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蠻夷武器介紹

番外蠻夷武器介紹

適合於現代人使用的重量應該是2~3磅,過多的重量會嚴重降低速度、機動性、躲閃能力和恢復姿勢的能力。它應該是短、直、鋒利的集合,適於強力前刺(太暴力了,18歲以下的小朋友們請不要看這一段——譯者注),有如長型的腰刀(朱註:AKIZAI,漢字為「月劦」差,是武士隨身攜帶在腰間的武器),通常被當作忍者劍來販賣、勒頸ger)、歐洲的獵劍或是19世紀步兵軍官佩劍的縮短型。至於12磅的騎士劍?你有12個隨扈替你牽馬扛槍抬劍執盾穿盔甲嗎?有一種劍提供了一些很有趣的關於設計思維的資料,那就是馬刀(Cavaliersword)。它向我們展示了戰鬥模式,對戰鬥模式的設想和劍的設計之間的關係。

大多數人都會告訴你彎曲的騎兵馬刀在多年以前就已經被發覺不適用了,更有效的騎兵劍應該是直刃馬刀,他們還會以本世紀英、美騎兵均採用直刃刺擊型馬刀為例,它們是騎兵在被機械化部隊取代之前的最後一型軍用馬刀。其實是否直刃馬刀更好一些的問題從來就沒被說清楚過。

這一爭論持續了一個多世紀,直劍以微弱優勢勝出。下面就是這兩種類型各自的辯護詞:

彎刀被世界各地的馬上武士使用過很長時間。弧形刃的斬擊可以造成嚴重的破壞,受害者即使不死,也會喪失作戰能力。和步兵對戰時,彎曲的劍形可以保證騎兵在施以重擊的同時劍柄不會從手中脫出。當敵人也是騎兵時,它同樣能發揮良好的攻擊和防守性能。對坐在馬上的戰士來說,劈砍動作要比不自然的刺殺動作來的容易得多。

反對者指出,騎兵經常會被彎刀多次砍中腦袋依舊可以繼續戰鬥。當刀刃深入敵人身體之後,也會在戰馬躍動的時候脫出主人的掌握。在說明了彎刀的諸多事故和不完備之後,他們又指出了直劍的優點。

直劍可以刺中卧倒在地的步兵,馬匹是不願意踐踏人體的,需要執彎刀的騎兵冒著極大風險探身劈砍的情況,直劍只需輕鬆一刺就能搞定。穿刺會給敵人帶來更加嚴重的傷害,一擊就可以使敵人的戰鬥力喪失。騎兵通過訓練能夠熟練地掌握針對騎兵地刺殺動作。準確的手腕動作可以拔出深入人體的劍刃,也可以讓戰馬完成這一工作。而且突刺是很難被躲開的。

兩種劍各有優勢,也都存在問題。彎刀最嚴重的缺陷也是它的缺陷中最容易被改進的。要知道,大多數馬刀是沒開過刃的,不斷地劈開血肉使它們表面遍布污穢的裂口,影響了它們的破壞力。要是把它們仔細磨利的話,情況就完全不一樣了。對於直劍來說,用一隻伸長的手臂控制40英寸的劍刃落點,還要把800磅戰馬的衝力以身為梁傳遞出去,可能發生的情況實在是一言難盡。

一言以蔽之,這個故事說的是不同的劍的不同的問題。絕大多數製作優良的劍能令人滿意地完成它們的任務,但永遠也不會出現一把萬能劍。對它們優劣的判斷一定要聯繫到它們的用途,永遠也沒有最好的劍。

歐洲大陸自古以來就有用刀劍的記錄,而刀劍發展到16,17世紀達到頂峰。這時期內,除貴族平時佩用的裝飾劍外,主要的刀劍有以下:

1:最普通的:長劍(LNGSWRD)

長劍在中世紀早期已經出現,這是一種輕,薄,長短適中,單,雙手都方便使用的武器,主要以切削,突刺為主要攻擊方式,刃長70到80CM,柄長20到25CM,柄頭無裝飾或只有長橢圓配重球。但是這種劍的破壞力實在太小,主要是一般士兵防身的武器。

2:單手武器之王:騎士劍(Kriegersword)

馬上的騎士在11世紀時出現了專用的武器:長槍和鳶盾,但是使用盾牌和操控馬匹使騎士的長劍失去了雙手使用的價值,而又窄又薄的長劍對鎖鏈甲的破壞力又不足,所以,騎士專用的刀劍出現了。劍刃為銳角等腰三角形,長70CM到80CM,握把僅容一手握持,並有較大的配重球。在馬戰中可以充分發揮突刺的威力。但是,萬一必須步戰,這種劍砍劈的作用實在太差勁……所以到12世紀,闊劍和斬劍出現了。

