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往事
董氏一抹眼淚道:「怎麼就強人所難了?我這兩個孫兒沒了父親,董家族長又將我們都趕了出來,說我是外嫁女,已經從董家的族譜上除了去,要靠也只能靠夫家,可我的夫君方文玉已經死了,方家沒有人讓我依靠,我只能來找你了!你身上留著你母親方氏的血,這兩個孩子身上也留著方家的血,你們是有血緣關係的,為何不能收養他們?難道你真要看我們祖孫三人餓死在街頭嗎?」
林昀昌嘴角一抽,心想這是什麼道理?什麼叫董家趕她出來,方家又沒人了,所以只能來找林家?林家是欠董家和方家的嗎?
林昀昌沒理會董氏這歪理,冷冷道:「舅母,這兩個孩子如今十歲了,您要我收養他們,可您的侄媳已經過世二十年了,我是從哪裡生出這兩個十歲的孩子?您還說不是在強人所難?您不光是在強人所難,還是想叫我名聲盡毀。」
林昀昌的髮妻在生林清月時落下了病根,沒幾年就去了。林昀昌痛失愛妻,十分難過,又感懷妻子這麼多年對自己的付出,從此便不再親近任何女性,而是專心撫養林清月長大。
林鎮南也是在妻子方氏去世后再沒娶過妻,這父子倆的深情在汝陽城是出了名的,林氏票號之所以會在百姓中有口皆碑,與這父子倆潔身自好的作風是息息相關的。
試想,原本在百姓心目中深情的代表,轉眼突然冒出了兩個十歲的孩子,就算對外說明是收養的,也難免會有人想歪,畢竟若不是親生的,誰會好心到收養外戚的孩子?
這風言風語一旦傳了出去,對林氏票號的生意肯定是會有影響的。
董氏也想到了這一點,她如今把林家當成了她的靠山,自然是不願意林家出事的。
「那,那實在不行,記在月娘的名下也是好的。」她思慮了半響,突然語出驚人。
雖說這樣就不能讓辰哥兒成為林昀昌的嫡子,但記在月娘名下也不賴,反正林昀昌只有這一個女兒,將來辰哥兒總能分到些家業。
董氏這樣美滋滋地想著,卻不想林昀昌瞪圓了眼睛,怒目而視,「你可知道你在說什麼?記在月娘名下?他們與月娘可是平輩!你當真是為了這兩個孩子考慮?」
如果說林昀昌之前以為董氏只是上門訛錢,還給她幾分臉面的話,現在林昀昌就已經明白,董氏這次要的,遠不是銀子這麼簡單。
她看上的,恐怕是林家的家業!所以才這麼不擇手段地想將兩個孩子過繼給林家!
好啊!好個不要臉的女人,從前做了那麼多喪盡天良的事情也就罷了,如今都快一隻腳邁進棺材了,還是死不悔改!
見林昀昌一副怒氣沖沖的樣子,董氏知道自己的目的恐怕已經暴露了,她也不再裝可憐了,索性耍起了無賴道:「那又怎麼樣?只要是為了兩個孩子好,他們記在誰的名下有什麼區別?總比去街頭乞討要好!你別忘了,他們身上可留著你母親家族方氏的血脈,整個方家在這世上恐怕就只剩這兩個活著的孩子了!辰哥兒更是方家的獨苗!難道你就要眼睜睜看著他餓死不成?你母親的在天之靈若是知道你對方家的孩子見死不救,她能安息嗎?恐怕連她都要恨你冷血無情!」
董氏不斷拿林昀昌的母親方氏來刺激他,是因為她清楚地知道,比起林家,方氏更看重的是自己的弟弟和方家血脈的延續,否則當年她就不會任她對林家予取予求!
不過都是同樣的貨色罷了,林家卻把方氏當成寶貝,把她董氏當成過街老鼠。
憑什麼?!
她不服!
