面去。

李清焰向窗外看一會兒,收回目光:「沒什麼想問我的?在車上的時候你不像現在這樣不愛說話。」

少女抿了抿嘴唇,略沉默一會兒才說:「你在這兒不安全。」

李清焰微微一愣,笑起來:「你比這個年紀的普通女孩子要大膽。那麼你說說,為什麼不安全?」

「你打死的那個……妖族。」少女深吸一口氣,似是在強迫自己更加鎮靜,「他不是一個人。他們還有別人。他死了,別人一定會追過來……會找到我們。那時候我們就被困在樓頂上,跑不掉了。」

「嗯。」李清焰點點頭,「你的這個擔心有道理。但我倒希望他們來。」

「……為什麼?」

「抓幾個活口,問問他們為什麼要你。你沒意識到么,之前那頭青狼看的是你,不是我。」

「啊……」少女的臉色發白。她不知道該說些什麼。未卜的命運與未知的危險令她艱於言語,只能握緊雙手。

於是看到對面的年輕男人從襯衣口袋裡取出那六張紙,在手中慢慢展開。

他取出其中一張遞給楊桃。

「這一張應該是我在六個月前寫的。因為紙上有日期。」

楊桃得很吃力才能在黯淡的光線中看到李清焰所說的「日期」——在紙張的最下方,印著「2018.5.1」的字樣。

她想了想,忍不住說:「可是未必就是這天寫的。我有一個日記本,上面也印著日期……」

「看這個,和這個。」李清焰又遞過兩張紙。

同樣寫著「找到楊桃,帶她走,救她」這樣的話,但這兩張上,書寫著自己標註的時間——2018.6.1和2018.7.1。

「這幾張也一樣。」李清焰看看手中另外三張紙,微微皺眉,「昨天,十月一號的時候,我睡醒起床,在枕頭旁邊又看到這張——『救楊桃。2018.10.1』」

「我可以確定這是我自己的筆跡。也可以確定我家裡沒來過別人。但我不記得我前一天晚上寫過這東西、又把這東西放在自己的枕頭旁邊。」

「可如果我假設這些東西都是我的手筆,那麼意味著我已經用同樣的方式提醒了自己六次:來救你——在過去的半年時間之內,每月如此。」

「所以我不得不找到你的一些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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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靈狩獵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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