3:石中之刃:闊劍(BRADSWRD)

闊劍是有著典型英格蘭風味的武器,平行的劍刃,長橢圓的頭部,較寬厚的刀身和夠雙手使用的劍柄,屬於非常沒特色的武器,但是無論是馬上,步戰,平時防身,水上戰鬥都能發揮起作用,是11到15世紀主流的個人武器,傳說中的EXCALIBER也是一把闊劍。但是到15世紀,發達的冶金技術,使它的地位逐步讓給了大劍。

4:蘇格蘭的巨劍:斬劍(CLAMRE)

這種劍是純粹的步兵劍。看過電影勇敢的心的人對它應該有很深的印象。至少1·5米的長度,鈍圓的頭部,寬闊但薄的身體,握把上方有一段無鋒的部位,一切的一切都是為了「砍劈」而存在。在蘇格蘭人抵禦英格蘭人的戰鬥中,針對英格蘭整齊的長矛步兵陣,擅長混戰中「一斬多」的斬劍發揮出了它的威力。但是作為軍隊的裝備,它實在太過極端了。所以,除了一些傭兵外,逐漸失去了作用。

5:偉大的「雜種」:大劍(BASTARDSWRD)

喜歡動漫,奇幻電影的人給我注意了!這是你們最熟悉的東西!

15世紀,通過阿拉伯,中國,日本先進的冶金技術傳入歐洲,長久以來的困擾軍人和傭兵的「斬刺不能兩全」的問題由這種劍的出現而解決。因為同時擁有騎士劍的「突刺」和斬劍的「砍劈」以及闊劍的「順手」而在名字中出現了「雜種(BASTARD)」。實際上,這種劍可說是最完美的。無論是否使用盾牌,都能發揮它的效用。

一把順手的大劍,其實並沒有統一的標準。一般來說,刀刃長度為使用者身高一半,柄長為刃長1/3是最好的比例(各位發現沒有?其實日本刀對古代平均身高155左右的日本人來說也符合這一比例)。

我們熟悉的動畫《羅德斯島戰記》中,帕恩的魔法劍,阿修拉姆的碎魂都是大劍。《魔戒》中,阿拉貢的劍也是大劍。而馬上王國「羅罕」的武器則是騎士劍。

穿刺的極端,穿甲劍(ES

正如斬劍將」砍劈「發展到了及至以發揮在對付以鎖鏈甲為裝備的輕步兵的殺傷力,14,5世紀,和大劍的流行同時,冶金技術的發展也使沉重的板金鎧變得堅固且輕巧靈活得多。越來越多的騎士和傭兵青睞這實用而簡單的裝備(比起幾萬個鐵環甚至是金屬線編織成的鎖甲,這簡單多了)。而一些富有的將士也在輕鎖甲外裝上板金鎧提高防禦力。銳利的大劍都不能穿透這樣的鎧甲。而步兵的矛也沒有這樣的穿透力,因此,又一種極端出現了。

穿甲劍和斬劍是同等級的武器,確切的說,其實是一种放大的錐子。完全沒有考慮斬殺的需要,在長達90到100厘米的劍身上,往往有著三棱,四棱,菱形甚至圓形的橫截面。可以雙手使用的劍柄后往往有著如同短槍托似的配重球,可以用肩膀加大突刺的力量。

雖然對穿著鎧甲的士兵來說,穿甲劍是如同惡魔般的存在,但是在肉搏時實在是吃虧。但是真正擅長使用它的高手來說,高速揮舞時的穿甲劍銳利的尖端是有著極其可怕的威力的。而這時,他們也會用預備的左手短劍對敵人時間侍機做最後的一擊。

隱蔽的殺手左手短劍RCHE)

以法語」左手「為名的這種短劍,可以說是為了擊劍手而設計的。20歲左右看過黑白電影《王子復仇記》的朋友應該記得最後決鬥時雙方都拿兩把劍,其實左手短劍是為了彌補講究輕巧而犧牲防禦力的擊劍術而出現的。其中最極端的例子就是盾劍。而也有蛇狀,帶鎖扣的各種怪異設計……總而言之,是輔助類的武器,但不少盜賊也喜歡使用這種輕巧的武器。而且是拿兩把!

