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三章 審判結果
從小木錘敲下去的那一刻開始,法庭的氣氛瞬間就有了變化,沒有進過法院的人很難感受的到這一錘的聲音砸下去,在人心裡到底有多響,甚至看到國徽時,就連呼吸都有了明顯的頓挫感。
審判長在敲下木錘后,停頓了一下,看向被告席上的陸澤,他對陸澤是比較可惜的,法官也是人的,自然會有娛樂活動,陸澤可能是他在年輕一代藝人中,唯一一個有好感的演員了,但法律是必須建立在人情之外的,不能因為私人感情而偏向誰。
又看了看陪審席位上孤零零坐著的沈靖寒,才出右手食指,在嘴唇上抿了一下,翻到下一頁,並宣布法庭紀律,再次詢問原告、被告是否聽清。
「請問被告,是否收到法院傳票,權利義務告知書等相關文書?對於訴訟的權利和義務是否了解?」
「是。」
「對於法院審判員和書記員是否有申請迴避?」
「沒有。」
「是否有證人出庭作證?」
「沒有。」
接下來,法官詢問了陸澤的姓名,年齡,民族,住址,職業,身份證號等詳細情況,陸澤回答的也十分流暢,換做普通老百姓的話,難免會有些緊張,但對於陸澤來說,顯然不會有什麼問題。
接著有對馮長浩這個代理出席的原告做了一番詢問,對於原告是公司,而非私人這種情況,審判長的詢問都不會太過於細緻,之後便是讓原告律師宣讀起訴狀。
「被告陸澤原系乾世嘉傳媒有限公司下屬藝人,於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三日與乾世嘉傳媒簽訂八年藝人合同,后擅自違反合同相關條例,未履行其職責與義務,根據所簽訂商業合同所述,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向其索賠違約金、實際造成損失、以及未來定造成損失。」
這點在陸澤的意料之中,張律師直接獅子大開口,既要陸澤支付違約金,也要陸澤承擔乾世嘉對於陸澤離開而產生的損失,當然,這顯然是不合理的。
合同早就已經提供給了法院,法官當然也是對其合同有了充分的了解,先讓張律師坐下,宣布被告律師可以為被告答辯,也就是說,李軍的反擊時間到了。
「您好審判長先生,我持有對原告律師的反對意見,根據《合同法》第114條,第二項的規定,違約金上限不得超過原告損失的百分之三十,若過高或過低可以申請調整,但原告方要求全額賠償八千萬,並讓我方承擔其損失,相當於我方在賠償過後,還要支付其八千萬的賠償,這是不合理的,是明顯的霸王條款,不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同意,請原告以正確的索賠態度進行訴求。」
這種漫天要價的要求審判長又不是傻子,當然不會同意乾世嘉的索賠方式,警告在對其警告了一番后,才讓張律師繼續發言。
張律師先沒有起身,轉身看了一眼坐在被告席上的馮長浩,兩人對視了一眼,張律師可以看出一些隱藏在馮長浩眼中的焦慮,並且可以在馮長浩不斷摁動圓珠筆的動作上得到證實,兩人用眼神交換了一下想法,張向陽才緩緩的站起身。
「審判長先生,我為剛才的言行道歉,但根據乾世嘉傳媒的初步估計,被告的違約至少造成了原告方兩千萬以上的經紀損失,並且未來定造成損失也以達到兩百萬元,累計總損失兩千三百餘萬,我方根據國家法律規定願提出百分之三十的損失賠償方案。」
瞬間,李軍舉起了手,一臉錯愕的看向張向陽,向審判長提出了抗議。
「我有疑慮!」
「被告方律師發言。」
「被告與原告的合同利益分成明確表明為六比四,並且原告方要承擔被告經紀人的收入,也就是總資金的百分之二十,六年零九個月的時間裡,根據計算被告為原告創造經濟利益為一千四百餘萬元,而名氣等隱性財富不可以計算在損失之內,未來一年零三個月的時間中,我方是否接片約為未知數,屬於未來未定損失,可不承擔法律責任,何來兩千三百餘萬經紀損失?」
陸澤和李軍都是蒙的,你要說算上名氣,別說兩千三百萬,上億損失都是有的,甚至幾億都有可能,但除去名氣這種虛無縹緲的東西,算上實際損失,哪兒特么來的兩千三百萬啊?但要是張律師滿嘴胡咧咧,那肯定是不可能,乾世嘉手裡肯定還有點別的東西!
果不其然,張律師從包中掏出另外一份合同,陸澤確定這份合同不是自己的,那他拿出一份跟這個案子不相關的合同幹嘛?
