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死亡小說
三人面面相覷,就好像看到了幽靈一樣,說不出話來。
只見那文章所描述的情節與吳可辛一案一模一樣,並且發表日期是在昨天下午!
吳可辛的死亡時間是在昨天晚上,意味著,這篇小說未卜先知了,不僅如此,裡面還描寫了吳可辛自殺的經過,以及兇手是如何處理。
再者就是解釋了那塊無字靈牌是紀念誰!
原來,死者生前有一個女兒,七歲那年被人殺害,兇手至今未被抓到,那塊無字靈牌,就是吳可辛紀念兇手所用。
放在卧室,表現出了吳可辛對兇手的憎恨。
有關於吳可辛女兒的事情,前往技術科的路上,小王打來電話,已經確認了,吳可辛的確有一個女兒,並且被人殺害。
不過那件案子無法翻閱,據說是個機密檔案。
這個寫文章的人就好像親眼所見一般,將前因後果寫的清清楚楚。
三人顧不得吃飯,直接朝著技術科跑去。
路上,包曉婷將文章轉發給了伍正義,伍正義借著技術科查詢文章是出自何地的空擋,又仔細閱讀了一遍,不僅如此,他還把先前那篇,和蔡天虹命案相像的文章也看了一遍。
看完后,他看著汪明韓說道:「這絕對不是巧合,文章里有許多線索,都是警方內部人員才知道的,而且你看,蔡天虹一案,他連時間都一分不差,這不可能。」
「文章發表的時間比作案要早,你覺得是兇手模仿小說,還是小說就是兇手本人所寫?」
伍正義楞了一下,隨後銳利的雙眼盯住汪明韓說:「不管是哪一種情況,這個寫文章的人都與案件脫不了關係,我也會親手抓住犯人!」
包曉婷從技術科出來,伍正義連忙上去問情況怎麼樣?
包曉婷說:「查到發表文章的ip地址還需要一點時間,寫文章的人對ip動過手腳,不過技術科說問題不大,就是耗時間,最快晚上八九點能出來。」
伍正義嘆了口氣,雖說時間廢了點,但能查到也是不幸中的大辛了。
回到刑警隊,汪明韓針對這本小說召開了一個緊急的會議,小說的作者是一個叫黑葫蘆的人,文章是發表在微博上的,由於劇情真實駭人,黑葫蘆的微博粉絲量短短几天已經漲到了兩萬。
有關於小說的情節,包曉婷將其列印了出來,分給刑警隊其他同志。
小說中這個神秘的兇手就叫做黑葫蘆,
其中蔡天虹一案,就和伍正義先前推斷的一樣,鄭板倉強行藉手機導致蔡天虹心臟病突發而亡,隨後黑葫蘆剛巧看到這一幕,在鄭板倉逃跑的途中將其制服。
隨後兇手將鄭板倉帶回現場,用隨身攜帶的絲襪讓鄭板倉對已經去世的蔡天虹進行捆綁,再脫去其下身的褲子,再讓鄭板倉用絲襪勒住受害人脖子。。
小說里說到,兇手之所以這麼干,就是感受到了旁觀者的快感,他感覺看著別人殺人,比自己殺人來的更加爽快。
之後,兇手將鄭板倉帶離現場,並且讓其喝下二鍋頭,偽裝成自殺的樣子。
不過由於這篇文章的發表日期是在案件發生之後,會議期間,不少人提出,也許是這個作者腦洞大,剛巧說到了真相上。
汪明韓說道:「這個可能性的確存在,我們也不能憑藉這點就去抓人,但是你們看看第二起案件的時間。」
眾人一看,頓時傻眼,時間比案發的時間還早。
小說里寫到,吳可辛由於孩子的悲痛,一直存在心理上的疾病,自殺就是因為一時想不開。
有關於心理疾病這點,小王經過調查已經得到了證實,吳可辛在生前的確一直有在看心理醫生,不過根據心理醫生的反應,這些年吳可辛的狀態已經越來越好,而且已經有差不多三個月沒去治療了,一時想不開自殺,這種可能性比較少。
伍正義覺得這點也不可能。
他說道:「受害人的卧室放著無字靈牌,說明她對兇手恨之入骨,一般來說,兇手沒有抓到之前,吳可辛是不可能自殺的,若她真想這麼做,估計早在孩子出事的那一刻就離開這個世界了。」
小王說道:「的確,根據治療吳可辛的心理醫生反應,吳可辛之所以能夠活著,支撐她的信念就是抓到兇手。」
汪明韓點點頭,表示同意他們的看法。
繼續看小說,小說里表示,黑葫蘆其實早就在暗中觀察吳可辛許久了,吳可辛自殺那天,黑葫蘆剛好在監視吳可辛,看見吳可辛上吊之後,兇手感覺可惜,原本是要他親自動手的,出於兇手的變態心理,吳可辛上吊后,兇手潛入吳可辛房內,在其胸前用水果刀刺上了四刀。
隨後將其移動到人造田,進行絲襪捆綁,這個捆綁方式就如同兇手的標誌,在他看來,每一具屍體都是他的傑作。
看完小說,現場陷入了沉思。
下一個雨夜是在三天後,如果兇手繼續作案的話,極有可能就在三天之後。
會議結束,有關於文章的ip終於查到。
技術科的人將報告遞給汪明韓,他一看,只見報告上寫著ip的地址是在A市,是一個叫楚凡的應屆畢業生。
汪明韓沒有聯繫A市方面的警察,而是直接開車,親自前往A市。
上車的時候,包曉婷與伍正義也跟著跳上了車,汪明韓拿他兩沒辦法,只能帶上。
出發的時候,已經是晚上八點,趕了一夜的路,總算在凌晨4點到達A市。
根據技術科給的地址,三人早早的就在門口等著。
不過三人趕了一夜的路,太過於疲憊也是沒有強行破門,而是等著早上這位名叫楚凡的嫌疑人自己開門。
伍正義負責盯著楚凡的房門,而汪明韓和包曉婷則是在車裡小眯一會,畢竟汪明韓也是開了一夜的車。
早上7點,從楚凡的隔壁屋子出來一個二十四五歲的小姑娘,伍正義掏出警察證,詢問小姑娘楚凡是否住在這屋。
小姑娘頓時瞪大眼睛,問道:「楚凡,犯法了嗎?」
「沒犯法,就是想問他點事情,看來你們很熟。」
「他住的屋子就是我家的,我們還在同一家工廠上班。」
「那他人怎麼樣?」
小姑娘想都沒想直接說:「屌絲一枚,活該單身。」
伍正義一陣尷尬,這是有多大的仇啊!
正說著,上面的鐵門忽然吱嘎一聲,楚凡的房門正在慢慢打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