妖精的摯友細身劍(TINSWRD)

在現實中,這是德國貴族平時喜愛的武器,而在奇幻小說的世界里,這種武器成了妖精和女性極其偏愛的東西。當然,在古代,護衛重要女姓的女傭兵也有它的愛好者。

雖然號稱細身,但是它和後來專門的突刺用西洋劍(RAPIER,就是平時擊劍比賽中的重劍或花劍)有很大的區別。確切的說,其實這應該是一種為女性或體格瘦小者重新設計的大劍。

雖然劍身很窄,和劍柄同寬,但是它略厚的刀脊使它在雙手握持揮砍的時候也有一定的破壞力。《羅德斯島戰記》外傳中就有一擊砸斷骷髏脖頸的描寫。

由於它有很大的裝飾餘地,所以不少對體力自信的貴族對它青睞有加。從大仲馬《三個火槍手》中波爾多斯擅長斬擊來看,他很可能也是用的這種武器。

水手的象徵彎刀(FACH

說到彎刀,大家都會聯想到阿拉伯的彎刀。沒錯,就是這個。雖然說是彎刀,其實還有不少名堂,但是基於我對阿拉伯刀劍不熟悉所以不敢多說,就說說阿拉伯彎刀傳如歐洲后的發展吧。

阿拉伯的彎刀設計思想和歐洲的騎士劍非常相似,都是為了高速的馬上戰鬥而設計的。正如SUNN兄在《傳說中的寶刀-大馬士革刀》中所說:「在實際戰鬥中,騎士們為了節省體力水平握持施西利彎刀,利用戰馬的速度向敵人衝過去,利用大馬士革鋼刀鋒利的特性,在無聲無息中將敵人的頭顱削去!絕對的殺人藝術!」而且彎刀的設計,實際上也考慮到沙漠中無法穿戴沉重堅固的金屬防具這一點。而在重鎧流行的歐洲,彎刀在陸戰中根本占不到便宜……所以,在因為嚴寒而無法使用板金鎧的俄羅斯大陸以及以皮鎧為主的水上戰場獲得歡迎。更重要的是,彎刀比劍更適合砍纜繩…………

習慣使用大劍的歐洲人對彎刀也進行了改良使之可以雙手使用(雖然鋼沒辦法比)。從刀身的寬度,可分為偃月刀,半月刀和新月刀,分別對應大劍,闊劍和細身劍。還有很接近原形的哥薩克軍刀,以及後來的佩劍,水手用的闊背短劍等

很奇怪的一點是,在奇幻的世界里,很多有著阿拉伯影子的沙漠民族卻使用著歐洲式

的彎刀……

一般來說,戰場上的西洋刀劍就是以上這些了。謝謝

刀劍篇

劍者,人所帶兵也。

中世紀的歐洲,劍是力量的象徵,或者王權的代表。騎士的配劍是騎士精神的化身,被賦予神聖的性質和獨立的生命。如矮子丕平到查里曼的法國國王明文規定:"騎士如被俘,不得用自己的劍當贖金。""哪怕失去人身自由,不能放棄自己的劍。"羅蘭在戰死之前所作的,就是將配劍在石塊上猛砸,不讓落進異教徒手中。從蘇美爾發現青銅的秘密,到溫泉關的三百壯士,以及羅馬帝國裝備的還是青銅武器居多。後來實戰中使用過的劍多為手工打制的鐵劍,也有少數鋼製的,但冶鍊質量多半不過關。武俠書中什麼百鍊精鋼劍是滿口胡柴。常見的劍有下列的種類:

羅馬式短劍:這種武器的出現與羅馬軍隊的作戰思想有關。首先是遠距離投擲標槍,近距離接敵時用一人高的盾牌防護全身,排的又是摩肩接踵的密集陣,個人沒有很大的迴旋餘地。故而使用的劍很短,主要用於刺擊而不是砍削。青銅澆鑄,長度一般在30-40公分,格鬥時盡量刺入對手的要害部位,心臟或腹部(《角鬥士》拍的極為真實)。

英格蘭寬刃劍:奇幻小說中最常見的兵器,實際上,亦是中世紀歐洲軍隊最普遍的裝備。長3英尺左右,單手揮動。劍有兩刃,一擊不中,不用翻腕即可回擊。十字形把手多為鐵或黃銅所制,劍柄末端常有一圓球,非為裝飾。注鉛,以維持用力砍劈時手腕的平衡。自羅馬帝國湮沒后,這種兵器廣泛的出現在各個戰場上,從百年戰爭到紅白玫瑰,從《勇敢的心》到《十字軍騎士》。直到14世紀,鎖子甲取代簡易的皮甲,沉重的寬刃劍逐漸失去用武之地,退出歷史舞台。

