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1章 大海里撈出的針

第1671章 大海里撈出的針

韋志安名下房產總共有五套,在這個年代已經算是十分富有的人了,別人家裡能有套房產就算十分不錯了,可他所擁有的遠遠超出了別人太多。

甚至這還只是一點不動產而已,其他的資金遠不是丁凡能想象到的。

在銅川一代,韋志安也算是十分有名了,可這樣的人卻在回家的路上,被人用刀活活砍死,身上的傷口多達二十幾處,鮮血幾乎染紅了橋面上的每一塊磚石。

這對於記者來說,絕對算的上的大新聞了,死亡的當天或許時間來不及發出有關他死亡的消息,但是第二天的一早上,整個銅川幾乎就沒有人不知道這件事了。

報紙雜誌幾乎鋪天蓋地傳的到處都是,很多文章都十分細緻的表述他死亡時現場的血腥場面。

而這些東西,這會兒已經擺在了丁凡的面前,有的雜誌上面甚至還帶著一些遠處拍攝下來的照片,雖然看的不是很清楚,但隱約也能看出一些現場的效果。

這些雜誌和報紙都是丁凡今天早上剛剛買回來的,為了將這些雜誌和報紙都準備齊全,丁凡可是下了不少功夫的,一大清早就出門跑了一趟各個報攤,將所有報道這件事的報紙和雜誌一份不差的全都帶了回來。

為了研究這些文章,丁凡就連早飯都沒有吃,於曉波到是出去買早餐了,只是這會兒還沒有回來。

就這麼短短的時間,韋志安死亡見報的消息,已經傳到了燕京,雷老總這會兒已經在看這些相關的文章了。

當然看了之後,憤怒是少不了的,丁凡已經接手了這個案子,可案子才剛剛開始調查,這又出現了一個韋志安被殺的案子,最氣人的就是這件案子不知道怎麼被一些八卦媒體知道了,在報紙上傳的沸沸揚揚的,甚至上面寫的東西很多都是不盡不實的。

雷老總雖然沒有太多的關注這個案子,但當年他也是從刑偵幹起來的,對於一個罪案發生,現場什麼樣子,他比太多人都要了解的多,這些文章上面寫的東西,明顯有很多東西一看就是被人編造出來的,真實性其實很低。

但這件事現在畢竟已經見報了,他就不得不給丁凡打一個電話了,希望他能儘快的處理這件事,上面的壓力他可以幫忙抗一段時間,但時間恐怕也不會很充裕。

這件事他必須要跟丁凡提前通個氣,就怕到時候上面責問的時候,會打個措不及手。

其實這件事,丁凡昨天就已經知道了,韋志安的死必然不會這麼安靜,有點響動其實也是必然的,雷老總打電話打過來,他都已經猜到了。

至於說叫他儘快將這件事處理妥當,這就有點難度了,畢竟巧婦難為無米之炊,手上沒有人可用,就是孫武復活也沒有辦法打一場翻身仗啊!