「舅母還好意思提我的母親?當年若不是你害死了舅舅,我母親又怎麼會悲痛欲絕,一病不起?」看到董氏一副潑皮無賴的樣子,林昀昌出奇的憤怒了,他豁然起身,盯著董氏冷冷道:「你從我們林家拿走了多少銀子,舅母應當心中有數,可拿走了這麼多銀子如今卻還是落到了這步田地,不可謂是報應!如果舅母還想要更大的報應,有些事情可以儘管去做!」
「你!」董氏也被氣得渾身發抖,她指著林昀昌,憤怒道:「好,好啊,這就是方氏教出來的好兒子!既然如此,那你就等著吧!你別以為現在還跟從前一樣有縣太爺給你們林家撐腰!呵呵,縣太爺都自顧不暇了,如今汝陽城可是有河南府的青天大老爺在為百姓做主!你等著,等著我把你們林家狀告到官府,我要告你們背信棄義,冷血無情,連十歲的孩子都要拋棄!我告你們林家不成我就告方家,我要你母親連死了都不得安寧!」
聽著董氏嘴裡惡毒的話語,原本還滿腔怒火的林昀昌反倒平靜了下來。
因為他終於明白董氏為什麼會選擇在這個時候上門來找林家的麻煩,畢竟這麼多年過去了,董氏一直不敢上門,如今突然出現,肯定是有原因的。
原來如此啊!原來是因為胡縣令倒台了,她以為林家終於沒了靠山。
她又想要用以前的招數來對付林家了。
呵呵,真是愚蠢又惡毒。
這麼多年了,一點都沒變。
因為董氏的話,林昀昌不禁想起了往事。
董氏與林家的淵源是從何而來的呢?
這還要從四十年前說起。
那一年,林昀昌才十歲,林家尚未發跡,林鎮南還挑著背簍,干著賣貨郎的生意。
林昀昌的母親方氏,有一個親弟弟,名喚方文玉,從小與方氏相依為命,關係極為親近。
在方文玉十六歲那年,方氏請媒人給他說親,說中了白雲鎮上一個莊戶人家的姑娘,這位姑娘正是董氏。
方文玉與董氏在長輩的安排下見了面,兩人一見傾心,都把對方當成了自己命中注定的另一半。方文玉回來后,與方氏說了他的想法,方氏也很高興,為他籌備了厚厚的聘禮送去董家,正式下聘,娶董氏為妻。
可熟料,董氏回去后與爹娘說了方文玉的情況,當董氏的爹娘得知方文玉居然有個做貨郎的姐夫后,勃然大怒,直言道他們董家世代為農,本本分分,從不和姦商為伍,更不可能讓女兒嫁給與奸商有瓜葛的男子,若是方文玉誠心想娶董氏,就必須要和自己的姐姐和姐夫斷絕關係。
士農工商,當時林家尚未發跡,林鎮南只是個普通的貨郎,處於社會最底層,被官府賜予賤籍,因此董家人不願意,林鎮南和方氏都能理解。
方文玉不願意當白眼狼,便拒絕了董家,可他之後卻鬱鬱寡歡,日漸消瘦。方氏看在心裡,十分不忍,便又讓媒人去與董家說項,不僅多添了兩抬聘禮,還表示今後會與方文玉斷絕關係,甚至幫方文玉在白雲鎮置辦一處房產,只求董家把女兒嫁給方文玉。
董家不知是被方氏的誠心打動,還是被厚重的聘禮打動,總之最終,他們同意了將董氏嫁給方文玉。
方文玉知道這件事後,鬧過、反抗過,說自己絕不能因為一己私慾去當一個忘恩負義的小人,畢竟父母早逝,他從小是被方氏撫養長大的。
方氏與他談了一番心,道只有他幸福了才是她最大的安慰,其餘的都不重要,希望方文玉能夠放下這些世俗的牽絆,好好去過自己的日子。
方文玉最終還是被說服了,在一個陽光明媚的清晨,騎著高頭大馬,迎娶了董氏。
就這樣,幾年的時間過去了,方文玉考上了秀才,董氏也懷上了身孕,林家更是蒸蒸日上,逐漸開始發跡,一切都朝最好的方向發展。
可就在某一天,董氏突然背著昏迷不醒的方文玉跪倒在了林府大門前,哭著求林家人救救她的相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