彎刀/馬刀:可視作彎曲的單刃劍,長3英尺左右。在高速賓士的坐騎上,割削對手的頸部是最常見的用法。彎曲的鋒刃更容易加工,由於在馬上交錯只有一瞬,所以只要一側開鋒。刀柄早時也是十字,其後為了保護推刺時的手腕,刀柄被鑄成籃狀或杯狀。摩爾人與阿拉伯的騎兵最多使用,看過《銃夢》的朋友對凱莉的大馬士革刃一定印象很深,被譽為其時兵刃中最鋒利者,主要為十字軍所用。大馬士革鋼刀鋒利、不銹、韌性極好,可彎至直角。其冶鍊的秘訣是加入鋁使晶體更小,不易折斷。以及在煅打中反覆淬鍊,大英博物館中一柄1990年出土的大馬士革刃上有15道細微的摺痕,雖埋藏數個世紀仍光亮如鏡,一如出爐時的冷艷。

短刀:小號的彎刀,長約7-10公分。主要用於近距離貼身格鬥,故劍柄用黃銅打成杯狀。為海盜所用,偉大的時代!西班牙無敵艦隊覆滅后式微,淪為裝飾。

長劍:寬刃劍的細長版,但僅有一側鋒刃!沒有大規模用於實戰的紀錄,多為男士裝飾,或用於決鬥。手柄籃狀保護手腕不收割傷,可同時與多個對手作戰。西班牙人是用此兵器之高手,繞著圈子快速出劍挑刺,煞是美觀悅目,詳見《佐羅》。

刺劍:形狀像今天比賽用的花劍,最早出現時並不是武器。而是為了檢驗鎧甲的質量,用劍在上戳刺看能否貫穿,因而得名。后亦成為裝飾品,或者決鬥。蓋長劍上修飾過多分量過重,故而刺劍成了歐洲劍客的標誌。出劍更快,但殺傷力極小,避開要害,別的部位被惡狠狠捅個透明窟窿亦無礙。使用典範,參見《三個火槍手》。

花劍:最後一種歐洲劍,四兩撥千斤。碗形的護手可以卸開重武器的攻擊,其殺傷力在於良好的彈性。今天僅用於擊劍運動,在黑火藥剛在歐洲出現時曾經作為火槍兵的防身武器,但沒有實戰交手的經歷。

雙刃大砍刀:蘇格蘭人用的雙手兵器,長達1.2-1.5米,鋒刃蜷曲。凱文·科斯特納主演的《羅賓漢》中有這麼猛大一把,由那位摩爾老爹使用。端的是厲害非常,最適合獨自衝進大群敵人中左劈右斬。在下一直不解為什麼要開兩刃,歷史上僅為蘇格蘭的高地民族使用。作為身份級別的象徵,只有部落首領方可使用,代代相傳。

匕首:加長的小刀,近距離混戰時專抹對手的脖子,有多種形狀和別稱,目的相同。最特別的當屬14世紀英軍裝備的一種稱為isericord,長度兩掌,彈性好。可以輕易的插進胸甲的接縫中,刺進心臟就結果一名騎兵。阿金庫爾戰役這種武器解決了大量重騎兵,現僅見於博物館中。

太刀:日本武士的招牌。微彎的刀刃長度米許,材質是高碳鋼,硬度高但脆。刀面經過拋光,常看到武士有事沒事拿著白絹在拂拭,長刀如雪,實則乃其含碳量高,不擦若受潮會變黑。冶鍊時淬鍊30次以上,截面中的晶層多達百萬。最後一次經火時以粘土包裹以便減緩刀的冷卻速度,這樣的鋒刃極硬,刀背更具彈性與韌性。太刀是刀劍鑄造的頂峰之作,歐洲未有同樣鋒利者。