好在丁凡對於刑偵調查這一項十分精通,以前也給報社供過稿,也算是在這方面有點特殊的人才了,對於這些記者寫出來的東西,抽絲剝繭之下還真的找出了很多有用的東西。

至少在這些雜誌中間,丁凡已經排除了至少八成的記者文章。

當然不是因為這些記者的文筆不夠,或者用詞不準確的問題,而是因為這些文章中大多都是一些猜想和假設,完全就是為了誘導讀者往他們希望的方向做引導。

這些雜誌雖然看上去比較吸引人,但是跟詳細的案情基本上沒有太多的關係,也就是說這些記者,基本上都是臨時聽說案發現場有料可跟,才在最短的時間趕到現場的。

其實他們並不用知道當時韋志安死亡時候發生的一些詳細事情,更多只是遠遠拍下了一張照片,隨後就用一些誇張的手法,將這個案子的發展推到了一個他們想要的方向上。

至於他們寫的東西有多少可信度,這一點基本上已經接近於零了。

當然也不是所有的文章都存在這些問題,其中有一份明星周刊,上面對於韋志安的死做了一些大膽的假設。

根據這個記者的文章來看,他之所以關注韋志安這個人,很大一部分的原因還是在於韋志安之前跟幾個明星傳出過很多的緋聞。

而這個記者的工作,完全就是跟蹤這些明星的,算是無意中發現了韋志安的消息。

根據他的猜測,韋志安的死,很有可能跟一個名叫菲菲小明星有點關聯。

名叫菲菲的小明星其實不是什麼很出名的明星,也就是最近一段時間才剛剛出道,算是有了一點小名氣,但更多還是因為跟這個韋志安傳出了不少的緋聞,這才有了一定的關注度。

之前韋志安做投資的時候,曾經拍攝了一步電影,請了這個叫菲菲的女孩作為片中的女二號,在電影結束之後,也在韋志安的一個化妝品公司中拿到了代言人的身份。

或許也就是因為這樣兩人才走到了一起,外界對於這兩個人的關係還是有點模糊的,但這個記者卻在之前的報道中做了不少的工作。

韋志安在這個圈子裡面,跟不止一個女明星傳出過緋聞,這個菲菲只是其中之一但是這個女人跟之前的幾個明星有點不一樣。

性格火*辣就好像一個小辣椒一樣,說好聽一點就是敢愛敢恨的性格,說的難聽一點,簡直就是不知道天高地厚。

之前這兩人之間就鬧出過一些矛盾,菲菲當著眾人的面,用杯子里的酒水潑了韋志安一臉,當時鬧得他十分下不來台。

這兩人的衝突也因此而起,韋志安當時甚至揚言,要取消公司跟菲菲的所有合作,要她在這個圈子裡面混不下去。

而事實上他也確實這樣做了,代言被撤銷了,之前給她安排好的電影也臨時換了演員,菲菲就好像一*夜之間被人遺忘了一樣,被人從雲端一腳踹到了深淵之中。

菲菲的火爆性格,自然也沒有善罷甘休,曾經在很多人面前說過,早晚有一天要韋志安好看,甚至有一次喝醉之後,揚言要找人砍死韋志安。

結果這件事還真的應驗了,這個記者在文章中做了很多的假設,可他的這些假設也不算是空穴來風,憑空捏造而來的。

至少在他形容現場和死者狀態這一塊兒,他寫的十分詳細,並沒有過多的誇大。

甚至很多東西他都寫的十分詳細,這一點才是丁凡注意他的根本原因。

其他的記者寫出的案發現場,並不是很詳細的那種,大部分都摻雜了太多個人的想像,雖然這些雜誌寫的都是同一個案子,可在丁凡看來,他們寫出來的這些,完全就是大量的電影情節做了一個粘合之後所形成的,很多東西寫的非常不現實,叫人看了都想笑,只能當成是一個笑話在看。

也就是這個筆名叫夜鶯的記者寫的有點意思,當然也就是前面那段對於現場的描寫上,丁凡還是十分滿意的。

要是沒有猜錯的話,這個夜鶯就是丁凡所需要的人了。

在案發的當時,他是不是在現場,丁凡還不知道,但是在案發之後,他一定比丁凡要更早出現在了現場,甚至警察在接到報案之前,他可能就已經在現場出現過了,只是他沒有報案,而是拍了幾張照片之後就離開了。

就在丁凡這邊打算聯繫一下這個雜誌社的時候,小賈從外面走了進來,看他的樣子,好像來的還挺急的,這個天氣也不算是很熱了,竟然滿臉汗水的從外面進來,八成這一路上他是跑著過來的。

「小波,聯繫一下這個雜誌社,找一下這個叫夜鶯的人!」丁凡將雜誌丟給了身邊的於曉波,對他說道:「想辦法將這個人約出來,你就說我們要給他爆料,地點別約在警局,找個方便的地方!」

說完丁凡就帶著小賈離開了會議室,將這邊的事情暫時交給了於曉波去處理,至於劉健,這會兒還在忙著做對比工作。

兩個幾乎完全不相干的人,要對比他們的所有數據,也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至少在劉健這裡事情並不是容易,他已經為此忙活了好長時間了。

丁凡帶著小賈去了會客室,順手到了一杯水給他,看著他一口氣將杯子里的水喝光,只是坐在一邊點了一根香煙,卻沒有急著要問什麼。

雖然案子很緊急,但是丁凡不想在這個時候在出什麼差錯,不如叫他先緩緩,想好了要怎麼說,他自己就會開口了。

「我昨天去了一次五金店,跟三叔喝了不少酒!」小賈喝酒的事情,丁凡不難看出來,這會兒雖然已經沒有什麼酒味了,但是他的眼睛裡面全都是血絲,狀態明顯就是宿醉未醒的模樣。

「只是我現在有點不太好說,畢竟我分不清三叔昨天的話,究竟是醉話還是真的!」小賈的心裡終究還是有點猶豫的,畢竟一個人喝多了之後,說出來的話誰都不知道他說的是不是真的。

但丁凡卻沒有很在意,點點頭說道:「你就直接說吧,我想知道你那個三叔究竟都說了些什麼,是不是醉話我來判斷就好,你只需要將你知道的都跟我說就行。」

小賈一聽,心裡倒是平靜了不少,也算是放下心了,仔細的回憶了一下昨天三叔說的話,幾分鐘之後才開口說道:「三叔家裡開的五金店,之前晚上總是丟東西,三叔也有點懷疑是麻六偷了他的東西,所以最近一段時間他都是住在店裡的。」

「麻六被殺的那天晚上,他確實聽到了外面有聲音,所以就趴在了窗戶邊上看了一眼,但是巷子裡面沒有燈,你也知道那個地方晚上基本上是看不清人的,只是看到一個有點模糊的黑影。」

「但是三叔清楚的記得,他聽到了外面有人說話的生意,應該不只是一個人,麻六當時好像是在哭,具體的東西聽不太清楚,但好像是在認錯。」

看來這個三叔的話,應該不是醉話,一般喝醉的人,不管發生了什麼事情,對於自己的言辭往往都是十分肯定的。

而三叔給出的這些回答,明顯是有點模糊的,而且並不是很拿得准,這說明在案發當時,這個三叔確實很注意的在聽,只是距離不短,他沒有聽的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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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號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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