「審判長先生,被告的違約造成的兩千三百萬損失是有證據的,這份合同為乾世嘉傳媒與投資方股東所簽署的投資合同,投資金額為捌仟萬元整,合同第十九頁有明確規定,投資方指定要求個別藝人在其合同規定年限中不得與乾世嘉傳媒解約,如乾世嘉沒有挽留藝人的能力,投資方將撤離部分資金,而其中指定藝人里就有被告,投資方為被告投資兩千萬元,目前股東以於十一月六日撤資。」
你要說陸澤不蒙那是不可能的,畢竟他根本就不知道有這種合同存在,剛才陸澤放鬆的原因是因為,在原本的計劃中,陸澤賠完違約金估計還能剩個幾百萬在手裡,有這筆錢,他不管是幹什麼都好,起碼有些起步資金,將來也算是有點保障。
可現在呢?如果賠償了兩千三百萬的損失,再賠償兩千三百萬的百分之三十,那陸澤就得賠三千萬,加上冰紅茶的三千萬賠償,別說留點錢了,他還得背幾百萬的負債!
陸澤和李軍對視了一眼,都能在對方的眼裡發現一種叫做錯愕的情緒,瞬間,陸澤掉進了冰窟窿里,這又是李善均的一個套!
如果乾世嘉的股東真的是幫助洗錢的假人,那李善均完全可以用假人弄出一份足以把乾世嘉所有知名藝人都綁在自家船上的韁繩。
如果投資方是看準了某個藝人的未來而進行投資,這確實可以說的通,到時候一旦跟哪位藝人撕破臉皮,就直接把這份合同扔出來,還能索要個幾千萬,他李善均坐等收錢,所以李軍才會對這份合同完全不知情,因為知道這種合同存在的,只可能是李善均自己的人。
陰險!
除了這兩個字,陸澤和李軍也想不出什麼還能形容李善均的辭彙,從始至終,李善均都把一切可以預料到的事情的解決方案想好了,為自己鋪滿了後路,順便布滿了針對那些反抗者的殺招。
這開始到現在,所有的事情都是一環套一環,一環套一環,有很多的分叉路口可以供陸澤選擇,但無論陸澤怎麼選,最好的結果都會掌握在李善均的手裡,陸澤憤怒,但也不得不服氣,在玩陰的這一塊,十個他也玩不過一個李善均。
這一個殺招出來,直接打亂了陸澤和李軍的思路,讓兩人的腦子變成一片漿糊,李軍還在努力的做著答辯,但劣勢已經很明顯了。
在長達兩個小時的辯論之後,審判長宣布休庭,下午兩點公布審判結果。
「陸澤對不起了,我.......我真他嗎沒想到李善均還有這種後手!」
「這事跟你沒有關係,誰也不可能想到還有這種合同,算了吧......」
房間內陷入沉默,陸澤掏出煙盒,發現裡面已經空了,煩躁的把煙盒捏成一團扔進垃圾桶中,靠著椅子,使勁搓了把臉。
「阿澤,要麼姨給你拿點,這點錢姨拿的起,實在不行就算欠我的,你別這麼上火,對身體不好。」
「再說吧,胡總之前也打過電話給我,說替我還這個錢,我沒要,你的錢.......我更沒臉要,我自己再想想辦法吧,沒事的寒姨。」
午休時間為三個小時,中途大家都沒吃飯,也沒那個心情吃飯,陸澤在不斷思考著自己還有什麼值錢的東西,他其實從來沒想過要依靠誰,來把這個窟窿堵上,從始至終,他都是想著自己把這個問題解決。
一直到再次開庭,雙方再次落座,集中精神,聽著審判長的判罰結果。
「根據《合同法》相關規定,並核對出原告的實際損失及未來定造成損失兩千三百一十六萬四千兩百一十九點四角六分,判決如下,被告陸澤,賠償原告「乾世嘉傳媒有限公司」損失兩千三百一十六萬四千兩百一十九元四角六分,並支付違約金六百九十四萬九千兩百六十五元八角三分,共計三千零一十一萬三千四百八十五元二角九分,被告是否同意調解?是否接受一審判決?」
這個時候陸澤很難輕鬆的接受這般判決,目光望向李軍,他手肘杵著桌面,手掌捂著額頭,像是一隻斗敗的公雞,李軍知道這場他會輸,但他萬萬沒有想到,輸的代價會這麼讓人沉重。
陸澤忽然想感嘆一下六年的大起,終於迎來了大落,就像每一個寫自傳的名人一樣,陸澤也迎來了自己的低谷,和那些名人有所不同的是,他們的大落可能是真的,而陸澤的大落......確實是真的。
欣然接受低谷並非所有人都能做到,陸澤也不知道自己可不可以,但事情已經到這兒了......你總得去試試。
所以......
「我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