腰刀:與太刀成一對,長度略減,約為70-80公分。材質相同,常用於宗教禮儀,比方剖腹……

第二節弓弩篇

劍寒花不落,弓曉月逾明。

弓者,揉木而弦之以發矢。最簡單的曲射武器,常用於射程較短,精度要求高的場合。弓非到用時,不可輕開,否則弓弦會失去張力。一般也不能遇水,下雨天要將弦取下。合成弓除外,水會使得弓體易折,弓弦變松。對於身披鎧甲的對手而言,弓箭構不成大的威脅,除非長弓或十字弓。平時弓箭只是用於射獵,戰時常由為數眾多的弓箭手齊射方能成為戰鬥力。克雷西戰役後有個名詞被廣泛的使用,"冰雹般的箭雨"(Hailofarrows)。弓箭手通常身著輕裝,沒有盾,但有簡易的自衛武器,如匕首或者短劍。弓箭手常列成橫隊,陣地前埋設木樁,用以阻止騎兵的突擊。當箭射完,他們就撤退。弓常有以下幾種:

普通弓:侵徹力與射程一般的弓,最常被使用。射程常在50-80米左右,弓體用紫杉木或岑木彎曲烘製。輕裝的弓箭手較多使用這種弓,因為成本低廉。射箭時朝天開火,等箭自然落下。因為正面多有盾牌的防護,從天而降的箭雨不易躲過,且落體中增加了速度。箭保存在箭壺中,戰鬥后撿回。每壺弓箭通常是12支,一般的戰鬥齊射3、4輪后騎步就開始突擊,基本不會有箭射完這種情況出現。

長弓:用的同樣是紫杉木或者岑木,但弓體常達1.8-2.2米。使用者要求相當的身高,1279年要成為長弓手的要求是身高175公分以上;還要較強的臂力,開弓時的張力高達170磅。長弓的箭亦是特製,箭頭鐵鑄,可以輕易貫穿騎兵的胸甲。當然,更常用的戰術是射擊坐騎,掉下馬的騎兵基本不能再發揮作用。長弓的射程高達300米以上,但弓箭手平時要保持更多的訓練以保證在遠距離上的射擊精度。從1346年的克雷西戰役,到1415年的阿金庫爾戰役,英國的長弓導致了重騎兵與十字弓的淘汰。最優秀的長弓手來自蘇格蘭,他們最早使用這種武器射擊野狼保護自己的牲畜。

合成弓:顧名思義有多種材料製成,通常核心還是岑木等柔韌性好的材料,也有用角質;外面捆綁較硬的木片如椐木,用荊棘的內層粘合;最外包以牛筋。製作工藝要求極高,工序複雜。筋腱和角質具有正反兩面相等的彈性,故製成的弓柔韌性極好,不易折斷,兩端可以彎到一處。這種弓有兩種型號尺寸:一是尺寸較小,張弓后寬度只有50公分左右,弓弦綳得極緊,配用的箭約45公分,稱為斯基泰弓。7世紀的匈奴、12世紀的蒙古遊騎兵使用這種武器。射出的箭在近距離內能穿透一頭野牛,煞是驚人。有效射程為60-80米,最遠處可達200米;另一種尺寸較大,張弓后約寬1米,弓弦繃緊程度稍次,配用的箭長70公分,11世紀亞述人的弓和波斯人的弓屬這類。值得一提的是,亞述與波斯的騎兵都善於在高速疾馳的坐騎上回身返射,給對手來個措手不及。

竹弓:聽上去比較簡陋,確實也是。日本的武士使用過,箭頭鐵制或者角制。從高速賓士的戰馬上射出,射程可達30英尺左右(遜呀遜)。

十字弓:通常分兩種,便於攜帶的被稱為輕型十字弓;重型十字弓裝置在城樓上,分量可達70磅,如亞歷山大的攻城弩,中國的床弩。輕型十字弓彌補了普通弓箭殺傷力與射程的不足,可達350米。不需要什麼訓練,隨便一個躲在灌木從中的農民就可以結果一個貴族,所以在15世紀,十字弓在歐洲是禁用的。"最低賤卑怯的手可以奪走最英勇高貴的生命。"重型十字弓弦則由彈簧鋼製成,要用絞盤上緊。中國的床弩上有個機匣,可以安放七八支弩箭,自動上膛,類似於冷兵器中的機槍,但射速低,不利於攜帶。

箭:最後來說說箭,箭分兩種,一種是uarrel,就是通常所說的弓箭,另一種叫Bolt,打暗黑的朋友會很疑惑,為什麼鐵匠那裡賣兩種箭。區別在於,Arrow的箭頭方形或三角形,Bolt的箭頭為圓形。前者的精度高,後者加工簡易。箭頭的材質最早為砍削打磨過的燧石或黑曜石,後為鑄鐵,也有少量的鋼製。箭頭狹長尖利者,用於穿甲;扁平帶側鋒者,用於射獵。

其他遠程武器:

矛:最基本簡易的投擲刺擊兵器,通常1.8-2.5米長。是人類最早學會使用的武器。一般來講,使用矛直接刺擊投矛對手的場合極少,多為對方已受傷,再上去補一傢伙。如西班牙鬥牛士上場前先要給牛放血,就用矛遠遠的刺。

標槍:製作時更要注意平衡性,務求符合空氣動力學。阿客流斯與赫克托耳在特羅伊城下用標槍互擲決鬥(致敬),實際上,希臘人的時代過去后這種武器基本不再使用。造成的傷害與矛類似,但投擲時更加精確,有時還在後部加上尾羽以幫助飛行平穩筆直。

短標槍:這種投擲武器桿體較短,但末端有一球狀把手,用於維持在空中的重心平衡。比較難使用,準確性也差。使用的例子僅在弓箭發明以前,部落中的武士才用這種粗陋的裝備。

投石器:可以很方便的將圓石甩出較遠的距離,通常100-200米。結構簡單:兩條相同長度的皮帶中間系一皮囊,囊中放置投石。抓住皮帶末端在頭頂飛速揮舞旋轉,第四五圈時當速度達到最大時,放開一條帶子,皮囊中的石塊就順著切線的方向投出。這種裝備被用作武器時,作用亦不明顯,除非是上百人規模的齊射。使用的投石也經過加工,打磨光滑,蓋圓的石塊飛行路線更筆直穩定。最後在實戰中出現是羅馬共和國早期(參見《高盧戰記》),但最初只是羅馬貴族們的遊戲,他們在圍獵中使用投石器射擊小型野獸。

重投石器:構造原理與投石器基本相同,用粗皮索代替皮帶,使用時將石塊從肩后甩出,而不是在頭頂回旋加速。亦為羅馬軍的裝備之一,但精度更差,射程更近,約80米之內。標槍投擲器:骨制或木製,卡住標槍頂端,助跑後用力甩出,能把標槍投出100多米遠。差不多與投石器同時出現,後由羅馬人加以改進,多了一條皮帶彈射,射程更遠。

第三節長擊篇

黃旌白鉞,槍戟如林。

黑暗的時代中有許多奇形怪狀的長兵器,為的是在劍的攻擊範圍之外將對手砍倒。亦無統一的制式標準,於是長兵器體現了個人的想象力。

戰斧:困擾的概念。中國古代短柄為斧,長柄為鉞,可見《說文》"大柯斧重八斤,一名天戍,經傳皆以鉞為之。"那可以稱為長柄斧吧。斧開單刃或雙刃都有,斧柄多為木製,使用者總為膂力過人之士,利斧可輕易將對手的盾牌斬裂,頸骨砍折。1066年諾曼人登陸英格蘭,普遍使用雙刃斧,英格蘭寬刃劍望之披靡。維京人多用單刃斧,斧頭尖端帶一倒鉤。蓋北方的民族衣甲簡陋,一斧砍入對手胸腹,順勢一勾一拉,慘不忍睹。

鐃鉤:在中國,鐃是軍隊中的樂器,用以止鼓;鉤指長而曲的劍,"少年別有贈,含笑看吳鉤。"歐洲的鐃鉤是作戰兵器,最早為果園中修剪枝葉的傢伙。貴族領主械鬥,農民亦被牽連,抄起這種奇門兵器倒也得心應手。形似頂端彎鉤的朴刀,可將對手四肢分離。整個黑暗時代這種工具都有活躍的表現,可以仔細看《勇敢的心》,其中一個土包子農民就扛著這種武器。

長刀:亦是中世紀最普通的武器,木柄頂端捆綁狹長鋒利的刀刃,有點像日本和尚的剃刀,總是很簡陋,雖說長度可達2-3米,但很容易被對手砍斷木柄。

長戟:在東周列國中,戟是青銅所鑄,矛與戈的混合物。歐洲的戟稍有不同,戟背為鉤鐮,戟面呈斧鉞,頂端置槍矛。長度約3米,可刺、挑、劈、斬、勾,端的厲害,瑞士雇傭兵的招牌傢伙,今天梵蒂岡的教皇衛隊還使用這種武器。

槍矛:最基本的長兵器,比標槍稍顯粗壯。長度在6米以上,甚至有10米者。頂端是簡單的槍尖,下面有5-10公分長的鐵制護托,以免槍尖折掉或被砍斷。使用時,將粗大的末端抵著地面,槍尖向前,可以有效的阻止騎兵的突擊。更多的是排成密集陣,後面士兵的長矛架在前排的肩上,一聲吆喝齊步向前。這種V字形的隊列幾乎是全能的攻擊陣形,不用與對手短兵相接。羅馬軍團發明這種作戰方式,轉戰亞平寧半島罕逢敵手。直到步槍的刺刀發明后,槍矛遂被收進博物館。

戰錘:上面說過,身穿鎖子甲后,槍刺不進,利劍難斷。但一物降一物,沉重的打擊兵器應運而生。鈍器的用力擊打可以隔著軟甲砸斷筋骨,敲碎頭顱。戰錘的來源已不可追溯,既可手持,亦可擲出傷人。把柄木製,外部包鐵,大多數戰錘背部有尖刺。使用時,由於其截面小,故而專取關節。頭顱、肩膀、肘部、膝蓋,一擊使對方戰鬥力全喪,極是陰毒。

釘鎚:簡單來說就是實心鐵棍,也有木棍包鐵。為了造成更大損傷,在其上鑲有鐵釘或開凹槽,由此得名。騎兵使用的,通常較為短小。步兵使用的更為粗大,把柄更長以便雙手持握。這種武器簡單實用,后在腰間懸挂一柄釘鎚成為貴族的象徵。

鏈枷:釘鎚長度過短,故將之一截為二,中以鐵索相連。後來的演變中,頂端的鑲釘鐵棒被鐵球取代,兩到三個刺蝟球迴旋飛舞,中者皮開肉綻或滿臉開花,立斃當場。

流星錘:名字甚是好聽,就是拉長的鏈枷,鐵索長達一米。但要求較高使用技巧,帶著風聲呼呼作響,使用者同樣容易變成受害者,故應用較少。

聖水之仲裁:別緻的暗器,很少有記載。嚴格說來算是熱兵器,還在這裡介紹。將釘鎚的木柄掏空,填以長釘、黑火藥,作為一次發射的短銃,戰例較少。唯一的出現是新舊教徒之爭中,亨利八世的軍隊中有這種裝備,使用效果亦不詳。

短柄斧:顧名思義,短柄的手斧,用於投擲。斧背上常有凸起的長釘以增加殺傷效果,亨利五世的軍隊在阿金庫爾戰役中曾使用過這種武器,更有名的就是美洲印酋的戰斧。最早的戰斧多為打制的石器,材料為黑曜石、燧石或黑硅石。法國人進入大河流域,將鋼鐵帶進了印第安部落,戰斧遂以鋼鑄。

第四節衣甲篇

古用皮,謂之甲;今用金,謂之鎧。

從衣甲裝束上可以看出每個時代的特色,中世紀的鎧甲體現了無休止的戰爭。很多畫作中亞瑟王全身頂盔置甲,威武非常。實際上,直到1550年前後歐洲才出現全身防護的鎧甲。亞瑟王是反抗羅馬統治的鬥士,約為公元6世紀的人物。威爾士人所稱的巨龍之王尤瑟,不列顛之夫也是他了。在那時充其量穿的是皮甲,或者環狀甲。鏈甲和胸甲其時連羅馬人都沒有,哪裡輪得到哈德良長牆外放羊的蠻族。據典籍記載,529那年天呈異相,彗星襲月,火山隆隆,黑暗時代隨著亞瑟的死而開始。早期的鎧甲由主婦製作,硝制過的皮革為底,棉織材料為里。除非不得已,沒人願意平時穿著鎧甲,因其夏熱冬涼,極不舒適。

皮甲:製作較簡單,將獸皮晾乾,上油鍋煮;再晾乾,揉軟,縫紉即成。基本不具備防護力,穿著難受,容易擦破皮膚,多數裝備弓箭手與工兵。

環狀甲:將數圈鐵箍套在皮甲外,即是環狀甲。一定程度上可防備刀劍的砍劈,但當胸溯來就無能為力,亦不可當弓箭與矛刺。

板狀甲:或者稱硬皮甲。介於環狀甲與鎖子甲之間的過渡產品,將片狀的裝甲塊釘在皮革上,可以防護從上方及前方來的打擊,如果穿過板甲的接縫或從下方捅刺還是可以造成傷害。歐洲很少,所常見的是日本,足輕騎兵穿的都是這個,原哲夫的作品中較多,看起來烏光錚亮是因為刷了一層漆。

鎖子甲:皮甲問世以來的一次重大革新。用細小的鐵環相套,形成一件連頭套的長衣,罩在貼身的衣物外面。所有的重量都由肩膀承擔,可以有效的防護刀劍槍矛等利器,但弱點是其柔軟。用打擊武器猛劈力砸,穿著鎖子甲一樣難以倖免。製作相當複雜繁瑣,造價高昂。一般來講,鐵環越細小防護性能越好,每個鐵環都要焊接相連,工作量可想而知。

鱗甲:可被視作板狀甲的改進,原先裝甲塊為皮製,現改鋼片;原先關節處內襯為亞麻,現改鎖網。總是過渡產品,所見甚少,頗像三國連環畫中的裝束。

胸甲:名為胸甲實則遮蓋的範圍更廣,軀幹、四肢都用整塊厚重的鋼鎧包裹,關節仍用鎖子甲,袖口帶著連指的手套,頭部包在完整的頭盔中,僅留一小縫供透氣與觀察。只有重騎兵用這種裝具。防護亦極為完善,大多數武器再難構成威脅。

全身甲:鎧的發展終於到達頂點。這種為每名騎士量身定製的裝具連人帶馬都裹在鋼甲中,關節處亦是極為複雜的鋼套與螺栓。每套鎧甲都有主人所取的愛名,一如騎士的坐騎與佩劍。從長弓或弩中射出的穿甲箭在遠距離上也只能鑿出小孔,別的武器更如隔靴搔癢。分量反比鎖子甲為輕,穿著更舒適,因為重量由軀幹與四肢分擔,不再單單壓在肩膀。缺點還是其重量,全重50公斤以上,不包括馬鎧的分量。三四個訓練有素的侍從為騎士套上鎧甲要三個小時,自己在戰場上想鬆開根本不可能,接合處都用螺絲上緊。順便提下,螺絲起子就是為了這個目的應運而生。阿金庫爾戰役是重裝騎兵的噩夢,那裡連續下過兩周的暴雨。當騎兵從兩翼包抄時陷入了泥沼,戰馬紛紛被英國的長弓射倒。泥濘中掙扎的騎士無法自己站起身來,而被對方的匕首輕易的解決。

頭盔:從維京海盜的牛角盔到法國步兵套在頭上的鐵鍋,頭盔的式樣千奇百怪不一而足。總的功用是為頭部提供防護,有頂部的主體,兩側及後面的護翼。環狀甲的肩膀以上有一圈鐵皮保護頸部,與頭盔相連。歐洲的盔上修飾成分不多,羅馬人青銅盔上高高的頂飾較為別緻,但青銅盔重達10-20公斤。後期重騎兵的頭盔用鋼片拼合,就輕巧許多。盔上開一條細縫,可以從中張望,這時期的頭盔尤其注意對咽喉、兩翼和眼部的保護。縫越小,防護性越好,但視角顯然受更多限制,要求不同,務求平衡。

盾:厚木板製成的簡單護具。講究的外麵包鐵,形狀各異。一般左臂持盾,右手持武器。中等大小的盾即可抵擋幾個對手的攻擊,也能有效的擋住普通的弓箭。

巨盾:亦稱塔盾,出現多在早期。羅馬的軍團靠它組成烏龜陣,斯巴達戰士與祖魯人也多有使用,特洛伊戰爭雙方都用這種一人高的盾。背面有條皮帶,挎在肩上,整個人都能躲在其後。這種盾如此巨大,以至於影響自己移動,若在撤退時就要將之丟棄。斯巴達人的豪語是:"帶著我的盾凱旋,或者躺在上面歸來。"

小圓盾:騎兵使用這種盾的較多,因其背面有扣,可套在臂上不影響行動。提供最低限度的防護,可抵禦劍或釘鎚等近戰兵器。

手套:複雜精巧的防具。鋼製的指套用皮革與鎖網相連,可以用來握住對手的兵刃而手指不被割傷。騎士的禮儀中,扔出手套表示要求決鬥。這樣的傳統被後來的劍客保持下來,他們在決鬥前交換自己的白手套,意思是:"擦亮你的劍。"

馬鎧:戰馬常要求與主人相同甚至更高的防護,騎士的本事全在馬上。為坐騎製作馬鎧是件艱苦的工作,胸口脖頸的部位用鋼甲,后胯等處用鎖甲,還要加上各種飾帶。但坐騎還是最容易成為對方弓箭手的目標,長弓或十字弓的利箭未必能直接貫穿騎士的重鎧,射坐騎卻綽綽有餘。更有甚者,條頓武士用力擲出的雙手斧可將騎士砸下馬,或直接折斷坐騎的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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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道友不死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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